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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輪功學員發布新聞公告 將在法庭上否定當局「襲警」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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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6月18日】6月16日,香港法輪功學員發布新聞稿給各媒體,就中聯辦外和平靜坐被警方檢控一事發表聲明,原文如下:

香港警方檢控在中聯辦外和平靜坐的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將於6月17日早上在西區裁判法院開審。十六名被告的法輪功學員堅決地否定當局的誣告,並將在法庭上講清真相。

這次帶有政治迫害色彩的審訊受到自由開放世界政府及民間團體的關注。據悉瑞士政府將會派員在庭上觀察。包括國際人權協會瑞士分部(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Human Rights ─ Swiss Section)、瑞士基督徒反酷刑鬥爭組織(ACAT-Switzerland)在內的一些國際人權組織也已致函香港特區政府,與法輪功學員一道,促請撤銷對十六名無辜學員的控罪。

十六名被檢控的法輪功學員為瑞士的Erich Bachmann、Roland Isenschmid、林維國、Simone Claudia Schlegel-Grunenfelder,以及居於香港的徐慧敏、周勝、林志科、李珍妮、劉惠卿、劉玉玲、盧潔、曾巧嬋、謝麗嬋、曹志仙、楊美雲等。他們今年3月14日在中聯辦正門外寬闊的人行道上進行小規模的和平請願,抗議江澤民政權殘害大陸的法輪功修煉者以及呼籲緊急救援,卻被香港警方以「阻街」為藉口,施暴抬走,其後更被無理檢控以「阻街」(十六人)、「阻差辦公」(九人)與「襲警」(三人)的罪名。當中「阻差辦公」一條,更在開審前由原先控訴其中三人加碼為控訴其中九人。

香港法輪功學員指出:這是江澤民專制集團利用中國大陸境外的警察與國家機器壓制與迫害海外的法輪功民眾的又一起事件,就如剛發生在冰島,以及較早前在俄國、德國等地發生的那樣。不過,中國極權者對當地政府施加的壓力,在香港比在海外其他地區來得更加直接。

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法輪功學員一如其他香港市民,享有言論、集會、信仰等自由和權利,不受非法侵犯。他們在中聯辦外和平理性、莊嚴有序的請願活動,合情合理合法。然而,香港當局對他們暴力拘捕與構辭檢控,卻顯然來源於大陸當權者與其代理人的施壓,而不是根據客觀事實與法律依據。這次行動,嚴重地侵犯了和平請願市民的人權與尊嚴。

眾多事實表明,江澤民專制集團向境外輸出對善良民眾的鎮壓與迫害,採用了向政府機構施壓、秘密監視與盜竊情報、買兇搗亂、造謠惑眾煽動仇恨等等不可見光的手段,已經對自由開放世界尊崇人權法治的社會造成深遠的危害,也在嚴重侵蝕和瓦解著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享有的高度自治。香港這樁案件,正考驗著素以獨立公正著稱的香港司法制度,考驗著中共承諾於香港與世界的「一國兩制」。

法輪功學員呼籲全世界支持和平正義的國家、民間機構與善良民眾關注事態的發展,及時幫助香港特區政府糾正錯誤,恢復公正,挽回已經造成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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