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說,2001年10月12日,中國銀行查帳發現,廣東開平支行的三任負責人許國俊、余振東、許超凡共盜用公款4億8300萬美元,由於金額過於龐大,一度還以為是電腦故障。許超凡在案發後第三天「消失」,使用假護照越境,案發前已將家屬送出國。
此外,1998年5月,中國銀行南海支行丹灶辦事處謝炳峰、麥容輝兩人貪污五千多元人民幣後潛逃泰國。而河南省煙草專賣局局長蔣基芳、貴州交通廳廳長盧萬里兩名高官潛逃海外,也讓人震驚。
據報導,對於位高權重的大陸官員來說,找個公章辦出國手續輕而易舉,這是管理上的一大漏洞。在中國大陸,護照和人員出境都歸公安部門管理,一個人即使犯了案,如公安部門不知情,辦照不會受到限制,而做一本以假亂真的護照也非難事,涉中行南海支行弊案的謝炳峰,便是利用假護照潛逃泰國。廣州的三個「刻章辦證」處,假美國護照的報價分別是八千、一萬和1萬1000元人民幣。
報導說,透過香港出逃,也是大陸貪官常用的手段之一;持香港護照前往加拿大等國家,可「落地簽」。遠華案主嫌犯賴昌星就是憑一本香港護照逃入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