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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德國法輪功學員致中國總理、吉林省公安廳長、吉林省長的信(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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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4月1日】

尊敬的 xx:

每天我都讀到關於迫害、虐待法輪功學員及其他宗教團體的消息,一些法輪功學員甚至被酷刑折磨致死。每當看到這些消息時,我的震驚無以言表。

作為一個中國古老精深文化的仰慕者,我完全無法理解江澤民政府竟然置國家賦予公民的權利於不顧,特別是幾年來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甚至把他們虐待致死。前不久,連其他國家的法輪功學員也在中國受到威脅和虐待。

這種令人厭惡的行為,在中國以外的國家是絕對不可思議的。這樣的行為將嚴重損害中國在世界上的聲譽,並且給博大精深的中國文化帶來負面影響。難以想像,對人類社會最高價值「真善忍」的信仰竟招來江澤民集團的殘酷殺害。

我向您呼籲,鑑於人道尊嚴,請盡您的一切努力幫助實現:
--立即以和平的方式制止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
--保證所有在長春電視插播事件中或在隨後的警察行動中被拘捕的全體人員的安全,並公布他們的名字和下落;
--保證被拘禁的所有人員都能馬上與律師及他們的家人見面並得到必要的醫療護理。

我期待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僅僅因為履行他們的基本人權而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同時我對不斷傳出的有關法輪功學員受到酷刑折磨和其它嚴重人權侵犯的情況感到擔憂,並呼籲當局將那些對此負有責任的人繩之以法。

作為一個曾經歷過二戰及戰後時期的德國公民,我看到,權力的濫用是不可能長久的,而且必定將為之付出代價。希望您能夠意識到,濫用權力是違背民意的,地方當局與民眾為敵的行為也是不能容忍的。

感謝您關注這些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的國際人權事務。

此致
敬禮

一個德國公民
200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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