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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散布仇恨和誹謗的海外媒體是維護人類道德和尊嚴的正義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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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6月12日】利用媒體構陷及造成強大的宣傳攻勢,是江氏集團視為迫害法輪功的利器。隨著法輪功在國際上的迅速發展,這一「利器」也從大陸擲到了海外。在中共駐外使館的收買、操控下,近期以來,《華僑時報》、《星島日報》、《僑報》等海外華文報秉承其意,惡毒誹謗法輪功,成了江氏迫害法輪功的吹鼓手。

新聞報導應秉持客觀、真實、公正的原則,這是作為新聞媒體應有的職業道德,但上述報紙卻自踐靈魂,公然置事實於不顧,大量刊登誹謗、栽贓法輪功的文章圖片,欺騙不明真相的人們,挑起公眾對法輪功的仇恨,同時嚴重損害了法輪功學員的名譽,侵犯了他們的信仰自由和公民權,干擾了他們的正常生活。為了正視聽、保障法輪功學員的正當權益,加拿大、美國的法輪功學員前往報社澄清事實真相,並對《華僑時報》、《星島日報》、《僑報》提出訴訟,以誹謗罪將其控上法庭,要求公開道歉及物質與精神賠償,此舉完全是制止惡行、維護社會穩定的正義之舉。

而中共官方喉舌卻將此誣蔑為「法輪功干擾、圍攻海外媒體」,指稱法輪功學員的控告是「博取知名度和支持率」,但無論再怎樣顛倒是非、信口雌黃,都改變不了原本真實的一切,使盡人皆知其對法輪功真相將大白於天下的極度恐慌之心。

明眼人都知道,由於江氏集團將鎮壓法輪功的腥風血雨刮到了海外,中共使館有目的有計劃的進行了一系列犯罪行動,如操縱中文媒體肆意誹謗法輪功、破壞海外法輪功的合法活動,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人身攻擊、私闖民宅、電話竊聽、威脅恫嚇等騷擾,都直接侵犯著法輪功學員應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因此,法輪功訴諸法律手段狀告中國有關部門及某些中文媒體的違法犯罪行為,打擊邪惡勢力,衛護良善者的正當權益,是勢所必然的正義行動。法律應是以道德為基礎的維護正義的共同守則,如果允許誹謗、煽動仇恨和侵犯他人公民權的行為,豈不是對人類道義及尊嚴的摧殘?

幾年來,江氏集團動用了整個國家資源,制定了一系列血腥政策,都無法「消滅法輪功」,而其對人權的踐踏和實行的國家恐怖主義,已經遭到國際社會的一致譴責。而發源於中國的法輪功在世界弘傳之廣,榮獲褒獎之多,已足以證明法輪功對人類的貢獻,並使海外華人為之自豪。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的不屈、即使承受迫害也堅持和平非暴力的境界,及獲得身心健康、道德昇華後對國際社會起的促進作用,更是有目共睹的不爭的事實。

海外中文媒體,在是非善惡面前,希望你們作出明智的抉擇。跟隨江澤民之流,助紂為虐,打擊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才是真正的害人害己,屈從專制淫威,喪失正義感和社會良知,才是真正的可悲。無數事實已經證明,在一切法則之上的是道德法則。一意孤行、惡事做絕者,必將逃不出道德法庭和歷史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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