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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惡警對我的野蠻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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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5月26日】我於2002年3月28日被長春市公安廳(局)與瀋陽市公安局綁架,當天下午我被帶到某賓館417房間,警察把我綁在一個很高的鐵椅上,把我的腳用繩子綁上,手用鐵銬子銬上,胳膊用皮帶綁上,當時我沒有配合它們,有一個人氣急敗壞的用拖鞋往我的臉上使勁的打了10下左右,然後又有一個人用煙頭往我的脖子上燙了一下,它們一看還不行,就用小的電棍共3個電棍4個人,往我的脖子上過,往小便上過,往大腿上過,當時有個人說等會用一瓶白酒往你的肚子裏灌。晚上它們把我送到鐵西區貴和派出所,呆了一夜。第二天下午把我和另一同修送到了瀋陽市行政拘留所(29日)。

由於我倆絕食抗議,2002年4月1日,警察又把我倆轉入大北監管醫院。由於最後我倆堅持不吃飯,監管醫院剛開始用偽善的面孔,勸我吃飯,一看不行就用強制的辦法,給我灌食,一看還不行,就把我和同修單獨關押,一個人一個房,他去了12房間,我去了1號房間,所長告訴管教把我綁在了木板床上了,時間2002年4月8日。兩個腳又各用了一個皮帶綁上,胳膊用牛皮帶綁上,手用繩子綁上,肚子用牛皮帶綁上,只有腦袋能動彈,一連綁了四天四夜。每天用針管往胃裏推食,由於我的胃出血12日給我打點滴。

2002年4月16日張管教找我談話,將近一個小時,問我你聽著沒,我說沒聽見,我在背法。他急眼了,叫人又把我綁上了兩天,當天晚上,管房的犯人說你吃飯吧,我給你買點好菜,還嚇唬我說:「你再不吃飯,明天給你送地下室監管醫院」,整個房的人都說:「那裏是731很恐怖。」他們一看不行,管房說我給你叩三個頭,你吃飯吧,最後一看不行算了,他沒有穿衣服足足勸我吃飯有半個小時。我也沒有配合它們。

2002,4,19日下午,貴和派出所把我非法勞教3年送往張士教養院新收大隊,新收大隊長問派出所的人我幾天沒吃飯,派出所人撒謊說:「沒幾天。」我同修說:20天沒吃飯了,大隊長就沒同意收咱倆,惡警不甘心,足足為了咱倆被勞教所收下,等了有1小時30分鐘,最後勞教所還是不收。最後不得不把咱倆放回家了。第二天我就離家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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