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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加達法院開庭 被告中國駐印尼大使館無理缺席(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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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6月19日】2002年4月23日,印尼佛學會通過律師Adi Warman,向雅加達南區國家法院申訴,提控中國駐印尼大使館:2002年3月2至3日在印尼法輪功學員於雅加達舉行交流法會、遊行等一系列活動的過程中,中國駐印尼大使館進行了破壞、污衊等違犯法律行為。
法院院長宣布開庭媒體記者向律師Adi Warman採訪
學員安靜聽審發正念

2002年6月13日星期四,雅加達南區國家法院院長主持開庭審判這一案件。

二十多位大法弟子身穿整齊的黃色T恤,很有秩序地安靜地出席聽審。中午12時30分院長宣布開庭,並宣稱;今天按時開庭,主控方面:印尼法輪功佛學會,委任Adi Warman律師提控。被告方面:中國駐印尼大使館。但是中國大使館今天沒有出席,理由是法輪功沒有在中國大使館裏註冊登記,所以不出席開庭。

中國大使館如此荒唐的邏輯和強詞奪理令法庭內一片嘩然。法輪功佛學會在印尼政府合法註冊,只要不違犯政府法令,可以自由活動。中國大使館有甚麼權力干預印尼國內法輪功的活動呢?印尼佛學會控告中國大使館破壞、污衊印尼法輪功學員的活動,是控訴中國大使館不要干預所在國之法輪功的合法活動。法輪功從中國傳出來的,現在世界上五十多個國家都有法輪功修煉者,都享有煉功的權利。

院長最後判決:中國大使館不來出席,是他們沒有履行他們應負的責任。決定延遲兩個星期後,於6月27日星期四第二次開庭,並再次向中國大使館傳召,傳召時加以解釋使之明瞭 。

當時一些媒體記者擁向Adi Warman律師採訪新聞,Adi Warman律師表示:中國大使館以往干預了我國的立法權,現在又騷擾了我國司法機關的審判程序,製造了一個不好的先例。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23/23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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