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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今日之自由,謹防專制之奴役──「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就23條立法致香港各界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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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2月13日】針對有關香港23條立法,「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發表一封公開信,表達對這一問題的極度關切。該委員會發言人何海鷹博士指出,如若23條立法,目前在中國大陸被殘酷迫害的數千萬法輪功學員,包括我們被關押監禁的親人的慘痛境地,有可能就是香港六百多萬民眾明天的際遇。

目前在美國哈佛大學進行研究工作的何海鷹博士指出,他的一家人在大陸也屬於知識階層,但他們也跟大陸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一樣,只因為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被大陸江XX集團扣上種種莫須有的罪名,包括強加的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弟弟何海鷗被判10年徒刑目前正被關在重慶市監獄,母親和妹妹也被24小時嚴密監控。

他呼籲香港各界人士珍惜目前香港所擁有的自由民主,嚴防別有用心的人以23條立法為名把獨裁專制強加到香港民眾頭上。

公開信全文如下:

我們代表著16個國家的80多位海外華人,和急需營救的我們在大陸被無理關押的100多位親人,其中包括3位香港居民。我們的親人都是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努力做好人的好公民。但由於大陸當權者江XX的妒忌而引發的全國性的殘酷鎮壓,如今他們由於堅持自己的信仰正在大陸各監獄和勞教所遭受折磨拷打,受盡煎熬。

我們看到23條立法,將給香港民眾帶來危機。數千萬法輪功學員以及我們的親人今日所遭受的磨難,就有可能變成六百多萬香港民眾面對的明天。在大陸當權者、黨、政府、國家混為一體的極權國度,今天香港人民所享受的正當的民主自由是根本不存在的。而我們看到23條立法將把香港引向這樣的境地。

在一個極權社會,所謂「領導人」,「政府」,「國家」都等於一體,民眾批評不得,說不得。稍微有點不同意見便是顛覆,叛國,煽動叛亂。香港居民朱柯明,也是一位法輪功學員,於2000年8月狀告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指控江XX等人違反國家憲法迫害法輪功,卻於2000年9月在大陸友人家中被公安帶走,被判5年徒刑,至今在天津監獄。如果23條立法成立,任一香港居民或媒體對當權者稍有批評或不滿,即有可能遭到同樣迫害。

另兩位香港居民,也是法輪功學員的孫鐘文和張雨蒼,於今年5月分別從羅湖過關時,因被檢出攜帶有關法輪功資料,沒有任何理由即被收押至今,據悉孫鐘文內定判處7年徒刑。他們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是否要被強加類似23條的罪名不得而知。

根據23條立法諮詢文件建議,警方在調查有關部門罪行時,可在毋須法庭搜查令下,具備「緊急進入、搜查和檢取的權利」。這與大陸公安在拘捕法輪功學員時隨意抄家搜宅具有異曲同工之妙。香港的法制和自由從此將變成子虛烏有。

如今在中國大陸,我們的兄弟姐妹只因要煉煉功,學真善忍做好人,就被邪惡的江澤民等一夥人誣陷迫害,十幾萬人被勞教監禁,成百上千的人被送進精神病院,已有上千人死亡。絕不能讓這場恐怖與悲劇在香港重演。

香港是東方的明珠,海外華人精英群集的地方。能否真正貫徹一國兩制,保持香港的自由民主社會,維持香港的繁榮、穩定與發展,不僅是香港六百多萬民眾的利益所在,也是全球華人的利益所在,中華民族的利益所在。

我們呼籲香港各界人士,認清23條立法的危害所在,反對把專制與極權強加於香港,堅持香港民眾的根本長遠利益。我們也堅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們的親人將會走出牢獄與我們團聚,爭得信仰和言論自由的天賦權利。

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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