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察說:你是大法弟子
同修講述了一個他親眼見過的故事:那是在天安門派出所,他和很多全國各地來上訪的同修被警察關起門來毒打。
其中有一名同修被打的最為嚴重,警察一邊打一邊問他:疼不疼?他一臉痛苦的表情,咧著嘴說:疼,疼。警察似乎很生氣,更猛烈的打,再問:還疼不疼?他不悟,仍喊疼。警察更惡毒了,瘋狂的拳打腳踢,嘴裏不閒著的叨咕:讓你說疼!讓你說疼!
那位同修似乎明白了,越說疼他越打,那就說「不疼」吧,於是嘴上膽膽突突的說「不疼」,警察裝沒聽見吼他:再說一遍。同修似乎是被打出來的勇氣,大聲說:不疼!可是言行不一致,表情還很痛苦。警察不停手的繼續打。同修終於醒悟,肯定並正色說:不疼!
警察住手,說:這還差不多,你不是大法弟子嗎,大法弟子疼甚麼呀。
這位講故事的同修當時看在眼裏,明白了法理,表現的非常勇敢,所以,邪惡之徒一下也沒再動他。
我不會感謝一個打人兇手,也不會恨他,因為他是被利用的,舊勢力利用著邪惡之徒對大法弟子進行所謂的考驗。現在看以前,發現我們在法理上常常很不明確、很有侷限性。直到看了師父的後期經文才恍然大悟。正如師父在〈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中所說:「心裏越怕,邪惡越專找這樣的學員下手,而整個大法在人間被迫害所出現的形式,又是因為這些學員有執著因而才有被迫害的嚴重情況大量出現造成的,由於放不下執著而被所謂的轉化,以致於幹出助紂為虐的事,從而使情況變的嚴重。」(《精進要旨(二)》)
如果我們有足夠純正的正念,那麼邪惡豈不是沒有被利用的價值?不讓邪惡有藉口迫害我們個人,大法的整體形式就不會出現在人間被迫害的嚴重局面。如果它們再敢做惡,就是自取滅亡!人和神都不會答應!
二、我是正法弟子
那次被非法關押是因為堅持背經文,警察指使犯人毒打我幾個小時,我想我是大法弟子。的確,我沒有疼痛感,我不知是突破了三界中掌管「疼」的這一層次的神的制約,還是師父將我某個神經閉塞了,還是師父替我承擔了,也許都有。打到犯人開飯了還沒住手,無論我在所在層次如何堅定保持正念,仍無濟於事。我不得不反思:我到底哪裏有漏,到底哪裏需要提高。
我從未認可邪惡勢力的迫害,這一點我不曾含糊。也按照師父的話,沒配合邪惡的命令、要求,不報數、不幹活、不背監規、大聲背經文(讓一再被超期關押的同修聽到和讓犯人們聞道),不喊「管教好」,反而每次都大聲喊「法輪大法好」等話。不吃不喝、不報姓名,讓我出去問話我不去,讓回來我不回,出入均被抬著走。
被迫面對審訊時,我堅決不坐它們的石頭凳子,因為我不是犯人,我沒犯罪,不接受審訊。它們改為和我聊天,讓我坐和它們坐的一樣的椅子。對於那些能聽我講真相的,就給它們講講,不想聽、只想變著法迫害的,我就盤腿煉功(在監倉裏它們用幾十公斤的腳鐐把我的兩條腿固定在廁所旁,想移動、或站立也是不可能,更不能打坐煉功。)被強行制止了,我就歇一會兒。趁其不備再盤上腿,反覆無數次,直到它們累了、覺的沒意思了,也就懶的審我甚麼了,一致認為無論怎麼對我都是徒勞。
可是那一次,管教指使犯人打了我那麼久還沒叫停手,我明白,其原因不是僅僅因為我不停止背經文。在犯人抓住我的頭髮將我坐著的身體懸在空中時,我心想:我是大法弟子,是有威嚴的,絕不允許把我頭髮拽掉侮辱我,絕不認可邪惡的迫害。
可是,不認可它也存在,雖然我沒被拽掉任何一根頭髮,可它們也沒停止做惡。這時我忽然悟到師父的法理:窒息邪惡,不允許邪惡對法的迫害。(當時還沒這麼明確的悟到要清除另外空間的邪惡和發正念。)
這時,他們似乎打累了,停了下來,吃飯去了。
下午管教進來說:「以後不用再打她了,她已經不知道甚麼是怕了。」果然這之後,她們由為表現給管教看爭著打我,轉為暗中幫助我,找機會和我聊天。在我後期持續昏迷時,偷偷的給我餵水,用濕布幫我擦身,或坐在我旁邊流淚。
不要不敢承認自己是正法弟子,不要怕自己不夠格。無論自己修的好還是不好,無論是否曾給大法抹過黑,只要今天還在大法中堅持修著,就力所能及的(竭盡全力當然最好)用適合自己的辦法救度世人、維護法。有護法的意識,心在法上。
我也曾在修煉中留下過污點,我也曾因此被加大魔難過關,然而我今天從新做好,我還是師父的弟子!只要我還有一絲正念、還有半口氣,我就要修煉,我就要助師正法!師父慈悲,不會落下任何一個真修弟子,當然會把我包括進去。
師父告訴我們「放下任何心,甚麼都不想,就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那一切,一切就在其中了。」(《導航》〈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講法〉)我們是師父的弟子,與師父在正法時期同在,我們是法中一粒子。關於我們是誰,我們將成為甚麼樣的生命,師父在法中多處告訴了我們,重要的是關鍵時刻,我們是否記的,是否因相信而堅定。
有限層次體悟。如有不足,還望指正。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28/21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