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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市一位工程師三年來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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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4月27日】我今年38歲,工程師,原屬盤錦市某公司職工,家住盤錦市。因修煉法輪大法而遭到江澤民政府的無端迫害,自1999年4月25日以來,在精神、生活上受到了嚴重的迫害,人權受到了嚴重的侵犯。

如下是我遭受迫害的事實:

自4月25日起,祥和的煉功點不斷地受到騷擾,早晨煉功有便衣盯梢,盤查登記,不讓掛橫幅,煉功點處常常停有警車,學法小組有特務打入。因4.25進京上訪,受到了領導的詢問。

7.20進京上訪,沿途設有無數關卡,警察非法盤問、翻包,全體乘客下車搜身,態度惡劣,致使汽車晚點四個小時。沿途警車穿梭,氣氛恐怖,使所有乘客在精神上受到了摧殘。

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戒嚴,不許人民行走。路上行人無故被盤問、翻包、搜身;警察對大法弟子毆打、抓捕;搜查旅館。遼河油田公安局為了查找本人,將前門大街的所有旅館幾乎一個沒落地搜查一遍。在此期間,家人在精神上受到了極度的打擊。

回到單位以後,被非法搜繳、焚燒大法書籍。強迫寫體會、認識(沒有配合)。由於新聞鋪天蓋地的污陷,使得職工都懼怕、遠離我,在精神上受到打擊,在工作上造成了不配合。

1999年11月25日進京上訪,被家人接回,警察非法抄家,並妄圖非法拘捕,沒有得逞。

1999年12月19日,北京市大興縣派出所非法查抄大法弟子的住處,我被非法抓捕並拘留,在此過程中受到了嚴厲的恐嚇、審訊,罰蹲、罰站,警察用大法書猛力擊打我頭部,把我關在鐵籠子裏。在拘留所裏強行拍照、按手印。20多人擠在一個號裏,睡覺只能側身,有一隻腳還不能著地,有兩名大法弟子只能睡在廁所邊的水泥地上。在離開此看守所時,警察強行扣押我的電話號碼本、一本大法書,登記時少記了300多元錢,當時聲明,卻沒有更正,所以300多元錢沒有得到歸還。交了抵押金的被褥,被強行收走,抵押金卻未退。

1999年12月19日在遼寧省駐京辦事處,一天沒給吃飯。警察輪番值班看守、審訊。

1999年12月20日至31日被遼河油田公安局拘留,當時天氣十分寒冷,號裏只有一點點暖氣,伙食費一天20元,卻吃的是玉米糊、窩頭、白菜湯,不供應開水。在此期間受到了非法抄家。罰款3000元。扣押一個月工資及部份年終獎。

2000年1月3日至1月12日,單位裏辦了九天全封閉洗腦班,各科室領導輪番值班看守,最後它們以失敗告終。

2000年8月15日在同修家被非法抓捕,警察非法沒收了兩本大法書、師父的新經文,我受到了恐嚇與審問,國家安全局駐盤錦辦事處、盤錦市公安局、遼河油田公安局、興隆台派出所、錄井公司安保科於當晚查抄了辦公室。我被盤錦市興隆台區派出所非法拘留。拘留期間,伙食條件極差,沒有開水,獄警態度惡劣。罰款3000元。扣押一個月工資及其它獎金。

2000年11月被非法查抄辦公室,並被搶走了一本大法書。

2000年12月31日非法查抄辦公室,(抄走的大法書用自己的生命又要了回來,)非法審訊、強迫在搜查證上簽字(沒有配合)每次查抄都是把所有的辦公用品翻個底朝天,連小小的自行車證的夾頁處都不能倖免。

單位裏始終非法監控我的行蹤,禁止使用辦公室內電話、傳真等通訊設施,不允許上網,不許隨便說話、走動。在2001年的2月達到了高峰,因懼怕我講真相,又限制不了我說話,只有限制辦公室的同事,不允許任何人和我談論關於大法的事,也不允許任何人來聽,否則就扣工資、待崗。鼓勵同事舉報我的行蹤,然後用扣發我的工資獎勵對方。限制我在上班期間只允許在自己的辦公桌附近走動,上廁所有人監視。絕對禁止使用電話,即使給家人、孩子也不可。為此寫過辭職報告,未批。部份年終獎得到了扣押。

自2001年3月,住宅受到監控,警察24小時蹲坑值班,敏感日騷擾、搜查、下傳喚證。

2001年8月25,在瀋陽被非法扣押24小時,警察一夜不讓閤眼,半夜把風扇開到最大,對著吹,洮昌派出所所長用腳猛力踩腿,打耳光;用手銬銬在椅子上,一天沒吃沒喝,還扣押了100元伙食費。

2001年8月26日晚,遼河油田公安局要非法拘留,由於不配合,被拖致使膝蓋處的肉磨掉,露出骨頭。次日流離失所至今。2001年12月被開除公職。現被盤錦市、遼寧省內部通緝。

2001年8-9月被抄家三次。

遼河油田錄井公司設計中心主任辦公室電話號碼:0427--7801194
安保科科長辦公室電話:0427--7820244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6/21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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