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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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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31日】中國的牢房(監獄、看守所),過去好人難知曉,而今,黑白顛倒的時日,卻能讓好人品嘗到身陷囹圄的滋味。

我所在的一個縣城看守所,房間裏,水泥壘的炕洞,上面搭上木板,然後,再鋪上一層地板革,便是睡鋪。離門有一米左右的所謂地下,一側是坐便,一側是自來水管,取暖的暖氣片只有靠近走廊的一側有,而窗戶一側沒有。冬天乃至春秋,又陰又冷,寒氣浸骨。

一天兩餐,兩人一小塑料盒大楂子,(實際一人只有一小碗)說到大楂子,其實就是整個玉米粒去了一層皮而已,幾塊鹹蘿蔔塊,沒等飯吃完,菜已經沒有了。無論冬夏,這裏永遠都是喝著自來水,時間久了,喝熱水的概念就沒有了。

條件差並不希奇,(據說這裏算是全省比較好的了)也早在預料之中,畢竟不是療養院。然而,「苛政猛於虎也」的內涵卻頗具典型,因為它被「社會主義法制、民主」的外衣包裝著。正是這種包裝,掩蓋了這些大都是地獄小鬼轉世的兇狂,這真相世人是難以知道的,或知道也是見怪不怪了。

在獄中最難以令人忍受的是大小便的不自由,一天只一次大便時間,由於在室內,氣味不好,每天早晨3點多開始輪流坐便,不管有沒有,都得珍惜這時間,因為一天一次,錯過了時辰,只好憋著了。這大便也算好過,小便則更困難,因為這是「角子」(發JIA的音)控制人,撈取油水的特權。何謂「角子」,過去也叫「大馬牙子」。即號的頭,因常坐在牆的一角而得名,一個號有一個。「角子」撈甚麼油水?原來監號裏的人,可以訂飯,人犯的親屬可以為他存錢,憑存錢的條子每天可以外訂一些吃的,作為補濟,所有新進來的人,大都要經過這麼個過程。一進來,「角子」及幫兇(官名也叫副手、二角子)痛打一頓,來個下馬威,震懾住,這叫見面禮。人犯家裏送來的被褥,要是新一點的,自己是蓋不上的,先供「大角」、「二角」享用,冬天,低等的人犯,幾個人蓋一床被,鋪一橫褥子,而大角、二角光褥子就鋪幾條,高高的像「席夢思」。每日睡前,都有小奴為其鋪被,每每人犯家屬送來經過「扒皮」的食物,全歸「槽上的人」食用。白天大家都端坐大排(排三排整日坐著不許動。)而「角子」卻可以橫仰豎臥,另有小奴捶背、揉腰、摞鬍子。

新進去的,開始家屬大都存些錢,而這些變成有價證券的條子送到號裏便都歸「角子」一人揮霍使用。我剛進去,家屬送的300元錢,不到半個月便被其花光,他可以訂吃30元一盤的「炒肥腸」,而我卻連十五分之一的食品都吃不到,這種情況久了,家屬知道後,便不存錢了,沒了錢,「角子」便瘋狂地利用大小便的手段迫使那些不存錢的人趕緊往家裏打電話(小賣店專辦這項業務,往外說別的不行,說打電話要錢,所裏制度上一路綠燈)。所以沒有存錢的人就慘了。水庫一個看魚的人被踢得尿不出尿來,正在坐大便時,「角子」從後邊冷不防往腋下的軟肋猛踢一腳,曰:「焊電門」,理由是你坐的不直,另一農民被用手掌砍向脖子咽喉處,半天倒不出這口氣,名曰:「喝椰汁」,再就是令人打日本式的「協和」嘴巴。更多的是不讓你小便,誰小便要請示,請示不准,只好憋著,許多人尿了褲子……

號中情況,管教不是不知,所裏監規也明文規定「不許稱王稱霸,搶吃他人食物。」然而,這裏卻有其中奧妙。警長、管教吸煙、喝酒的嗜好,在這裏並不是自己掏腰包,他只要衝號裏每個「角子」說一句:「我拿了三盒『紅河』,或甚麼即可。」「角子」自然明白,明天小賣店來算帳時一筆沖銷。而對「角子」的所為自然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談到管教這點小打小鬧,比起「公檢法」弄錢的辦法來可真是小巫見大巫了,不值一提。

在號裏互相之間談話,最常見的一句就是誰家有力度。何為力度,就是誰家頂多少錢,有了力度,自然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死刑變無期,無期變有期。百姓說:「中國貪官污吏,這可是真的公檢法天天進錢,吃完原告吃被告。」有一農民李某某,因打人進來,法庭勸調解,要李陪5000元了事,其中陪到受害人手裏的只有3000元,調解人怎樣故弄玄虛,向雙方玄說,大家自然明瞭,而雙方又感激不盡。一個殺人犯賈XX,家中力度也還可以,因戶口的卡沒了,查不清人犯是多大年齡,便以少犯處理,免於一死。這免一死,不知又有多少錢,流入黑官手中。

監獄裏真是個萬花筒,甚麼奇聞軼事都有。一天,號中抓進一名妓女,妓女在獄中,見到一名來號裏提審的警察科長,頓時,妓女眼中一亮,原來這警察是色鬼,泡妓女時沒敢留下真實身份.真是冤家路窄,為不鬧出事來,警察答應把妓女辦出來,辦是辦,科長仍不忘再撈一把,叫妓女拿幾萬元,妓女也拿了,而後不知是警察科長自己留得多、在外打點少了,還是何故沒辦成,妓女還是判了。沒辦事退錢也罷,可又不退,妓女一怒告了他的狀,害得警察科長也蹲了一夜牢房。為何只蹲一夜?因為上級保,官官相衛。

近年來,江澤民邪惡集團瘋狂地鎮壓法輪功,下邊的小鬼更是紅了眼,乾脆撕去了法制的面紗,肆無忌憚地撈錢。聽我愛人敘說,在到看守所見我時,在門口碰到一位年輕的農村婦女,這位女人講,她來看望其丈夫兩次,每次都是給她求的公安局副局長宋XX500元,方能見到,這次沒給,就一直拖著不讓見。

我愛人是個常人,在同具體辦案的政保科長孫XX打交道時,他很兇,處處刁難。這天正是他厲害之時,電話鈴響了,話筒聲音很大,室內人都能聽到。電話中聲音:「姐夫,你幹啥呀?人家都給了。」孫XX:「給多少?」「給3000。」孫XX放下電話,態度大變,我愛人滿以為可以了,不行,孫又要3000元。說是給他的主管副局長宋XX。原來小鬼敢逞兇,是有主子撐腰。主子縱容小鬼是有好處的。

在法輪功問題上,該縣邪惡分子逼得大法弟子家破人亡。流離失所的例子太多了。在此不一一列舉。小鬼私下勒卡不算,官方明碼實價的幾萬元、幾萬元,連張單據都不給。我的一位同修家屬不送禮,那麼他就比別人多判一年勞教,奇怪的是:在送往勞教所的途中,又良心自責,覺著過不去眼,大筆一揮,三年改二年,嗟呼!這是甚麼法律?一會判三年,一會又判二年,法律準繩那裏去了?

發生的這些問題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它被包裝了,而且外表文明、法制、民主,冠冕堂皇,也像個人似的,擠身於世界之中,當然了它典型地體現了江澤民統治下的法制、民主的特色--虛偽。

邪惡頭子江澤民利用政府鎮壓法輪功,把無數無辜的好人打入牢房,縱容著中國的貪官污吏橫行霸道。滿足著那些地獄的小鬼,吮吸著勞動人民的血汗。人民沒有民主自由,失去了生活的基本權利,數以萬計,嗚呼!生活在這樣一個國度裏,難道不是一個更大的牢房嗎?是的的道道的中國大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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