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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黔西縣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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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19日】2001年8月6日晚,貴州大法弟子王曉東、石登靈、嚴成麗、李林到黔西縣講清真相時被抓並被關押在黔西縣看守所。在這裏他們被剝奪了法律賦予的辯護權、上訴權、申訴權等一切應有的權利,並且受到了非人的折磨。

2001年11月的某天,王曉東向提審的平壩公安講清真相,並告之「善惡有報」的天理。此時王曉東已絕食六天抗議非人折磨,瘦得皮包骨,而這幾個公安卻魔性大發,將他摔倒在地,王左耳根部重重地撞在茶几的角上。這幾個公安又對其腰部肋骨處、腿上、胳膊上瘋狂地用腳又踢又跺,致使王曉東耳部起了個大包血腫,直到一個多月後才消,造成耳鳴至今未好。他的軟肋、腿、胳膊多處受傷,睡覺起臥極其艱難,根本不能咳嗽,一個多月後才有好轉。這幾個公安打完後還想讓王跪下,遭到王嚴詞拒絕,他們還猖狂地說:「是誰遭報應了,還敢讓我們遭報應。」

2002年元月,李林在號子裏的黑板報上寫了兩首勸善詩,前兩句是師父在《洪吟》裏的詩句,省裏來人檢查時照了一張像,說了一句:「這個號關有法輪功學員。」 省裏來人走後,看守所所長田祖彥去號子惡狠狠地問誰寫的,李林和善地對他說:「學做真善忍的好人沒有錯,這兩首詩錯在哪裏?」田無言以對,便當著號子裏其他人的面在李林的頭上重重打了6下,又給李林戴上二十八斤重的腳鐐,致使李林元月8日中午打飯時昏倒在操場水泥地上。同監的犯人都敢怒不敢言,有的流下了淚。

大法弟子石登靈從另一號中看到李林戴腳鐐,就在田祖彥要其照像時間問田,李林違反了哪一條監規,田答不上來,叫石不要管。石說先給李林解開腳鐐,否則他不會配合,田惱羞成怒地叫來5個犯人強行將石架出去照像,石不配合,田就狠狠地打他,又給他戴上腳鐐。一個姓張的幹警又拿來一副手銬將石的手與腳銬在一起,不能直立也不能走路吃飯。這幾個大法弟子至今還在受殘酷折磨。

黔西縣看守所所長田祖彥劣跡斑斑,曾在黔西縣戒毒所任所長,因心狠手辣,當時被全體戒毒人員集體抗議後被調到看守所,其警號是023798,請見到消息的大法弟子幫助發正念清除邪惡。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31/20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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