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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從日本來的法輪功學員被判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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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7月14日】據法新社北京2002年7月13日訊,一名已移居日本的華裔法輪功學員的母親於星期六說,她女兒在回中國探親時被(非法)判處18個月的勞教,原因是發送被(江澤民集團)禁止的法輪功精神團體的資料。

她的母親葉貴志(音譯),在中國北方黑龍江省的家中告訴法新社,37歲的金子容子是中國公民,於幾年前移居日本,上個月被(非法)判處勞教。

葉說家人在上個月收到警方通知,稱金子已於6月24日被判勞教,金子的中文名字為羅蓉。

葉說:「這不公平,但他們就是判了她勞教,對此我們毫無辦法……我想去看看她怎麼樣了,但他們沒有說我們可以去探監。」

日本的一名法輪功學員肖新利(Shinly Shaw,音譯)說,據信金子被關押在北京第574號勞教所。

金子被判勞教沒有經過法庭審理,因為中國的勞教系統容許不經司法審訊,就能把人關入勞教所高達三年,勞教所是一種監獄,被關在裏面的人被迫接受勞動「改造」。

金子於五月間與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一同被捕,她們在從旅館去北京天安門廣場的途中發送有關法輪功的傳單和光碟,她們原計劃在天安門廣場展開橫幅,以抗議中國鎮壓法輪功。

另兩名婦女為日本公民,她們被遞解出境。

金子於1999年移民日本,現為日本永久居民,同一名日本人結為夫婦,但尚未加入日本國籍。

她的丈夫金子篤志也是法輪功成員,已要求日本政府向中國當局施加壓力,以儘快使她獲釋。

日本外務省已答應會「竭盡全力」,但也承認因為她是中國國籍,立即獲得釋放的機會很小。

在過去一年中,海外法輪功學員陸續到北京抗議中國對法輪功的幾近三年的持續鎮壓,這三名婦女是最新幾名海外抗議者。

外籍人士通常在一天之內即被驅逐出境,但中國以從事法輪功活動為名已經監禁了仍持中國國籍的海外法輪功成員。

法輪功於1999年7月被中國作為「XX」禁止,自那時起已有幾萬名中國法輪功成員被關入勞教所和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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