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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勒索迫害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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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25日】關超美,女,44歲,大慶市八百垧第一職工醫院,家住大慶八百垧12區。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後又轉到肇源縣看守所共被非法關押40天,然後又被轉到大慶紅崗區拘留所關押15天。在此期間派出所去提審時把她打得遍體鱗傷,她沒配合他們,一句話也沒說。回到單位後,單位幹部逼寫悔過書,她不寫,他們就扣工資獎金、年終獎。單位每人長二級工資也不給她長。大慶地區補發的200元及其它補助全部扣除。他們還採用給她調換工作崗位的辦法施加壓力。2001年底她與五名大法弟子開車到黑龍江省明水縣發真相材料被非法抓捕。明水縣公安局法制科的馬景林扣押她自家的斯柯達車一台、500元現金,同修的700元錢、一部手機和一個傳呼機,並非法判勞教一年。2000年6月18日被大慶八百垧派出所的李寶山、於斌勒索一萬元。2000年11月份買斷工齡的公積金被八百垧第一職工醫院的車書記扣除。扣發的工資、獎金、年終獎等具體數目不詳。

郜彥霞,女,42歲,工程公司,家住大慶乙烯興化村。在大法受到迫害時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15天。2001年10月的一天,她貼證實大法的粘貼,被非法拘留75天,並遭到警察的毒打。耳朵、臉、前胸、後背都被打傷,頭被打得不成樣子,最後站不起來了。兩名所謂的「人民警察」竟把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打成這樣。2000年2月,她被乙烯興化派出所的李立群勒索10000元,理由是不放棄信仰。2000年11月被大慶龍鳳看守所勒索175元。

何彪,男,39歲,大慶石化總廠興化物業公司食堂科,家住大慶石化總廠興化村。99年7月20日,單位主任兼書記劉春華和副主任高啟生找我談話,讓我放棄修煉。從下午四點談到晚上八點多,迫於壓力我寫了一份不參加集體煉功的保證。99年8月警察婁明新到我家強行把大法書拿走,又讓寫保證書。從那以後經常打電話到家裏或到單位騷擾。99年10月1日值班時,主任打了三次電話「查崗」。10月4日準備回家給母親燒五期,黨委書記遲雙派高啟生和科裏的辦事員要親自看管,迫於壓力,我不能回家。99年12月7日,我在「法輪大法好」的條幅上簽字證實法,單位和派出所實行高壓迫害,我又被迫寫了不應該寫的「決裂書」(在派出所呆了九個小時)。婁明新還帶兩個警察到我家非法抄家(沒有任何憑證,嘴裏還說有搜查證),逼迫我交了書和煉功帶。每逢節假日去親屬家必須告訴親屬家的電話號碼以便隨時檢查。2000年5月單位幹部說我若再信「真善忍」就拘留。2000年10月1日至2日連續二天值班,單位經常打電話查看。2000年9月28日派出所讓寫不進京上訪的保證書。

2000年11月買斷工齡後,我依法進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被北京海澱拘留所拘留九天,劉斌沒收我身上200元錢沒給收據。押回大慶後在龍鳳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個月。單位幹部遲雙告訴主管主任扣我二萬元做押金,沒給收據。進京接我的費用4700元由我負擔,沒給收據。另外食堂科還扣了二千元也沒給收據。2002年1月我在車上講法輪功真相,告訴世人法輪大法是被冤枉的,被非法抓捕,關在龍鳳看守所29天,絕食19天抗議非法關押才被釋放。辦案單位的周寸興讓交200元治安罰款,如不交,再拘留半個月。2000年5月被石化總廠公安處的李延庭、物業公司的遲雙勒索10000元。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4/20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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