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六日,兩位法輪功學員去到領事館時,順利地按要求填好表格,準備好邀請信、照片等,一位官員接待了他們,看了他們材料後,告訴他們每人繳納200澳元審理費,現金。一位學員當即交了錢離開了,另一位學員則去銀行取錢。
當這位學員取錢回來在領事館交錢,接待員正要找錢時,接了一個電話,停止了找錢,並告知繳費的學員:等一下。
先前接待過他們的這位官員出來跟他說:「對不起,我不能給你們簽證,」 同時把他們兩人的護照及交的錢一起還給了這位學員,問及原因時,這位官員直言道:「因為你們是法輪功學員,中國方面要求我們拒絕你們入境」,「我剛才查了電腦,你們的名字在禁止入境之列。」
據這位官員透露,禁止法輪功學員入境的命令是5月30日發出的,在此之前他們已給一些法輪功學員辦理了去俄羅斯的簽證。
對俄羅斯領事館的這種行為,這兩位法輪功學員表示非常不理解,他們說:「我們以前多次出境到其他國家,沒有遇到麻煩。這次僅因為江澤民怕見法輪功學員,俄羅斯就做出這樣不合理的事來,開創了國際上一國屈從於另一國獨裁者的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