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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江澤民下令安全部隊向掛標語法輪功學員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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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9日】法新社紐約2002年3月8日,一名法輪功發言人說,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已下令中國安全機構,對被發現為法輪功精神團體懸掛標語或張貼廣告招牌的法輪功成員開槍。

這名發言人今天在紐約中國領事館前為抗議此項行動而舉行的示威集會中告訴記者:「江澤民最近下令,如果法輪功學員被發現正在張貼小傳單或廣告招牌時,他們(安全機構)可以開槍。」

他表示:「此事已經發生,遼寧省和吉林省有三、四個人在懸掛廣告招牌時,腿部挨了槍。他們目前在醫院接受治療。」

這名發言人說:「現在,每一個省都在準備一份將被以死刑罪起訴的名單。」

約八十名法輪功學員聚集在紐約第四十二街中國領事館前,有些人持著「停止迫害法輪功」「法輪大法」或「法輪功是善的」等標語,大部份人則坐在人行道上冥想。

法輪功紐約總部昨天在一份聲明中說,江澤民也下令安全部隊逮捕負責播放暴露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影片的法輪功學員,並「毫不留情加以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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