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普南印尼法輪功協會是2000年11月29日在北雅加達向司法部註冊的合法組織,註冊號是110/Leg/2000。該組織是非營利性的,與宗教和政治無關,不向修煉者、參與者收錢,義務免費為公眾服務。
2、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一項以「真、善、忍」為準則的改善健康、提高道德水準、減輕壓力、達到內心平靜、開發智慧、促進精神發展的功法。
3、法輪功不是宗教,也沒有任何宗教儀式。法輪大法不代表任何政治團體,也不參與政治。
4、根據國家警察局頒發的「警第SI/DIT-B/122/II/BAINTELKAM號」許可證,新普南印尼法輪功協會於2002年3月2日至3日在雅加達組織了一次會議及遊行。627位來自11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參加了活動,他們來自:澳大利亞、台灣、美國、香港、新加坡、瑞典、馬來西亞、泰國、中國、南朝鮮和印尼。
5、由於中國大使館的干涉,原定於2002年3月3日的遊行被取消。印尼是一個擁有建立在民主基礎上的精神信仰體系的國家,和中國大陸的XX主義意識形態絕對不一樣,為此,我們誠邀讀者對真相作進一步的了解。關於修煉法輪功的書在世界各地廣為出售。
在印尼是由最大的出版商---古拉媒體發行。法輪功的理論可歸納為三個字:真-善-忍。
亨尼.榆桑德拉極.古娜婉
雅加達
(上文刊載於2002年3月13日雅加達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