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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野蠻折磨大法弟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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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5月14日】我在2001年3月6日被非法關押。辦案單位是新城分局,當時我的3200元現金,手機、傳呼、電腦、高級速印機等都被搜走,沒有打任何收據也不歸還我,辦案的有個女幹警叫李萍。

2001年9月底,我從內蒙古呼市第一看守所被轉送到內蒙古武川縣看守所,同時被綁架來的大法弟子還有呂昌女(57歲)、張桂蘭(61歲)、李新華、孔巧雲。有一天刑警隊隊長去了,把我們五個人叫出去站成圓圈,沒有任何理由大打出手,連61歲的老人都不放過,挨個打耳光,轉圈打了好幾遍,最後惡警打累了才不打了,當時站崗的士兵都看見了,都說太殘忍了,士兵都害怕。大法弟子張桂蘭在武川非法關押了15天又送回呼市第一看守所時,在惡劣的伙食條件下,又被強行扣150元,說是交伙食費。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迫害大法弟子的真相:

我在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時間裏,曾被無數次加帶械具,每次少則幾天,多則1個月。帶上械具,人失去自理能力,站不起,睡不下,坐不直,有時手銬都鑲到骨頭裏,手腫得像饅頭,最嚴重的一次是由於長期多次加帶械具,不能自理,全身起了大小不等的疙瘩,屁股上都脫皮了,有的化膿,有的流血,全身沒有一處完好的皮膚,奇癢無比,骨頭都癢,整夜都睡不好,在這種情況下,惡警隊長張秀芳還給我加帶械具九天,期間我要求打開械具清洗,或者出去檢查,所領導毫無人性,不予理睬。有一次我給同修遞紙條被發現,隊長張秀芳強迫交500元的罰款,說如果不交錢,就帶械具,啥時候交啥時開。

一個判刑一年的犯人在了解了法輪大法的真相後,深知大法弟子是被迫害的,她幫大法弟子傳閱背會的經文,管教崔英、張秀芳竟然動用了看守所從未給女犯加帶的械具(雙手背銬、雙膝下跪、雙腳帶腳鐐、手銬、腳鐐用鐵絲最短距離串起來),讓她帶上械具從一號監室跪到四號監室,又從四號監室跪到1號監,打開每個監室門,進行人格污辱。 有的犯人都哭了,都不忍心看。惡警張秀芳竟然又對同情她的人大打出手。監室裏還竟然貼著「不准打罵、體罰、虐待」等八項「承諾」,惡警隊長根本做不到,對關押人員任意打罵、體罰。

在看守所絕食後遭到的迫害:

2002年3月25日我們被非法關押的八個女大法弟子集體絕食,其中年齡最大的61歲張桂蘭,在絕食第三天遭到慘無人道的灌食。我和一位不報姓名的大法弟子被「穿」起來(加帶械具),她被灌食兩次,我被灌了三次,準備灌第四次時,我的口腔被撬得潰爛,牙齒鬆動,嘴角破裂,鼻子紅腫,他們一看灌不成了才改為輸液,第八天看守所強行搜走代金券810元(據說是轉給醫院用於「治療」),把我送進了呼市第一勞改醫院。進院後開始輸液,接著插鼻飼管灌食,在大量吐血(有半盆之多)後仍然灌。灌了一次之後,我把鼻飼管拔了,又有一天下午連續下了四次鼻飼管,鼻孔都出血了,最後一次早晨下鼻飼管誤入氣管差點窒息,每次強行下鼻飼管,都把手綁在床上,鼻飼管下不進去,開始強制灌牛奶,一天灌兩次,每次至少有3個女犯灌,使勁捏著鼻子,扳著下巴,用針管往裏哧,由於我不配合被她們打耳光(其中有叫孫小潔、王英的女犯協助邪惡),她們用足勁捏腮幫子、掰下巴,嘴裏的皮都破了,下巴脫皮後又潰爛,又灌消炎藥,灌不進去,她們用針頭抵著舌尖,只要我用舌頭往出舔就被針扎,舌尖被扎了好多針,每吐一口都有血。有一次,她們七、八個一起灌我,我的手被綁在床上,七、八個人折騰我一個人,有的壓腿、有的壓肩膀、有的壓肚子、有的捏鼻子,她們把針管都頂住我的上嗓皮,上嗓皮都被捅破流血了,我被她們折磨後,有一個星期下不了地,小便只能在床上,這就是勞改醫院所謂的「人道主義」治療。每天把我的手綁在床上,強行輸5-6瓶液體,我不輸液開始拔針頭,拔了扎,他扎我拔,有時一天被扎十多針,兩胳膊遍布針眼。絕食20天後開始吐,她們說吐的是胃液和膽汁,這種情況下還不放人,直到一天吐好幾次,維持到28天時,被家人保回家。在一年多的非法關押中受盡折磨,由原來的體重128斤瘦至現在70斤左右,同修看到我時都認不出來了。

2002年4月25日在取保三個月出來回家,警察要住在我家中看著,被我和家人拒絕。在家中,我躺在床上,恢復身體,警察屢屢探問我的情況,不知有何不良企圖,家外巷口前後兩輛警車,數輛摩托和許多警察。四天後我在身體很虛弱的情況下從屋頂跳下,離開家。後來說公安在臨河、呼市地區各路口把守檢查搜尋,還威脅我家人讓家人找我。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7/22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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