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感覺真好──我的中國之行(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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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2日】為了幫助挽救被中國江澤民當局欺騙矇蔽的無辜生命,2002年1月21日我去了中國。我沒有心思和精力去考慮自己可能面對的生命危險,我的心中只有對中國法輪功弟子的勇氣和大忍的敬仰。在兩年半的時間中,面對著毫無人性的迫害,他們不畏生死,正氣凜然地維護「真善忍」大法。在心靈深處我感受到了他們所作的一切,我想將自己在「緊急救援在中國被迫害的法輪功弟子,法輪大法真相步行」活動中得到的鼓勵、支持和美好祝願,帶到中國與中國的法輪功弟子分享。

我知道我只能親身將這個好消息帶入中國去鼓舞我的同修們。因為中國江澤民當局封鎖了消息,真相很難傳入中國,也很難從中國傳出。

從葡萄牙到土耳其,在五個月的旅途中,我們訪問了歐洲南部的14個國家和30多個城市,無數熱情洋溢的心和我們同在。在加拿大北部我們從Yukon走到Inuvik還經過了北極圈。在這段行程中一個小城Inuit的市長譴責中國當局對法輪大法學員的折磨迫害,這位老人發表了這樣的聲明:

「人生存在這個地球上不是為了折磨別人,這一切迫害必須停止。請告訴每一個人,加拿大人支持和平善良的人。」

無論我走到哪裏,我告訴每一個人法輪大法弟子是和平善良的人。我總是將功法展示給他們看,讓他們自己感受這種平和。

我希望提醒中國人民,法輪大法根植於古老的中國文化。他們令人尊敬的祖先曾經修煉並遵循「真善忍」。我猜想回到遠古他們知道這三個字是生命的核心。

我希望告訴中國人民,他們被江澤民政府的謊言欺騙了,因此他們被迫在這場迫害中作惡。迫害必須停止。

正念清除一切邪惡的干擾

出發到中國去之前一個星期,我給我的兒子通電話詢問他的建議。他很擔心。我告訴他去查一查自己的內心,多讀書學法。我告訴他自己經常閱讀師父的最新經文。

但是放下電話後,所有對我說過的不好的事情在我的心中一次又一次地出現,我失去了信心。懷疑、迷惑、不足、恐懼、回家的渴望,還有由於參加這次步行錯過的聚會和節日,我開始想家,我的身體開始發抖。我喊道:「啊,師父,這就是所謂的掉下來了嗎?」我的手顫抖得無法拿住書,我一遍又一遍地背誦「論語」和「心自明」。在最深處一個細細的聲音開始重複「我是一個修煉者,我是一個修煉者」。我記起師父說過的「你身邊發生的任何事情都是好事……」我重複著「船翻帆斷……泥沙淘盡……」然後我記起了更多的師父的話「我的法身甚麼都知道,你想甚麼他都知道,甚麼他都能夠做。你不修煉他不管你,你修煉一幫到底。」(《轉法輪》)一瞬間我的身體停止了顫抖,淚水奪眶而出。我發誓自己做一個真正的修煉者。我開始感覺到溫暖,思想變得清晰。我開始發正念,清除一切邪惡的干擾。

思想清晰了,理智和智慧也隨之而來。佩戴著這個條幅在全世界這麼多國家得到了尊敬和榮譽之後,我怎麼能為去另一個國家感到害怕呢?我意識到這不過是邪惡的無力的干擾。我清除這個想法並想它死,它就像師父講的那樣消失了。

我知道自己已經踏踏實實地修煉了4年了。我知道自己即使在最痛苦的過關中也沒有放棄對法負責。我回想起每一我曾經介紹過大法的人,每一個我捐過書的圖書館,每一個我親自開始的煉功點,所有我做過的介紹班,所有講述我如何在法中進步以及修煉後得到平和寧靜的演講稿。我知道讀書一直是我最重要的事情。我每天5點鐘起床讀書,每一次看到新的法理時的快樂讓我微笑,我為這一天將展現給我的法理感到激動。這對我永遠是一個驚喜。我內心深處真正的自我在法中平靜下來,我明白自己會去天安門廣場證實法,因為我是大法的真正粒子,現在是我無畏地走出來讓邪惡看到我,讓他們為我所代表的宇宙真相而害怕的時候了。

當中國江澤民當局下令根除法輪功,15位女大法弟子在6月份在勞教所被虐殺,10位男大法弟子在7月份又被折磨致死的時候,我曾經作為一個大法弟子走出來,到中國領事館門前300小時抗議。

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必須立即停止,我重新預定了機票,打點行李,並保持正念。當地的弟子們在知道我的計劃後也盡力幫我。我將《轉法輪》用白色封皮包起來以便我可以在任何地方安全地閱讀他。我在一天內讀完了整本書,感覺自己像被包在一個金色的殼中。當我應該出發的時候,我非常平靜並且處於一種自然的祥和心態。我知道我做的是對的。

在天安門廣場歌唱「法輪大法好」

在飛機上,每當我的神經開始活躍的時候我就清除邪惡。去中國的一路上,我覺得自己好像是在法中漂遊。我遇到的每一個中國人都很幫忙。中午的時候我抵達北京。我走到了紫禁城和廣場,像其它遊客一樣照相。陽光明亮溫暖,歡迎我的到來。街上的行人也對我喊「歡迎」。我知道他們在我身上看到了法。而後我回到旅館煉功讀書,並將紅白相間的SOS條幅縫到了我的套裝的上衣上。

2002年1月23日早上,我煉完了功讀完了書。我已經將「緊急救援真相步行」的條幅縫好了,並將條幅的一角放入我的上衣口袋,繫上了上衣紐扣。當我走向天安門廣場的時候,每一個人都對我微笑。那是一個美麗的溫暖的晴天。很多人走過我身邊,要求同我合影,我表示同意。在天安門廣場我同每一個人合影留念,也用我自己的照相機拍下了照片。我原打算1點30分的時候開始我的步行計劃,但是有人告訴我會有人在兩點開始,所以我決定等他們。1點30分的時候很多遊人都帶著照相機,但是兩點的時候卻看不到照相機了。我想起了師父講的隨著大家一塊走出來,但是沒有人的時候他自己溜一圈就回去了。我看了看四週,穿著綠色長外衣的警衛正在換崗,他們正在換手套,我對自己說我還沒準備回去呢。

我必須把我走過的所有國家的祝福送給中國人民。我脫下外衣放在地上,開始唱「法輪大法好」。我沒有忘記歌詞,我不停地走來走去在國旗前唱歌。穿著綠色外衣的警衛經過的時候看了看我,但是甚麼也沒有發生。直到一群一直看著我的大約100多中國人中的一個人說「法輪大法」,於是一個便衣走過來看。他不停地問,「法輪大法?法輪大法?」我唱起了「法輪大法好」,他抓住了我的手臂開始將我向廣場的中央拖。有人跑向他,這個人停下來抓住條幅往下撕,大約猛撕了7下才將條幅撕下來。我一直唱著「法輪大法好」。他抓住我的手臂將我拖回開始他將我拖離的地方。我的聲音更大了。他試圖將我的手臂拉下來,他一次次地用力但是還是無法將我的手臂拉下來。他僅僅說了句「法輪功」然後就放棄了。我對他微笑並一直唱「法輪大法好」。

必須尊敬這個條幅

我彷彿有令人難以置信的力量。他發現了一輛停著的警車就將我推進車內。司機開始開車,卻突然熄火轉了一個大圈。當時我想,哇,正念的威力好大呀!警察從一個背著照相機站在那裏的攝影者手中拿走了一張身份卡片,就向警察局開去。他們示意我進入一個房間坐在一把椅子上。很多警察擠進房間來看我。有人走過來拿起條幅將它放在地上攤開來,他看著條幅並用他的腳移動他。我站了起來。所有的警察都用中文向我吼。我對他們擺擺我的手指然後指著條幅說:「你將那條幅放在這張桌子上。」我重複著說:「你將那條幅放在這張桌子上。」

我告訴他們必須尊敬這個條幅,他走過了14個國家,在每一個國家都受到尊重對待,他們也必須要尊重他。他們拿起條幅輕輕地將他放在桌子上。我坐下來不停地發正念。我告訴他們緊急救援和這個條幅代表的意義,並告訴他們我到那裏去是要將鼓舞、支持和美好的祝願帶給中國的所有法輪功弟子,因為全世界的人都為他們為「真善忍」挺身而出的行為感到驕傲。

在警察局講真相、揭露邪惡

很快他們將我送到了一個更大的警察局。在這裏一個高級女官員和一個翻譯問了我3、4個小時的問題。

她說我破壞了中國的法律,必須受到懲罰。我說除非我有律師,否則我沒有甚麼可以說的。然後我拿出我的書《轉法輪》讀了起來。這位女士說她想讓我多了解中國文化並問我能否聽她講。於是我聽她說甚麼。她說我違背了中國法律,所以要受到懲罰,就像如果我在加拿大違法了法律一樣。我告訴她,你們的法律傷害了無辜的人,並強迫一個人將另一個人折磨致死。在加拿大我們沒有傷害無辜百姓的法律,也沒有命令人將別人折磨致死。我說你們的法律不僅把百姓推到對立面去,將他們折磨致死,而且這個壞法律還不允許人們探訪自己的父母。怎麼可能有人遵守阻止人們探望父母的法律?你們是不是還有法律阻止空氣的流通、阻止陽光、阻止人們呼吸或者阻止你自己心臟的跳動?你們阻止不了法輪大法,因為他是宇宙的法。他在你們的心中成長,他是你們古老文化的一部份。你們所有的祖先曾經修煉並遵循「真善忍」。

我給他們講古代中國紳士的故事,他們每隔15分鐘就要內省自己。──過去的這15分鐘我對遇到的每一個人好嗎?我有沒有傷害別人?我怎樣才能成為一個更好的人?他們微笑著點頭。我說法輪大法讓我們做的比他們還要好。我告訴他們,你們不需要法律告訴你們甚麼是好甚麼是壞,只要每一個人都試一試法輪大法,好的就會留下來,壞的就會去掉。我告訴他們你們也許不知道,因為你們的國家主席將中國以外的消息都封鎖了,但是在荷蘭海牙有一個國際法庭。這個法庭專門審判那些犯有違反人性罪行的人,也就是那些將別人折磨致死的人,還有那些幫助這些罪行的人。他們必須為他們的惡行負責,他們對他人的傷害必須得到應有的懲罰。兩個人明顯地在發抖。

我告訴他們,你們的主席用謊言欺騙了你們。在西方法輪大法已經洪傳7年了,從來沒有死亡、殺人或者發瘋的事情發生。為甚麼偏偏你們中國政府在沒有第三者調查取證的情況下搞出這麼多呢?你不停地告訴我沒有人被殺,而我告訴你我們有幾百個人死亡的報導。聯合國和國際大赦組織的報導證明了你們的國家主席說的全是謊言。很多其它證據也正在搜集整理並報給國際法庭。

女警察說她在天安門現場看到了天安門自焚。我說,「那麼你一定知道事實真相了。你知道嗎,將你們政府自己散發的錄像拿來,我們只是將它放慢,就可以看到這場火是安排好了的。很明顯可以看出,那個在火中掙扎的女子頭上被重重擊打後,被打死在地。」我還告訴他們,西方記者是很好奇的。他們總是想了解真相。他們來到中國與那些認識自焚的人的人們交談,他們已經證明了那些自焚的人沒有一個像你們政府說的那樣是法輪功弟子。

審問者和翻譯員聽說了我的孩子的年齡之後都不相信地搖頭。他們說我看上去太年輕。我笑了,我說法輪大法使人年輕充滿活力。她問我是否有孫子孫女。我說我的孩子們還沒有結婚,不過我覺得很多法輪大法弟子就像是我的孩子。這也是我來這裏的另外一個原因。我關心我的每一個家庭成員。這位女子問我是否知道中國用動物代表年,我說我們報紙有這些文章,我屬龍。她看了看我的文件說我屬兔。我說我希望我能講中文,因為我們有太多需要談的話題。她問我是否知道中國家庭,我說每一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家庭觀念值得我們學習的。

我說生命太寶貴了,所以法輪功弟子不會傷害任何人。作為修煉者我們珍惜每一個時刻,因為每一刻我們都可以變得更純淨,學會如何對他人更友善更關心。每一個人從他自己獨有的視角和生活方式都可以為別人付出。我們的教導也是嚴格禁止殺生的。她說鎮壓的原因是有一些法輪功學員「搞政治」。我告訴她不可能!法輪大法不可能參與政治,因為有更高的思想,並且沒人能利用法輪大法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因為這是宇宙的法理而不是簡單的人做的甚麼東西。

他們重複說我破壞了中國的法律,必須接受懲罰。我想我唯一違背了的法律就是,我將我的抓捕者當成了我的朋友。我遵循師父的話「別人可以對我們不好,我們不能對別人不好。」(《我的一點聲明》)

最後的一個問題是「你為甚麼到這裏來?」經過了三,四個小時的問話後,我用雙手拍拍胸脯,然後向他們張開雙掌,用這個動作來回答他們的這個問題。他們說:「噢,法輪大法」,我說:「是的,法輪大法好。」

不配合邪惡的安排,繼續講清真相

那個女審問員突然說她錯了,我是應該屬龍。我對她笑了笑,想:她會發現她好多事都錯了。

一名男士進來並做出手勢,好像要揪著我的頭髮把我拉起來。這位女審問員阻止了他,並和他說話。這個男士側向我翹起大拇指。我一直看著他們並發正念,拒絕了他們對我的晚餐邀請,並說在他們這樣的監視下,我將不吃也不喝,以此來悼念被他們迫害致死的中國同修們。

他們向我表明整個過程已被錄像。我告訴他們,他們欺騙了我,我不會再與他們合作的,我不想給他們機會篡改這個錄像並用來中傷大法和我。我感到非常地難過,彷彿我已讓我的師父和同修們感到失望,但我還是維護了大法的尊嚴,並不斷排除我的不好的思想和觀念。

他們將我帶到一個警察局的旅館,兩個警衛輪流看管著我。整個晚上我都在讀書和打坐。我看到警察對雙盤很感興趣。翻譯員帶著一個攝影者進來了。我下床坐在地上。我說不要再照相了,你已經欺騙過我了。你已經有足夠的照片了。他坐在另一張床上低下頭說,「對不起,那是我的工作。」

我注意到警察們整夜所看的節目中充滿了對法輪功的誣蔑,我深深感到迫害是如此的嚴重。幾乎每個故事都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虐待或歪曲,取笑他們,魔幻他們,或演他們被逮捕和審判,這些東西放了一整夜。我只睡了兩個小時。我意識到他們隨時都可能攻擊我,而且沒人會在乎。但是我仍然堅守大法原則,做一個修煉者應該做的。

第二天早上,我告訴他們電視裏演的非常非常的不好,我以為今天他們會送我去監獄。首先我們來到了審訊室旁邊的房間,這個房間裏有黑色的皮沙發。一個攝影師走進來,我擋住臉說:「不要再拍照了。」我保持擋著臉的姿勢。他們把我帶到一輛小車上,車子行駛時有兩個年輕女警察一直在我的兩邊。當車停下後,那個男士離開走進另一座樓時,我們開始講話。他們問:「在中國之外,真有很多法輪功學員嗎?」我說:「親愛的,我們有成千上萬的人,我們在遊行和討論會上發表演說講述我們所得到的益處。」

他們問是不是人們真能受益於法輪功,我告訴他們法輪功修煉在西方已有7年了,從未有過任何不好的事情發生在法輪功學員身上。我們都熱愛這個功法。我告訴她們,當看到我們遊行時那鮮豔的彩旗在空中飄揚,在巨大的彩球上飄盪,她們會看到何等的壯觀。我說:「我現在能看到這一切,天安門廣場上擠滿來自世界各地的學員,大家一齊在煉功。那將是無比輝煌的!」她們問我是否懂任何中文,我告訴她們:「你好,謝謝,再見,真、善、忍,法輪大法好,並告訴她們每套功法前面的口訣。」當我說時,她們也重複著這些口訣「佛展千手,身神合一」等等。

「要記住,法輪大法好」

我第一次知道我差不多要安全了是在去機場的時候。在我登上旋梯之前,一個年輕女警察說:「五年內你不能回到中國來。」我說我聽到你的話了,但是讓我們看看何時我會再回來。

當我邁上飛機時,我轉過身來向所有穿便裝和制服的警察們揮手並說:「要記住,法輪大法好。」

我希望我所做的能表示真、善、忍的重要與珍貴;

我希望我所做的能激勵同修們堅修大法和維護大法;

我希望我所做的能表明我們無限的關懷。

因為師父的無量慈悲,我很安全很高興回到家裏。我深深感謝每一位幫助我走過來的人,謝謝大家。法輪大法好!謝謝,再見。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18/19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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