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祛重病 做好人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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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5月27日】我已71歲,1997年12月得法,受李老師的慈悲救護的很多事實是表達不盡的。我未修煉大法前曾是半癱的人,曾請兩個姪女照顧,生活上的一些事都要人幫助,起居困難不能自理。我的病主要是高血壓、腦血管硬化、一至五節腰椎全面脫節性的骨質增生、視網膜炎萎縮、白內障、風濕關節炎等等。每年治病要花費萬來元。

自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健康了,而且心靈也得到了淨化,不再執著於個人的名利情,按照「真善忍」大法標準正確對待各種矛盾。如1996年終單位發給每個職工一百幾十元獎金,我的獎金被三個主任私分了,我意見很大,要求有關上級領導解決,領導也同意解決。後來我學了法輪大法,想到不能為個人利益去爭鬥,我也就算了。很多事實證實法輪功教人祛病健身、提高心性,做個好人、更好的人,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只講奉獻不計報酬,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好功法。真想不通卻屢屢受到誤解和攻擊。為了讓中央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使我們的修煉環境不致被別有用意的人破壞,功友們向上級反映意見的方式都是堂堂正正的,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由於江澤民等當權者懼怕真善忍,對去上訪直接向領導反映修煉情況的煉功群眾,惡警對他們毒打甚至非法判刑、勞教、虐殺、強姦……等等慘無人道的事時有發生。

修煉法輪功不是加入甚麼組織,只是用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法輪功修煉直指人心,講提高心性,自我約束,做好人好事。講遇到矛盾向內找自己的不足,無怨無恨,以苦為樂。法輪大法涉及宇宙的微觀與宏觀,是真正的科學,不是說教與唯心。

本人自修煉以來,刻苦學習、放淡名利的執著,處理好家庭和同事及親友間的關係,善待別人,兒女們說:「媽修煉法輪功後性格改變了很多,像另外一個人一樣,真好。……」朋友們說要向我學習,能忍讓能吃苦,幫助人實心真誠,身體變好了,修煉大法真正好,向我借《轉法輪》和資料去看。據我所知,凡是接觸過煉功人的,不論是領導或老百姓,都稱讚煉功人是好人。政府應該還我師尊的清白,還大法的清白,不能再造謠欺騙不明真相的群眾了,更不能用法西斯手段對待做好人的人了。其實人民群眾對當權者的暴行是看在眼裏,恨在心裏,敢怒不敢言,怕的是說了真話要被株連全家老小和單位及親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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