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02年07月15日 星期一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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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拿大六城市通過決議案 譴責中國對法輪功的鎮壓

  • 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李淑媛被謀殺

  • ■ 時事與評論

  • 香港警方誣告法輪功學員案辯方律師陳詞全文(中英對照)(上)

  • 外界評論:不是政治上敵友問題 而是人類的基本尊嚴問題

  • 外界評論:江澤民玩弄香港法律 「一國兩制」成遮羞布

  • ■ 大家談

  • 刊登在加拿大國家郵報上的讀者來信

  • 斯大林高級打手亞戈達的遺言:看來,上帝畢竟是存在的!

  • ■ 弟子切磋

  • 遼寧省義縣一資料點被破壞的教訓

  • 關於重新組建資料點的一點建議

  • 正法修煉中突破怕心的體悟

  • 有感於對眾生負責

  • 用更大的視角來衡量問題才能跟上正法進程

  • ■ 海外綜合

  • 譯文:德國多家電台分別報導法輪功學員被禁止進入冰島一事

  • 英國伯明翰大法弟子在地區節日上洪法(圖)

  • 愛荷華州弟子盛夏節遊行獲讚嘆(圖)

  • 越南學生阿安的故事

  • 世界日報:旅日法輪功女學員 判處勞教18月

  • 歷史回顧:江氏集團干擾世界法輪大法電台

  • ■ 真相與人心

  • 新澤西州參眾兩院聯合簽發決議祝賀「法輪大法週」

  • 新澤西州參議員頒發「法輪大法週」嘉獎令

  • 新澤西州眾議員頒發「法輪大法週」嘉獎令

  • ■ 大陸綜合

  • 記被邪惡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賈永發二三事

  • 大法弟子孫世忠被吉林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惡警指使叛徒虐殺

  • 2002年7月15日大陸綜合消息

  • 31人發表聲明──聲明強化洗腦作廢

  • 用計算機製作專業VCD影碟(初級篇)(圖)

  • ■ 參考資料

  • 大法報章:大法洪傳時代(第十五期)

  • 明慧新聞簡報(2002年7月14日)

  • 明慧週刊(第二十六期)

  • ■ 文藝園地

  • 樂曲:歌頌正法

  • 詩歌:證實

  • 美術設計:荷花



  • 加拿大六城市通過決議案 譴責中國對法輪功的鎮壓

    【明慧網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五日】在7月20日中國江澤民政府鎮壓法輪功3年之際,加拿大六城市通過決議案譴責發生在中國的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他們是:卡林市,布蘭頓港市,陶貝市,可爾門市等等。這些決議案將抄送加拿大總理辦公室,外長辦公室,中國國家主席辦公室,中國駐加拿大大使,聯合國秘書長辦公室。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7/24228.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7/24228.html>

    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李淑媛被謀殺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李淑媛,女,51歲,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大荒地村村民。2002年7月6日晚在金砬子村被蹲坑抓捕學員的惡人謀殺。

    99年10月17日李淑媛因進京上訪,被葫蘆島市公安局拘留一個月,在拘留所因煉功遭到袁管教用警棍、狼牙棒毆打,全身被打成青紫色,腰不能動。之後,李淑媛又進京上訪,台集屯鎮派出所惡警跳牆闖入李家抄家,並敲詐1000元。

    2000年7月7日她被鎮派出所綁架到洗腦班,被關押28天,在酷熱的夏季,與12名大法弟子(男女都有)被關押在一個15平方米的小屋裏。又擠又悶熱、潮濕,白天坐在水泥地上,晚上睡在水泥地上(沒有床、被褥),三餐由家屬送,許多同修還受到毒打、在太陽下曝曬十多天。

    2001年春節,鎮政府怕李淑媛進京上訪,就派李德化、於德田每天到李家(早晚各一次)監視李淑媛,連續去李淑媛家一個星期。

    2001年6月11日,李淑媛到外村發真相傳單,被惡人舉報,遭到黃土坎鄉派出所警察毆打,後又被劫持到南票區公安局,因不說真相傳單的來源,史大隊長、王隊長兩人暴打李,李臉被打腫變形,嘴被打破,潰爛出血,胸部被打得喘氣都撕心裂肺地疼痛,腿被踢打成青紫色,青紫部位流黃水一個多星期,一個多月走路還疼,從下午2點毒打折磨到半夜11點鐘後,被送往南票區拘留所,又轉到葫蘆島市拘留所,8月27日釋放。

    2001年9月20日,黃土坎鄉派出所兩警察又將李騙到南票區公安局,給李淑媛一張判勞教三年的通知單,欲送馬三家,因李要求上訴,暫被關押在南票區看守所,第六天晚,李昏迷,被送南票區醫院,後被家人接回,到家後,南票區公安局幾次去家中抓人,李被迫流離失所。

    2002年7月6日晚,李淑媛和兩位同修去金砬子村發真相資料,未歸。次日,在金砬子村發現李淑媛的屍體,面部全是土,趴在地上,手背在背後,腳下蹬出很深的溝,身下壓著真相資料,周圍一片扭打的痕跡,頭部有包,身上有傷痕,法醫驗屍為窒息死亡。

    聽到此消息的人都說李淑媛是被蹲坑者害死的。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6/24152.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6/24152.html>


    ■ 時事與評論


    香港警方誣告法輪功學員案辯方律師陳詞全文(中英對照)(上)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香港警方誣告法輪功學員案將於7月16日上午再次開庭,預定在17、22、23日續審。辯方律師John Haynes的陳詞充份證明,誣告案根本不能成立。

    另,香港學員將於每天開庭的時間(一般為上午9時半至下午4時半)每半小時密集發正念。

    以下是香港警方誣告法輪功學員案辯方律師陳詞全文。

    **********************************

    香港警方誣告法輪功學員案辯方律師陳詞全文(中英對照)(上)

    IN THE WESTERN MAGISTRACY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WSC 548 OF 2002
    DEFENCE SUBMISSION
    CHRONOLOGICAL HISTORY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西區裁判法院
    WSC 548 OF 2002
    辯方律師陳詞
    事發經過

    1. At about 8.50 am on the 14th of March 2002 4 Swiss Fa Lun Gong (F.L.G.) practitioners set up a small stationary linear sit-in type demonstration in front of the flag podium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Liaison Office at 160 Connaught Road West (no.160). By Hong Kong Standards, this pavement was very wide totally unobstructed and pedestrian traffic was very light. The demonstration included a hand held banner, a mat stating "Switzerland" and (like all things Swiss!) was extremely neat a tidy. The demonstration was "aimed at" the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its positioning was "symbolically perfect" (i.e. directly opposite the flag podium of the government to whom the protest was directed). The "layout" can be fixed exactly on the scale plan exhibited. There was over 2 metres of clear pavement in all sides of the demonstration area. (2-3 metres on the office(s) side and 5 to 6 metres on the road (N.) side). The demonstrators had no reason to believe that they would embarrass or inconvenience anybody or anything except the conscience of the government against whose activities they were seeking to exercise the H.K. right to demonstrate. Early video and photos of this demo (prior to about 10.00 am) show it to have been colourful but quiet and that tranquillity, peace, calm, and order prevailed. However there was a buzz of official resentment and activity at no.160.
    1. 在2002年3月14日,上午八點五十分左右,四名瑞士法輪功學員在幹諾道西160號中央人民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160號)門前的旗桿台前細小範圍內排坐成一行,進行靜坐示威行動。根據香港的標準,這條人行道很寬闊,完全沒有障礙物,而且行人往來量很少。這次的示威行動包括了一個手持的橫額,一張地席寫著「Switzerland(瑞士)」,(就像所有瑞士的東西都有「瑞士」字樣),而且他們極之整齊。這次「示威行動」針對」中國政府,而請願者選擇的位置具「理想的象徵意義」(就是直接對著抗議所針對的政府的旗桿台)。請願者的「分布」可以精確地顯示在所附按比例縮小的展示圖。在請願範圍的四周都有超過兩米闊、且無障礙的人行道(在靠中聯辦的一側(南)有兩至三米,在靠路(北)邊有五至六米),除了他們這次在香港的請願行動所針對的(中國)政府的良心之外,這些示威者沒有理由相信他們會引起任何人物的尷尬和不便。早前有關這次示威行動的錄影帶和圖片(上午十時之前)顯示出這次行動富有色彩而又安靜,籠罩著安寧、和平、冷靜而有秩序的氣氛。但官方的怨恨與行動帶來的擾攘也在160號出現。

    2. That "buzz" had begun with a security guard from no.160 taking the view that the demo. was too close to his podium. He was accustomed to the F.L.G. demos being tolerated and "penned in" only to one side outside no.162. During the next hour a named official from no.160 (who had been previously supplied with the private phone number of Mandarin speaking senior police) repeated his complaint to the local police on 5 separate occasions. Despite this show of concern, that official did not make a witness statement or give evidence to the court.
    2. 這些「擾攘」始於160號護衛的意見,他認為這次請願行動的地點太接近旗桿台。他只習慣於容忍法輪功的請願行為被「攔到」162號外人行道的一旁。接著下來的一個小時,在160號的一位被指名的官方人員(他有警方早前所提供,能說普通話的高級警務人員的私人電話號碼)重複向本地警方投訴了5次。即使是如此地關注事情,這位官員卻沒有做出證人聲明或提供證據給法庭。

    3. Just before 9.00 am the superintendent at Western Police Station received news of the official's complaint. The superintendent jumped to deal with this possible pavement obstruction. He shelved his routine 9.00 am Briefing and immediately rushed to the scene. By about 9.10 am there was a large number of police "milling about" outside no.160. The police numbers grew and grew until there were many more police than demonstrators.
    3. 在上午差不多九點鐘,西區警署的指揮官收到有關官員投訴的消息。這位指揮官立即出來處理這件可能阻礙人行道的案件。他擱下自己例行的九點鐘訓示會,立刻趕到現場。到了上午九時十分,160號外面已經有大量警察「來回打轉」。警察的人數不斷地增加直至到警察的人數比示威人士多出許多。

    4. The police embarked on a serious of potentially confrontational and puzzling acts. First they blocked off the pavement access to the podium with iron railings (this was the very access, so it is said, that workers and visitors to 160 liked to use; now only the "dangerous" vehicular access could be used). They than "penned in" the demonstrators to E and West. Then they "penned back" the media and curious citizens to the E leaving a 1-2 metre gap of pavement next to the road for passers by; later they put a similar barrier to the West (at the border of 160 and 162).
    4. 警察展開了一連串帶對抗性和令人費解的行為。首先,他們用鐵馬封鎖了通往旗桿台的人行道(這就是那條據說員工和訪客到160號時喜歡使用的通道;現在遭封鎖後,只有那條「危險」的行車道可供使用)。然後他們把示威者在東、西兩邊「攔住」,接著他們把傳媒和好奇的市民「攔到」東邊,在路邊留下1-2米寬的間隙讓人行通過;其後,他們在西邊(在160和162的交界處)也放置了鐵馬。

    5.The superintendent addressed the press and media. They could only listen by standing in the E vehicular access to no.160. The police spoke to the foreign demonstrators. They cooperated by showing their Swiss passports. All their passports and visas were in order. Never-the-less and for no apparent reason (their being no "black-list" of F.L.G. in H.K.) the police wrote down particulars from their passports. The police realized they were foreigners but did not ask them what their native language was. Although this had not been asked, an interpreter was brought to the scene by the police (in the presence of the media). The police then discovered that the interpreter did not speak the language of the foreign demonstrators. They continued to use this interpreter (again in the presence of the media) despite their knowledge that she did not speak the language of these foreigners.
    5. 那位指揮官向記者和傳媒發表講話,他們只能在160號東邊的車輛入口旁站著聆聽。警察跟外國的示威者說話。他們(外國的示威者)合作地出示他們的瑞士護照。他們全部的護照和簽證都是有效的。不過在沒有明確的原因下(在香港沒有法輪功的「黑名單」的情況下),警察抄錄了他們護照上的資料。警察知道他們是外國人,但卻沒有詢問他們的母語是甚麼。雖然警察沒有詢問請願者以上的問題,但他們(在傳媒面前)把一位翻譯員帶到現場。警察隨即發現翻譯員使用的並不是這些外國示威人士的語言。即使如此,他們繼續使用這位翻譯員(同樣是在傳媒面前)。

    6. The police then embarked on a series of legally puzzling quasi-RIOT ACT type readings out to the demonstrators. The readings contained a threat, that further action (eventually removal and arrest) may be taken, and an inducement, that this may be avoided if the demonstrators moved to outside 162. School teachers might describe this as giving naughty pupils several "last chances" but in the grown up world, these "warnings" have little legal basis, they were "interpreted" in the wrong language, and this all went on in front of the media. The foreign demonstrators reacted by pointing out that they were causing no obstruction and were doing nothing wrong and would not move. This is all in the police video/audio tapes.
    6. 接著警方向示威人士展開了一連串在法律上令人費解,類似暴動法例式的宣讀。這些宣讀帶有一個恐嚇,就是可能採取進一步行動(最終被搬走和拘捕),和一個誘惑,就是如果這些示威人士移到162號外面,可避免警方的行動。學校老師們可能會形容這是給調皮學生們的數次「最後機會」。但在成年人的世界裏,這些「警告」欠缺法律基礎,且被「翻譯」成錯用的語言,而所有這些都在傳媒面前發生。那些外國示威者指出他們沒有造成阻礙,沒有做錯任何事,所以不會離開。所有過程都記錄在警方的錄影/錄音帶中。

    7. By 12.30 pm massive numbers of police (including P.T.U. units) had been stood by. The tranquillity, space and peace which had prevailed before the arrival of large number of police had been replaced by metal barricades, police press conferences, police vehicles (some on the pavement), 2 police video teams with step ladders etc. All this reactive activity should have amazed the foreign visitors. We hope "over policing" of small matters is not becoming a feature of H.K. life. The visitors kept quiet and sat tight. At about 1.10 pm they and their local supporters, were seized using a technique which relies on causing pain to release a demonstrators grip. No formal cautions and no NTPIC were ever given to the suspects. They resisted being seized, said they had obstructed nobody, and said they should not be arrested.
    7. 到了中午十二點半,大批警員(包括機動部隊)都準備就緒。在大批警員未到場前那種安靜、空間感與和平的氣氛,已被鐵馬、警方的記者招待會、警車(部份停泊在人行道上)、兩組攜帶踏腳梯的警方攝錄隊等所取代。所有這些反應的行動肯定會讓外國訪客感到驚訝。我們希望「警方的小題大做」不會成為未來香港生活的一個特徵。那些訪客保持冷靜並且緊密地坐著。大約到了下午一時十分,他們和他們的本地支持者被警方採用使示威者感到疼痛而鬆手的方法抓捕,而警方沒有給嫌犯正式的警告或正式的拘捕令。示威者抗拒警方抓捕,指出他們並沒有阻礙任何人,以及他們不應該被拘捕。

    SIGNIFICANT FACTORS
    重要因素

    8. To discover the true factors precipitating the seizure of so many peaceful people of good character, the overall history and political background of this particular area of pavement must be carefully examined. The government have demonstrably recognized the relevance of this complex background. The government has seen fit to instruct 2 very senior government Counsel to present their case. They (like defence counsel) have virtually no professional experience of doing pavement obstruction cases. They must be here for other reasons. We hope it is solely because there is an obvious and relevant political and constitutional aspect to this case. F.L.G. is unlawful in Mainland China. Any police force of a separate system but of the "same country" will naturally be tempted to react negatively to F.L.G. exercising a legal right to demonstrate here (in the face of the mainland office) which would be illegal in the mainland. Asian people (particularly those with reduced democracy) do feel uncomfortable in the presence of a direct visible challenge to authority. H.K. police have got into the (bad?) habit of placing humiliating cage like metal fences around peaceful sitting demonstrators (see S.C.M.P. 2/7/02). None of our constitutional documents suggests that free expression must be made from a quasi-caged and humiliating position.
    8. 我們要仔細探討中聯辦門外人行道的政治背景及整個歷史,才能發現致使這眾多品格優良的和平人士被拘捕的真正原因。這個政府亦展現出他們承認這個複雜背景的相關性,政府認為委派兩名很資深的檢控官去打這場官司的決定是合適的,他們(就像辯方律師)實際上沒有處理過阻街案件的專業經驗,他們到來一定是另有原因。我們認為政府的決定,主要是因為本案明顯地觸及政治和憲制這兩個方面。法輪功在中國大陸是「不合法」的,一個屬於「同一國家」但有另外體制的地方的警方,對法輪功在香港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當著大陸辦公室的面)示威這種在中國大陸被視為「非法」的舉動,自然地會被誘使對法輪功作出負面反應。亞洲人(尤其是那些沒有享受太多民主的人)面對向當權者作出的直接及公然的挑戰都會感到不自在。香港警方已經養成把類似帶侮辱性的鐵欄之類的牢籠圍住和平靜坐的示威者的(壞?)習慣(見S.C.M.P.2/7/020)。在我們任何一份憲制文件上,都沒有指出自由表達意見一定要在類似牢籠和受屈辱的狀態下進行。

    9. The developed, obliging and immediate police response to official complaints from no.160 has a direct relevance to this case. The police have not troubled to bring a single "obstructed" witness to court. They have not produced a single truly "independent bystander". This is dangerously arrogant. The police know how highly such a witness would be regarded by the court when it comes to proving an inherently controversial offence which was flatly denied at the time by the defendants. The police may be hoping that the political climate re F.L.G. is such that the court will automatically accept whatever the police say and they the police need not trouble to produce independent confirmation.
    9. 警方對160號發出的官方投訴,所形成的服從式而即刻的回應,與本案直接相關。警方完全無意傳召任何「受到阻礙」的證人出庭,他們沒有提供任何一個真正「獨立的旁觀者」,這是危險地自大的態度。警方知道在證實一個被辯方當場斷然否定的本質上具爭議性的指控,法庭會高度重視這一類證人。警方也許希望圍繞著法輪功的政治氣候已足夠讓法庭自動地接受他們的任何說法,警方因此不需要大費周章去提供獨立的證詞。

    10. Those who serve in an authoritarian structure (e.g. police, security offices etc.) are inevitably susceptible to the mind set encapsulated in the Confucian parable about a despot who tested the loyalty of his subjects by pointing to a deer and calling it a horse; his people were not minded to contradict him even through everyone knew it was a deer that their leader was pointing to. Of course, the line between a demo. that may cause obstruction and one that may not is much finer than that between a horse and a deer. However these officers are likely to be pre-disposed to see any F.L.G. demonstration not previously tolerated/located by police as a potential obstruction. However it is hard evidence/and not the opinion of police officers, (however senior), which must satisfy the court. There is some arrogance in presenting this case involving a right to demonstrate without troubling to obtain any independent evidence from ordinary citizens. The police, like all other citizens are entitled to their own opinions privately held. Their subjective beliefs that this demo. constituted a potential obstruction has not been shown to have been based on reasonable grounds by any objective evidence. All the evidence has come from police and security men from 160. This creates an obvious appearance of bias.
    10. 儒家的寓言中有一個故事是關於一個暴君為了檢驗隨從對他的忠誠,於是指鹿為馬,雖然隨從們每個人都知道他們的領袖指著的是一隻鹿,但他們並沒有異議。而那些在極權架構內服務的人(如警察、安全人員等)無可避免地容易墮入故事中隨從的思想傾向。當然衡量一個示威行動會否造成阻礙的界線,比分辨一隻馬和一隻鹿要更為細緻。然而,這些人員容易先入為主地將任何未經警方容許或指定位置的法輪功示威視為潛在的阻礙。但是,法庭需要的是真憑實據,而不是警員(無論多高級)的意見。在本案聆訊中,涉及到請願權利時,控方有點自負,完全無意提供來自普通市民的獨立證詞。就像其他公民一樣,警員有權擁有他們個人私自的意見。他們認為這次示威行動造成潛在阻礙的主觀看法,並不是根據任何客觀證據所得出的合理結論。所有的證據都是來自警察和160號的護衛員,這造成了明顯偏見的表現。

    11. The result of this police altitude is that/apart from the irrelevant opinions of police officers e.g. an F.L.G. might trespass, there might be a breach of the peace, approaching workers might be intimidated, there might be recurrence) there is no area of the potentially opinionated live witness evidence of potential obstruction that is not completely destroyed by the mathematical accuracy available from the scale plan, the 4 hours plus of video/audio material and the photographs illustrating the history of that stretch of pavement. The prosecution are now faced with (a) a wide lightly travelled pavement whose history shows flexible tolerance of acceptable clutter and whose future shows no police objection to a very substantial narrowing of the existing pavement. (b) photos and early videos which show that the flag podium was never "blocked" by the demonstrators. (scale plan proves this).
    The result is that the prosecution have (towards the end of their case) been asking witnesses if the demonstrators might have obstructed persons who take straight line routes on H.K. pavements! They have recognised that without that proposition, they have no case. Such a mythical person, if he ever existed, (the "straight liner") would not survive long in H.K.

    11. 警員這種態度的結果(除了警員作出多個不相干的意見,例如一個法輪功學員可能擅自進入;可能會破壞和平;走近的員工可能感受到威脅;同樣事情可能會再次發生),使得可能是預先商定的目擊證人所提供的潛在阻街的證據的每個方面,都徹底地被比例平面圖所提供的精確數字、超過四個小時的影音證物以及表現這一段行人路的歷史的圖片一一推翻。控方現在面對以下兩點:(a)一條寬闊且人流稀少的人行道,其過去對可接受的雜物表現靈活的容忍度,其未來則顯示警方沒有就這條人行道被大幅度收窄而提出反對;(b)圖片和早先的錄影帶顯示出旗桿台並未被示威者「阻塞」(比例圖證明了這一點)。

    結果,控方(在陳述案件接近尾聲時)要向證人詢問,示威者會否對在香港行人路上想走直線的人造成阻礙!他們知道要是沒有這個論點,他們的訴訟就不成立了,這個神話式的人物(那個「走直線的人」),如果真的存在的話,不會在香港生存得很久。

    12. This proposition cannot survive critical analysis in a H.K. setting. Some examples make the point. Among those we encounter on a regular basis are workmen unloading or piling goods on the pavement; enthusiastic volunteers seeking flag day donations; part-time workers distributing leaflets to persuade us to patronize a new restaurant or to entice us to purchase consumer items; a group of old friends whose chance encounter develops into a twenty-minute conversation right in the middle of the pavement. H.K. is still humane enough to tolerate, for periods of up to 12 hours, established "prostrate beggar positions" on the pavement necessitating pedestrian diversions in busy locations. Cake workers stop in mid-pavement with a banner to protest a loss of jobs. Teenage girls gather to gossip on the pavement whilst waiting for a friend who is 1 hour late. These last few weeks hundreds, sometimes, thousands of Hong Kong resident stood or sat on pavements watching world cup games on large video screens, blocking not just part, but frequently the whole, of the pavement. But understanding residents of this modern metropolis did not insist on walking in straight lines or even their "usual" route, they made small diversions around the groups of people or took an alternative route. The (usually) young "soon to be marrieds" set up semi-permantly on the pavement at L.G.4. We do not send for the P.T.U. We smile and pass by.
    12. 這個論點在香港的環境裏不能抵禦嚴謹的分析,一些例子已證實了這一點。我們日常接觸到的例子,如工人在人行道上起卸和堆放貨物、熱心的志願工作者在賣旗日向行人賣旗、兼職者派發傳單遊說行人光顧一間新的酒樓或吸引行人去買消費品、一群老朋友在人行道上偶遇演變成二十分鐘的街頭對話。香港到現在仍然會基於人道,容忍有人在可以導致行人必須繞道而走的情況下,在不超過十二小時的期限內,在繁忙的人行道上維持一個「乞丐俯臥的姿勢」。餅店工人停在路中心,打著橫幅抗議失業。少女們在路上一邊談天,一邊等待遲到了一個小時的朋友。最近的幾個星期,成百上千的香港市民站在或坐在行人路上,觀看大銀幕上的世界杯比賽,他們很多時候阻塞的不只是部份人行道,而是整條人行道。但這個現代都市通情達理的居民,並沒有堅持要走直線或者是維持他們「慣常」的路線,他們繞過了人群,或採用另外路線。對於那些「好事近」的(通常是)年輕人,在L.G.4的行人路上半永久擺設,我們不會派出機動部隊,我們會帶著微笑地經過。

    13. Yet none of the persons in these few examples are protected by the Basic Law and International Covenants. The accused in this trial should be able to rely not only on the good will and courtesy of the residents of this civilized city that strives to be a world class metropolis; These accused have rights that are enshrined in and thus protected by the Basic Law, which guarantees their right to assemble and express their views, even if someone might have to make a very slight detour when walking on the pavement. Moreover in this case there is no evidence from anyone stating that he or she actually had to take a few extra step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examples and this case is that F.L.G. had a "political" message and they were not given the pavement tolerance they are entitled to. The "face" of no.160, the local police and their need to appear to be in control has affected their judgment.
    13. 但以上幾個例子中所涉及的人們,都是沒有受到基本法和國際公約所保護的。而本次審訊被指控的人,不單可以倚賴來自這個爭取成為世界級大都會的文明社會中人民的善意與禮待;即使有人可能在路過這條人行道時,需要作出輕微的繞道,這些被指控的人所擁有的權利是被高高列在基本法中,因此受到基本法的保護,保證他們的集會權利與表達意見的權利。並且,在本案中亦沒有任何人提出任何證據,表示他/她確實因為避開這些請願者而多走幾步路。以上列舉的例子與本案的分別,在於法輪功帶有的「政治」信息,與及他們沒有被給予應有的使用人行道的寬容度。由於160號的「面子」、本地警察的「面子」與其需要表現得對一切事情都在掌握中等因素,都在影響著他們的判斷。

    14. Hong Kong residents are accustomed to demonstrations sometimes disrupting the normal flow of traffic. They walk around a demonstration site and sometimes wait for the participants of a demonstration to walk by. Because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expression and the freedom of speech and the right to demonstrate are longstanding rights in H.K. Law, residents here have never been intimidated by peaceful demonstrations. The police had no need to attempt to divert and side track this small demonstration to a place on the same pavement but less conspicuous to those they wished to demonstrate to (i.e. 162). Had some implicit but unexpressed arrangement been come to between the police and the complainant at 160? The confusing events of 25/8/01 and 10/11/01 could be thus explained. Was there something sacrosanct about the big wide empty pavement outside 160? Why was the simple solution of "unblocking" the perceived blockage to the podium not dealt with by asking the Swiss to move 2 or 3 metres further away from the podium? Small wonder that the F.L.G. felt persecuted.
    14. 香港市民已經習慣於示威活動可能有時會影響到正常的交通運作的情況。他們繞過示威地點,有時也會等待這些示威的參與者路過。因為表達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以及請願權利都是一些長久以來在香港法律下所保障的權利,這裏的居民從來都沒有對和平示威活動感到受威脅。警方沒有必要嘗試去把這次的小型示威轉移到同一條人行道另一處的地方(也就是162),好讓被抗議的人看來不太顯眼。警方和160號的投訴者之間,有沒有一些不成文的隱密安排?這樣2001年8月25日與11月1日的混亂事件就可以得到解釋。在中聯辦門前的一片寬闊無阻人行道上,是否有著神聖不可侵犯的意味?其實要「除去」旗桿台前所覺察到的障礙很簡單,只需要要求那些瑞士人進一步移離旗桿台2至3米便行,為甚麼有一個這麼簡單的辦法卻不採用?難怪法輪功感到被迫害。

    15. Somehow in this case, although it must now be acknowledged that there was plenty of space to pass in front of, behind and on either side of the four Swiss demonstrators and those F.L.G. members who supported them, the prosecution now insist that there was an obstruction because it was theoretically impossible for some hypothetical person to walk along the pavement to a position directly in front of the small group of protestors (occupying a site about 3 meters by 2 meters of a section of pavement measuring overall 30 meters by 9.5 meters) and then make a right angle turn so that they could walk as close as possible to the flag pole directly to the front door of the LOPCG.
    15. 雖則在本案中,現在必須承認在這四名瑞士示威者和那些支持他們的法輪功學員的四周,都有大量的空間可以讓行人通過,控方現在仍堅持說這是一個阻礙,因為在理論上一些假設的人士是不可能沿著人行道一直走到這小撮抗議者跟前(他們在一條30米長9.5米寬的人行道上,只是佔用了一處3米長2米寬的地方),然後再作直角轉向,好讓他們最大限度貼近正對著中聯辦前門的旗桿台。

    16. The absurdity of this proposition was illustrated by the prosecutor re-examining a witness to ask if, for a person emerging for his lunch break, the shortest and straightest route to the pavement would be through the flag podium. This is cloud cuckoo land because
    (1)all normal lunch goers use the Des Voeux Road exit.
    (2)to attempt to cross Connaught Road opposite the podium is unlawful.
    (3)It is a no stopping area (cannot get taxi etc).
    (4)It is not a direct route to anywhere (except to an empty piece of pavement).
    (5)No normal lunch goer would come out just to visit an empty piece of pavement. All must go East or West to get anywhere and in fact, demonstrably, they do use the E or W entrances.
    Even if such an odd fellow existed he could go through the podium and could still pass by either side of the demonstration. (9 foot plus 9AP) This "odd fellow" or even a legion of them cannot begin to establish a prima facie care of obstruction. In fact, no such witness was called. Perhaps he does not exist.
    16. 這個論點的荒謬處可以從檢控官再次盤問證人時,所問的問題中顯示出來。檢控官問道,如果有人要出去吃中午飯,最短和最直接的途徑就是通過旗桿台。這是子虛烏有,因為:
    1.所有正常去用午餐的人都會用德輔道的出口。
    2.嘗試穿越在旗桿台對面的幹諾道是違法的。
    3.這裏沒有停候處(不能上下的士等)。
    4.這不是通往任何一處的直接路線(除了通往一段空無一物的人行道之外)。
    5.沒有任何一個正常的去用午餐的人走出來僅僅為的是看一段空無一物的人行道。無論到哪裏去,所有人都必須向東面或西面走,而實際上,可以看到他們也用東面或西面的入口。
    即使會有一個行為如此怪異的人存在,他仍然可以通過旗桿台,再從請願範圍(9英尺加9AP)的兩旁的任何一側走過。這個「怪異的人」或者甚至是一大批這種人存在,都不能夠令阻礙的表面證據成立。實際上,並沒有這類證人被傳召;或許他並不存在。

    (上,待續)


    圖一:請願學員並沒有阻塞任何通道。


    圖二:警方後來架設鐵馬,反而把可能的通道阻塞了。

    附:法輪功學員在中聯辦外請願的示意圖



    外界評論:不是政治上敵友問題 而是人類的基本尊嚴問題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人類和豬類的區別就在於人類不能接受任意宰割。人類的基本尊嚴要求人與人在政治社會權利上平等。任何人或者政治集團不得享有欺壓他人的不平等權利。不信法輪功的人固然有權批判法輪功,但同時必須讓法輪功享有反駁的權利,享有批判其他信仰的權利。

     如果法輪功在中國擁有代表自己聲音的報紙,我將反對法輪功信徒們前往發表批判法輪功文章的報社去「討說法」的行動;

     如果中國中央和各級政府的信訪處能夠以禮(公正)接待前往和平請願的法輪功信徒,我將反對他們去天安門廣場抗爭;

     如果中國的國家電視台能夠按照信徒們向國家納稅的份額分配給法輪功合理比例的廣播時間的話,我將反對他們在國家電視台或者衛星上插播自己的信號;

     如果那些殘酷毒打侮辱和折磨法輪功信徒的中國官員能夠在中國依法受到起訴和懲罰的話,我將反對法輪功組織在國外起訴中國官員。

     而在這些最基本的公民權利歸還給法輪功之前,我別無選擇,只有堅決支持他們向攻擊他們的媒體討說法,堅決支持他們到天安門廣場去請願,堅決支持他們想方設法插播自己的電視節目,堅決支持他們在一切地方起訴追究那些參與作惡的中國官員,哪怕他們逃到天涯海角也不放過他們。

     共產黨的邪惡之處在於拒絕其他人的尊嚴,在於用暴力和陰謀手段去謀求特權。它要求有控制其他一切人的權力,同時拒絕自己受監督,不許任何反對的聲音出現。這當然是不能被人類大眾容許的。你共產黨並不是三頭六臂的動物,憑甚麼要擁有超越其他人類的特權?憑甚麼剝奪其他人類的尊嚴?

     我不是法輪功。我的態度僅僅基於人類的基本尊嚴。因為我知道,當著別人的尊嚴受到無端踐踏的時候我保持沉默,那麼在我遭遇同樣欺凌的時候就別指望其他人出來為我說話。(讀者推薦)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27/24437.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27/24437.html>


    外界評論:江澤民玩弄香港法律 「一國兩制」成遮羞布

    文/網日月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香港,曾經絢麗奪目的東方明珠,自從1997年「回到祖國懷抱」後,便被揉在江澤民的手掌心中,飽經誘騙、玩弄,嘗盡寄人籬下、仰人鼻息的滋味。五年來忍氣吞聲,步步後退。原來夢想以「一國兩制」來維護香港百多年民主,自由的人們,現在大夢初醒,五年夢迴,「一國兩制」已成中共玩弄香港,欺騙世界的遮羞布。

    1999年12月法輪功在香港風風光光地召開法會,全世界幾千法輪功信眾齊聚香江,世界媒體爭相報導,這正是「一國兩制」的絕佳詮釋。可以想見,對法輪功恨之入骨、仿佛與之有「不共戴天」之仇的江澤民彼時正氣得發抖。之後,與法輪功成功租借會場有關的政務司長、香港僅次於特區首長的第二號實權人物,強調兩制的陳方安生女士慘遭中共修理。儘管陳太自從回歸後在港人中民望遠高於特首董建華,儘管陳太身為香港前朝重臣,聲威顯赫,背後又有商界支持,終究不敵江澤民左右夾擊,於2000年4月敗下陣來,被迫離開香港政界,朝野依依惜別這「香港的良心」,好不留戀,好不惋惜,個中無奈不言已明。江澤民從此拔掉「一國一制」的眼中釘,暗自竊笑。從此以後,中共放手玩弄香港法律於股掌之間,以「一國兩制」為藉口,實行「一國一制」之實,使其踐踏民主自由人權的黑手染指香江。

    眾所周知,江澤民在國際間素有「人權惡棍」的名聲,特首董建華是江的傀儡,對大陸中央政府言聽計從,大陸政界盛傳董建華是香港「最會擦鞋、拍馬」的。也因此受中央力捧,於2002年2月不顧坊間強烈的反對呼聲,自編,自導,自演無對手的特首選舉獨角戲,連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這是中共玩弄香港法制的一例。

    特首董建華在江澤民的授意下要對叛國、顛覆中央等行為立法嚴懲。無疑引起外界對香港民主自由人權的擔心。既要立法,必有立法要打擊的對像,否則就沒有立法的必要了。這叛國、顛覆中央的罪名要扣給何人哪?無非是民主派,法輪功人士,和所有在香港不聽話的人。你看,江澤民「七一」訪港,民主派竟敢抬著棺材歡迎,法輪功竟穿著江主席最害怕的黃衣服打坐練功,董特首連任坊間竟有反對的聲音,這還了得!香港不是法制社會嗎,那就跟你們玩玩法律吧。

    中共玩弄法律的一個特點是頒布新法,使違法變成合法。這也是最下流、最隱諱的手段。想當初,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在先,而後為其違法罪行遮羞,在鎮壓三個月後脅迫人大通過了所謂的《反X教法》。於是大言不慚的在國際,國內宣稱「因為法輪功違反了法律,所以才鎮壓。」如此偷梁換柱、混淆視聽的流氓手段,中共挖空心思要運用到香港來。

    最近香港至少三千公務員大遊行,抗議港府立法減薪,使違法變合法。本來港府與公務員簽訂的合同是受法律約束的,減薪是完全違法的。公務員體諒港府處境已經同意減薪。但是港府卻採取釜底抽薪的辦法,把減薪列入法律條文,為違法行為制定法律依據,使香港的司法系統成為單一維護當權者需要的利器。平民百姓投訴無門,只能走上街頭來表達心聲,卻連這也遭到當官者的威逼恐嚇。

    在此背景下,來看看港警方控告法輪功阻街鬧劇,就不難理解了。最近港府正在中聯辦門前圍欄施工,要建一個植物苗圃。目的其實是阻止法輪功在此和平請願。可笑的是,警方正控告法輪功曾經在此的絕食請願活動阻街,現在這正在建造的苗圃不但阻街,而且是永遠的阻街了,港警方卻沒有用強行暴力,抓頭髮,摳穴位,七八個警察對一個人的連抬帶拖的把施工人員清理走,也沒有以「有可能阻礙員工出入」為理由把港府控上法庭。唯獨對法輪功興師動眾,這背後的原因不說也明。無非是江澤民要打壓香港的法輪功,玩弄法律的又一實例罷了。

    今年6月初,幾百名台灣及世界各地持有效合法證件來港的人士遭到無理由的粗暴遣返。原來是江澤民害怕法輪功請願,不惜踐踏香港自由港的國際名聲,濫用海關職權,以分布海外的特務爪牙非法搜集到的黑名單為執法依據,強行遣返來訪客。有的台灣旅行團被一網打盡,只有導遊獲通過。被攔截的遊客許多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在問詢無門的情況下憤怒地在海關破口大罵,聲稱再不來香港旅遊。如此的國際笑話,也只有在中共陰影籠罩下的香港才會發生吧。

    可悲,可嘆,東方明珠漸失光彩,自由,民主在香港完全被侵蝕掉的時候,國際政治經濟的大家庭也就永遠失去了香港。


    ■ 大家談


    刊登在加拿大國家郵報上的讀者來信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以下文字譯自加拿大國家郵報2002年7月13日(星期六)讀者來信。

    關於貴報7月6日刊登的文章「李老師的弟子們」

    法輪功是一個祥和、有益健康的功法,現在正受到中國(江澤民)政府的非法迫害。您的文章準確無誤地反映了這一點,但在提到法輪功的原理和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時,我認為你的觀點並不正確。

    法輪功的主要法理在《轉法輪》一書中可以看到。很不幸的是,您的文章裏很多處提及的法輪功內容似乎都基於來自第三方的資料,而且引述的內容也是斷章取意。李先生明確地說他自己是一位老師。他很清楚地告訴人們不要崇拜他。他把他的自傳從他的書裏取下,因為他的目的不是為了向人們宣傳他的生平事蹟,而是幫助人們修煉一個精神功法。

    李先生的學生們在中國(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的三年殘酷迫害中表現出的善良、和平與慈悲就是他們遵循李先生「真、善、忍」教導的一個鮮明例證。法輪功得到了700多個支持褒獎,李先生連續三年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此外,因為李先生對維護在中國的信仰自由所作出的貢獻,被北美歷史最悠久的人權組織──美國的「自由之家」授予了享有很高聲譽的「宗教自由獎」。

    正是因為李先生和法輪功的指導,才使近60個國家的千百萬人在不斷呼籲制止對他們的仇恨與暴力的同時,不斷同化著真、善、忍特性。他們沒有任何報復之心,只是嚴肅地呼籲人們伸出援手,幫助改變那些傷害無辜人民的施虐者的心靈。法輪功學員的行為真正反映了李先生和他的法理的偉大。我們邀請所有人都來讀一讀《轉法輪》並親身了解法輪功。

    喬.契普卡,多倫多


    斯大林高級打手亞戈達的遺言:看來,上帝畢竟是存在的!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斯大林最忠實的高級打手之一亞戈達臨死前說了一句話:「看來,上帝畢竟是存在的!」

     斯大林最忠實的最忠實的高級打手之一亞戈達是猶太人,長得很墩實,領導蘇聯國家政治保衛總局、內務人民委員部(克格勃前身)長達十五年。

     1932年─1933年間,有近七百萬人死於飢荒。一名在當時飢荒最厲害的烏克蘭工作的黨內活動家後來回憶說:「1933年的春天,我目睹了人們在飢餓中死去。我看到婦女和孩子們肚子浮腫,皮膚發青,儘管目光已失神無采,但他們還沒嚥氣。到處是屍體、屍體,裹著破羊皮的死屍,腳上是骯髒的氈子,在農舍裏的死屍,在正在融化的雪中的死屍……」當烏克蘭飢荒橫行的時候,國家政治保衛總局說飢荒的主要原因是「階級敵人」和「反革命陰謀分子」的破壞事件。繼續抓「階級敵人」和「反革命陰謀分子」。

     亞戈達雖然為斯大林立下了各種各樣很有份量的汗馬功勞,但他的主要「價值」卻在於他曾殘忍地迫害斯大林的政敵,一心要把殘存的反對派和列寧的老近衛軍從地球上趕盡殺絕。他領導了「大清洗」的前一半。從1933年開始並持續到1934年末的黨內清洗、號稱是為了根除腐敗。到了1935年,清洗便呈擴大趨勢,並開始蒙上了一層政治色彩。斯大林宣稱:「對基洛夫同志惡毒的暗殺」。

     一九三六年,亞戈達的紅運達到了頂峰。春天,他撈到了國家安全委員會總政委這一相當於元帥的頭銜,穿上了為他特製的將帥服。

     罪行慢慢地開始曝光,基洛夫的死越來越可疑。形勢所迫,1937年3月18日,亞戈達的一幫工作人員──主要是各部門領導,被逮捕了。斯大林把亞戈達推上被告席並指控他殺害了基洛夫。他在被告席上的出現轟動了整個世界。正是這個亞戈達,豢養一大群醫生,以便將那些他不敢殺害的人「醫死」。一年半之前,即一九三六年八月的一個夜晚,就是這個亞戈達,與葉若夫一塊親臨內務部地下室監「斬」,槍斃在第一次莫斯科審判中被判處死刑的季諾維也夫、加米涅夫等人。而現在,根據斯大林的命令,亞戈達自己也被推上了被告席,成了同一個陰謀組織的參加者,成了被他嚴刑拷打並槍斃了的季諾維也夫、加米涅夫、斯米爾諾夫等老布爾什維克的「同案犯」!

     亞戈達從權力頂峰掉進那陰森恐怖的,幾年來折磨過成千上萬名無辜者的牢房中時,他有何感受?曾幾何時,在執行斯大林的恐怖政策時,在簽署那些無辜者的判決書時,他亞戈達是何等得意,甚至連判決書的內容都不屑一顧。可如今,他自己也要像被他殺害的無數犧牲者一樣,走向死亡之路。

     剛被捕時,亞戈達活像一頭受驚的困獸,無論如何也習慣不了鐵籠。他無休無止地在牢房裏轉來轉去,既不吃飯,也不睡覺,嘴裏不停地自言自語。

     一天傍晚,當例行探望已經結束,前下屬斯盧茨基正打算離去時,亞戈達突然對他說:「你在給葉若夫寫報告時,能否為我捎上這麼一句話:看來,上帝畢竟是存在的!」

     「你這是甚麼意思?」

     「很簡單,」亞戈達的解釋既認真,又像是開玩笑:「我忠心耿耿地效力,斯大林僅僅給了我嘉獎,其他甚麼也沒給;我本來就應該受到上帝最嚴厲的懲罰,因為我屢屢破壞他的戒律。現在,你看看我這下場,自然就能判斷出,上帝在,還是不在?」

     在此後的一年間,大多數亞戈達時期曾任處長的人都被逮捕槍決了。


    ■ 弟子切磋


    遼寧省義縣一資料點被破壞的教訓

    【明慧網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五日】2002年7月10日晚,遼寧省義縣一大法資料點被破壞,大法弟子鄭素雲與其女兒被抓,尹群被抓,並且被酷刑折磨得奄奄一息。

    7月10日上8時許,即有陌生手機號給鄭素雲打傳呼,鄭回傳呼,對方未接,但其本人未注意,晚間另一個大法弟子去資料點時,見三個男子正圍在附近,該大法弟子意識到不對頭,轉身走脫,現已流離失所。當時鄭與其女兒即在屋內,之後,母女被抓,損失電腦一台,複印機一台,其餘不詳。當晚12時許,邪惡之徒將尹群家前後門圍住,將尹群強行綁架。望與他們聯繫的有關弟子注意通訊、材料等的安全問題。也希望遼寧大法弟子共同發正念幫助其堅定正念,排除干擾和破壞,也希望講真相、發材料的大法弟子正念除惡。

    據悉,錦州恐怖組織610辦公室欲向上請功,想將此事說成國外如何如何,好與大法弟子利用衛星傳播真相一事聯繫起來。並將此事上報遼寧省公安廳等部門,且省廳欲下指標在義縣內抓300人。如此「法制」,只有人權惡棍才能搞得出來。

    此次教訓非常深刻,其實早在一個月前即有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某警察給尹群手機打電話說:「要與你會會!」尹未注意。同時,尹群由原居所搬家時,曾將自家新地址告知老房東,此次是邪惡之徒令老房東帶路找到新住所的。

    另外,該資料點是現在馬三家叛變的高麗給租的房子,並有多人與該點有聯繫,曾有大法弟子多次提醒,但相關學員都未予理會,且做資料的大法弟子不經常學法,甚至連明慧中學員體會也很少閱讀,對法的理解有明顯侷限;相關人員都沒能及時採取斷然之舉,結果釀成慘局。

    這也反映出相關學員沒能堅定地把自己擺在法中,為大法,為眾生負責的大善慈悲之心不夠,正念不純。學法學經文就是為了得到正法和修煉的指導,讀書而不對照自己就會出問題。另外,為甚麼出問題的學員和跟不上正法進程的學員都拒絕用大法弟子的心態閱讀明慧文章,有些乾脆拒絕明慧文章,這個現象早該引起警覺與重視了。

    望所有不注意靜心學法的大法弟子吸取教訓,人的根本執著(美好的嚮往與願望)與大覺者的意願是不同的。人的一面對法的認識不足,神的一面的威力是受到抑制。所以,千萬不要從個人感情、個人觀念出發看待一切。其實師父給我們開創這個正法修煉環境,目的之一是讓我們把自己的提高融在自己的工作與生活中,那麼我們的「善德巨在」的思想境界會體現在常人社會任何一個環境中,包括大法弟子之間及大法的工作上,境界越高,功力越大,制約力越大,真的會「令一切生命不正的思想因素解體。」因為我們是與法與師父聯在一起的。同時,無論我們個人修煉基礎多好,擔當多麼重要的工作,在正法中做的成績多大,都應嚴格要求自己,嚴肅對待。


    關於重新組建資料點的一點建議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五日】鑑於明慧網在揭露邪惡和幫助海內外大法弟子形成一個整體共同跟上正法進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江澤民邪惡集團一直在想方設法、不惜代價地從各方面企圖破壞明慧的運作。最近邪惡的一系列猖狂行惡及我們大陸各地資料點同修在安全方面的嚴重有漏,造成很多的資料點被破壞及大量的人員損失。這對於我們整體來講確實是很大的干擾。如何才能在這樣的情況下迅速走向修煉與正法的成熟呢?

    關於資金、設備、精通網絡的同修等這一切的損失在此不想再說甚麼了,把對這一沉重的血的教訓的反思留給所有的因此原因造成如此代價的各地同修,同時也將此反思提醒給我們正在正常運作的各地資料點同修。

    我們想說的是,同修們:嚴肅起來吧,趕快清醒、理智起來吧,一個個即將要誕生的偉大覺者怎麼如此地漏洞不斷呢?我們修出來的寧靜、理智哪裏去了?我們要配的上我們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呀!希望我們真的吸取教訓啊!

    面對現在的實際困難和具體情況,各地資料點的損失可能造成當地一時間的資料中斷,為此同修都在想盡辦法努力的恢復重建,在此我想談一點我的看法和見解,希望能對同修有助,儘快恢復並且保證新資料點的絕對嚴謹和保密。

    以前的資料點人員過多,知道情況的同修過多,光顧點的人也多,一旦局面打開後,秘密公開後,再想辦法迴避,或重新保密這已經很難做到如願,因為知道的人已經很多了,即便採取措施迴避也擋不住已知道情況同修的心裏揣摩和猜測了。可是面對現在重新建點的情況我們就必須從組建點的開始就做到嚴謹和絕對的單線原則,不該涉入的人一定不能涉入,不該破例的計劃一定按原則行事。避免以後漏洞大了而收不了場的被動與無可奈何。

    具體建議:

    1:盡可能採取小組形式,如2人、3人或4人小組;小組人員分工明確,精幹,專人負責聯絡、專人負責網絡及編排、專人負責採購或籌集資金等(可以巧妙地運用一些方法運作)。

    2:最好資料編排下載與資料批量製作分離(小組A:一到兩名同修專做下載或編排,這樣設備不集中,人員分散不會引起別人注意,資料批量製作點僅一台速印機或複印機或一體機或手推式油印機,這樣設備少,同修壓力會減小,同時完全能保證相對很少的人光顧資料點,因為製作材料的人員一名或兩名同修就足以進行了。

    3:如果當地條件不具備,可以進行異地培訓的方式如:A地同修想做材料手中買來了手推油印機或速印機或複印機但不會下載資料,或沒有條件上網或編排資料,這樣可以採用異地培訓方式,A地同修認識B地或其他地方的同修中有懂網絡會編排的,這樣可以請B地同修幫助教會下載、編排工作,這樣A地就可以獨立長期供應資料,也做到了各小組之間人員環境相互隔絕。

    或者,如果B地同修具備下載,編排打印技術和能力但不具備批量製作條件、設備或能力,這種情況可以用最簡單的方式印刷製作,盡力而為,能達到講清真相的目的就好。也可以專門負責下載編排工作環節,迴避其他直接環節,(如發資料,貼資料等過於暴露自己的環節)這樣可以大量的製作印刷原稿工作,可以同時製作多套原稿,給明慧投稿。

    特殊情況下,具備下載和編排能力的同修還可以採取巧妙的方式幫助更多同修建點(要儘量多建小組點,都單獨與明慧聯繫。最好下載同修不直接與下線製作同修見面,可由做協調工作的同修出面,這樣人員控制的相對減少而且單線,此方法能儘快的恢復資料正常運作。有條件的地區可以主動採取此方法幫助一下需要幫助的地區儘快恢復正常運行。)同時,所有新點培訓中,除了技術方法外,安全意識的培養一定要放到非常突出的位置。

    4:聯絡方式,為了確保單線原則,請同修多想些妥善的聯絡方式,可以採取雙方共同內定地點或方式進行,可以採取見物不見人的形式進行聯絡。

    5:購買設備,可以買二手設備如:一台二手針式打印機現在才幾百元(3百-8百左右),一台二手台式電腦普通的1千多,稍好些的2千多(如果要用來刻盤可以買稍微好點的二手電腦如:硬盤空間大些,CPU運行速度快些的2千元左右基本就差不多,我們用的是1千多元的二手台式機,現在的刻盤量也能大面積正常供應。

    新的噴墨彩色打印機要選擇墨盒和機身相對便宜的,(可與產品代理商諮詢)普通刻錄機1千左右,(明基牌刻錄機8百多)其實一台二手電腦和一台二手針打完全可以供應一定範圍了,合起來價錢不過2千元左右,批量製作資料點可以買二手的複印機,大概2-5千左右的基本就可以。新速印機2-3千左右,手推油印機2-3百左右,這樣如果資料下載編排與批量製作分離或異地合作進行,能夠在相對資金較少的情況下,把資金、設備、壓力分成兩地分擔負責這樣不但條理化而且壓力,規模相對減小,同時人員精幹能夠保證穩步進行工作而且不至於造成一方過於忙亂而沒時間學法或休息。

    6:嚴正聲明及同修文章的上傳發表可以由同修間各自的上下線間小網絡傳遞到上網同修手中,發送到大法網站。如果當地條件允許,最好各自與明慧單獨取得聯繫。這樣同修間單線聯繫,與明慧間各自單線聯繫,能保證資料、明慧信息的暢通不受阻礙。(建議用海外網站免費信箱,採用附件方式發信,最好將稿件加密後發送。)

    望我們儘快恢復損失,共同把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的工作做好!

    以上是我對資料工作的一點建議,望有條件地區的同修主動援助需要幫助的同修,同時注意別被特務鑽了空子。

    個人的一點經驗,不足請大家共同完善指出。


    正法修煉中突破怕心的體悟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師父在法中已經講得很明,這些體悟本不想談,但和同修交流切磋中,看到一些人長期去不掉怕心,或心性長期跟不上正法進程,我想就自己走過的路談一下個人的一些體會,希望我們共同精進。其實,很多同修在法理上是明白的,能分清是不是自己的思想,也知道不該有怕心,可就是不能突破。

    為甚麼長期突破不了怕心的控制?身陷其中的同修也著急痛苦,我深深理解,因為我也有相同的經歷。每天都在學法,也不忘向內找自己,為甚麼就是闖不出來呢?我個人認識,可能是沒有找到怕心的根。不同層次修煉中都會產生怕心,都有不同的根。每個人的路都不一樣,每個人的狀態都不一樣,我也看不到每個人怕心的本質,只是根據個人的經歷,分析怕心的根源,但願對同修有一點助益。

    個人修煉放下生死,突破人的殼,如何去掉怕心,走出人來,每個真修弟子都有不平凡的經歷,這方面就不多談了,只是延伸補充一點。走上天安門,我們都沒有怕心,如果任何一次正法的事,都像去北京那麼心純、那麼神聖,你會做得更好。假如是在戒備森嚴、布滿便衣的天安門廣場,我會膽怯嗎?我不會。而在相對不太邪惡的環境,我怎麼會害怕呢?假如是去北京,我會想到用正念定住惡人,而在講清真相中怎麼忘了用正念看問題呢?任何環境都能正法,任何正法的事都是重要的,都是神聖的、偉大的,不要讓人的觀念障礙住,使神聖的事變得不那麼神聖,我們永遠都應該是大法弟子做大法的事,偉大的神在救度眾生、在正法、在捍衛宇宙的法。

    1、個體融於整體

    也曾放下生死走出來護法,也曾憑著正悟使艱難的承受成為輕鬆的過關。然而當我繼續投入正法的洪流中,卻發現每一關還是那麼難過。在證實法、講清真相中,經常在常人的理和法理上面臨一次次艱難的選擇,面臨一次次的生死關,也真正體會到放下生死不是修煉的結束,而是新的開端,新的起點。經歷一次次摔打,雖然多少次都是憑著對法的正悟正信突破出來,多少次見證了正信的威力,但總是有種在刀尖上熬日子的感覺。一次次怕、一次次艱難、一次次突破,法理終於展現出來。「作為一個大法弟子,這宇宙大法的一個粒子,你們應該這樣做。當人破壞法的時候,當然誰也破壞不了這個法,宇宙的法怎麼能被人破壞呢?誰也破壞不了,」(《導航-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是啊,大法由無數粒子組成,我是大法弟子,就是其中的一個粒子,就是大法的一部份。誰也破壞不了大法,誰也破壞不了我。突破了這道大的障礙,那種殊勝的感覺無以言表,怕心好像一下子消失了。我理解,只要把自己真正溶於法中,就和宇宙所有正的力量聯繫在一起。以前我是單個粒子在和邪惡較量,站在個體的基點上去正法,所以才那麼的艱難、孤單無助,而今我是站在整體上。大法有無邊的威力,不管我修得高與低,只要我的心在法中,就一定具備了大法的威力,誰也破壞不了大法,誰也破壞不了大法的任何一部份,真正的大法粒子,就是大法的一部份,誰也破壞不了。那時才真正明白了大法粒子的內涵所在。

    2、去掉被迫害的觀念

    我們在人的迷中,在邪惡迫害的環境中證實法、講清真相,這個人類空間的幻象,常人的表現形式,最容易讓我們形成一個觀念,就是被迫害、受迫害的被動觀念。這種觀念是在不知不覺中強加給我們的,我們還意識不到。當我悟到這一點時,我震驚了,震驚於舊勢力的險惡用心。

    大家知道,邪惡操縱壞人在迫害法。近三年來,我們承受的迫害夠多了,邪惡迫害的程度夠嚴重了,我們在講清真相中,迫害講得也夠多了。可是知不知道,就是這種邪惡迫害大法的整體形勢、人間表現,使我們多少同修陷於一種觀念中走不出來。為甚麼怕心總是揮之不去,除之不盡?難道不是把自己當成被迫害、被動挨打的人(而不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觀念造成的嗎?假如能跳出這個圈子,我們會看到,舊勢力就是用製造迫害的聲勢(如:明知強制改變不了人心也要定性不斷升級,吵吵嚷嚷)把「自己是受迫害的人」這一觀念強加給我們,達到繼續迫害我們的目的。這個觀念不去掉,我們就永遠處於被動之中,舊勢力就有了繼續迫害我們的藉口;就等於承認了自己被迫害、承認了這場迫害。從另一個角度講,把自己當成受迫害的人,而不是使命在身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怕心就永遠除不盡。試想,如果很多同修都有這種「只能受迫害」的被動觀念,能不影響正法的進程嗎?

    師父在《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講法》中講:「正法已經是在最後的最後在做了。」正法正的是甚麼?正的就是不正的一切,變異的一切。在正法的最後的最後時刻,我們絲毫不該有被迫害的觀念。正法,從字面上理解,也是主動性的。大法弟子在正法,邪惡的東西就是被正的對像,邪惡的舊勢力就是被正的對像,它們應該是被動的,害怕的應該是它們,何況師父在佛羅里達法會上也肯定了大法弟子已經佔據主動了,我們還不相信師父嗎?我們在正法,我們是主角,讓我們全體大法弟子凝成一體,站好位置,共同完成正法使命。

    3、跳出常人對人的迫害

    在近期的正法修煉中,我時不時有一種緊張的感覺,似乎不像是怕,但如果不是怕,緊張甚麼呢?雖然能以正念清除掉,但好像有根子在滋生著它,不時地以不同方式干擾我。向內找,也沒有找到它的根。前幾日學習《北美巡迴講法》,師父的一句「常人對人的迫害」一下子點醒了我。

    師父在人中正法,我們也在人的迷中助師世間行。因為是在迷中,最容易被幻象所迷,這個幻象是一切執著心形成的基礎。常人都為幻所迷。對於我們修煉人來講,不去的常人心也會使我們一時迷於其中,而此時也正是邪惡鑽空子的時候。

    師父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講到:「今天的人實際上是受了不同層次這套舊勢力系統安排下來的魔難,人被不同層次的舊勢力控制著,所以它們才變得非常強硬,它們才敢對修煉的人如何如何,它們才敢對大法不敬。」(《導航》)修煉人是高於常人境界的,常人如果沒有了背後的因素,在修煉人面前是很脆弱的,根本起不了作用。因為他們的境界太低,低境界的東西怎麼能左右得了高境界的生命呢。正因為它們被邪惡生命操縱著,才敢迫害大法弟子。然而當我們用正念清除掉其背後的邪惡因素,只剩的人的一面怎麼能動了我們的心呢?常人怎麼能制約住偉大的修煉人呢?

    用人類空間衡量,我們在人中泡的時間太長,被幻象迷得太久,這場迫害看上去好像是一種常人對人的迫害,因為我們還在人的迷中,還有人心在,往往也會被這個迫害的表現所迷。其實越來越瘋狂的邪惡表現不代表邪惡越來越強大,相反是越來越快地走向滅亡。公安、警察及政府人員不能同邪惡劃等號,清除了背後的邪惡,他們也是被救度的對像,在修煉人面前,常人沒有身份之別、高低之分,常人就是常人。如果到現在,你還是像過去承受迫害、抵制邪惡那種狀態去區別看待常人,去看待一切,你就是被幻象迷住了。表面上好像沒有變化,內涵已經發生了變化,正因為心不正,才讓邪惡鑽了空子,心性跟不上正法的進程,抱著過去的經驗不放。

    跳出常人對人的迫害這個假象的殼,這個假象無論千變萬化再也動搖不了我對大法的正信,一切執著都沒有了根。

    以上是自己一年多來突破怕心的幾次昇華過程。不善寫文章,艱難地寫出來,總覺得沒有說清楚,請同修慈悲指正。

    最後,讓我們重溫師父的話:「作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構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糾正一切不正的,」(《大法堅不可摧》)「對宇宙真理堅不可摧的正念是構成善良的大法弟子堅如磐石的金剛之體,令一切邪惡膽寒,放射出的真理之光令一切生命不正的思想因素解體。有多強的正念,有多大的威力。」(《也三言兩語》)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26/24507.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26/24507.html>


    有感於對眾生負責

    文/大法弟子 微子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幾天前下午6點發正念,一立掌眼前出現一個畫面:無際的宇宙大穹之中,密密集集遍是身著黃色袈裟、盤腿立掌發正念的眾生,我突然感覺到他們就是我自身體系的眾生,隨即我溶進了自己的宇宙空間中。

    看著他們抓緊時機端坐、肅穆、立掌除惡,我心裏一陣難過,淚水不由的落了下來,是啊!這段時間狀態不好,發正念時經常意念不集中,正念不強,沒有質量。除了全球同步發正念時間外,其它整點很少做,即使坐下也是敷衍,神兒早跑了,拉也拉不回來。自全球大法弟子每日四發正念以來,正念除惡已成為刻不容緩的緊急責任,發正念時也總是被暫時放下的工作勾著心。雖然在法理中也明白發正念的重要性,但總不能提起精神來,也發不出強大的正念,內心很沮喪,更甚時想:能修到哪就到哪吧,眾生能救多少就救多少吧。其實這已經是放棄了自己的責任,違背了久遠前助師正法的誓約。當這個念頭出現時也沒有悟到這是宇宙偏離法的舊勢力敗壞的觀念在往我腦子裏反映,企圖阻撓我正法,師父也曾多次點化,借同修的口點我,但總也點不醒我,或者說有心無力,坐在那裏還是迷迷糊糊,腰酸背痛,急於結束。

    此次師父又一次慈悲點化,讓我看到了眾生那急盼的神情,深深觸動了我的心,忽然有一種感受,就像一個長期不歸家的母親,終日遊山玩水,有一天回家了,兒子那種期待不寧,深怕這個不負責任的母親再度棄他而不顧,他不敢怨母親,只有抓住這個難得的機會,共同營造這個沒有色彩的家。我的心被深深刺痛了,凝視眾生,深感對不起他們,由於我做的不好,使得我世界裏的眾生乾著急而痛失許多良機。

    師父在《北美巡迴講法》中說:「修得不好就會淘汰很多生命,那麼等你圓滿的時候,等你歸位的時候,你會發現當初對你寄予無限希望的那些生命被淘汰的非常得多。那麼在這個宇宙大穹中,你代表的天體很可能就是殘缺不全的,無數的眾生被淘汰掉了。」

    想到自己歸位時,如果因為修得不好,使我的宇宙殘缺不全,我的心一下痛了,他們是我的一部份哪。看到他們的殷殷切盼,一種深深的自責和愧疚盈滿全身,從生命深處發出:我要救度他們,我要對眾生負責,就這樣,我注視著我的眾生,慈悲漸漸充滿全身,充溢著整個空間,淚水也在不斷地流淌著。「我要對宇宙中一切正的因素負責,堅決鏟除一切邪惡,我的正念一定能起作用。」正念在逐漸加強,身體越坐越舒服,漸漸入靜,這時掌心強大的功在湧動著,全身每個汗毛孔都發出無比巨大的功,直打向大穹縱深處。20分鐘後,發出一念,堅持做到半小時,與海外大法弟子的時間接續上了。這時大穹中無數條金色的光帶由兩邊伸展向天頂,向穹頂一樣連接起來,那是大法弟子無比巨大的功,威力無比。

    以後幾天中我都和我的眾生一起發正念,多次做到半小時,我注視著他們,流著慈悲的淚水,迫切的使命感油然而起。一次發正念時邪惡勢力又在干擾:肩胛酸痛、腿疼難忍,真想蹦下來,5分鐘後不想再堅持,這時眼前又浮現出眾生的畫面,我堅持了下來:我是他們的主體,我的退縮將使眾生失去這正法除惡的機會,哪怕痛的不能入靜,也要保持立掌之勢,讓眾生完成這次使命。同時鏟除另外空間邪惡的干擾,正念一出,漸漸的肩、腿不那麼疼了,慈悲充滿著整個空間場。

    又一次全天整點發正念,晚7時一閉眼一片湛藍的天空,白絮一樣的雲,感覺那麼清亮,純淨,清爽,那樣的美好,我知道是慈悲的師父對我的鼓勵,我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只忙於大法工作,而疏於學法煉功,不應該有常人做大法工作的那種狀態,工作再忙每天也要抽出一定的時間學法煉功,堅持發正念,不能讓邪惡鑽我們的思想漏洞,至此一改往日那種迷鈍狀態,意識非常清晰,發正念時真感覺那是一場另外空間的正邪大戰,身臨其境一般那種神聖、威嚴、無以言表。

    個人體悟,如有不妥,請同修慈悲指正。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20/24305.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20/24305.html>


    用更大的視角來衡量問題才能跟上正法進程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記得前一段時間,聽一位同修講過這樣一句話:「那些……的同修有的可能僅次於師父的層次」。我們拋開任何情的干擾成分,完全在那種很寧靜的心態下來靜觀一切時,就會感到我們作為修煉弟子這樣隨便下結論,隨便評說甚麼,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表現。

    從修煉中不斷的突破和向微觀(真正的天上)昇華中我們會發現這法的無邊偉大,令一切生命永遠的無法理解清楚,同時也足以使大穹中的智慧生命享受到他給生命開創和帶來的一切美好與樂趣。在我們真實的體悟到法的博大精深時,我們小小的有限智慧能力的生命有甚麼威德或資格反過來對師對法評頭論足呢?古時社會風氣良好時,世間學手藝的常人尚知必須嚴格遵從師徒之禮,不可逾越,今天的大法弟子怎麼能被現代人敗壞了的觀念與行為所帶動呢?

    師父早已講過極高的大覺者的名字都不允許人知道,因為人喊其名字都是對其的不敬,不是覺者傲慢,而是人太低能,太庸俗,那種拙陋與覺者的境界相差太遙遠,太懸殊。如果隨便讓其知道或隨便喊其名氏的話那真是對極高境界中的覺者的最大不公平,因為法是公平的,是生命存在的標準和尺度,更高的境界也就相應的對應其神聖偉大的無限美好與威嚴。

    所以我們無論在對待師父上還是對待當前的正法進程上,或是對待同修上,我們真的不應再用那種很粗糙很表面很外在的思維,很窄的視角來對待和衡量這一切了。當我們真的在那種正悟狀態中時,我們真的會發現自己的狹小。

    前兩天明慧上同修文章中談到的:從師父講法或經文中「看到法理」、「聽到法理」與真正自己「悟到法理」實質上存在著不同區別,確實我們現在有些同修是這種情況,類似知識分子摳字眼、學知識的思路去所謂地「悟」,這種「悟」其實是一種用人的理推出來的,這種理其實並不精深,而且常常機械、片面。而真正的悟道是溶入無限永恆的法理,真正的偉大正氣,真正的更廣更深遠的視角,真正的無限慈悲與偉大的使命感,責任感。

    我們在那種很粗糙顆粒的境界中對甚麼都隨口而說,或者自以為是地下斷言,甚至給法、給師父、給同修下結論,而不是在交流中對同修善意地理解與提醒,善意地、謙和地與同修相互切磋,這種所謂的「悟」法不但很不嚴肅,而且其實是法沒學好的表現,對修煉環境來講也可能形成一個相當大的干擾與誤導。

    好久了,沉寂在內心中很多的想要表達的修煉體悟,因自己遲遲跳不出僅僅個人體悟、揣摩法理的狀態進而真正站在正法大局境界中衡量一切,因而沒有用來真正地拿出來為正法進程所用、更好地推動正法進程。在同修的慈悲指正中,我發現自己的不太主動中暗含著一種消極和無名淡漠,同時也明白了,大法網站從很多方面體現著今天的正法進程。

    以上是我個人現階段的粗淺體悟,不足之處還請同修慈悲的指正。


    ■ 海外綜合


    譯文:德國多家電台分別報導法輪功學員被禁止進入冰島一事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二零零二年七月五日和七月六日,德國在HR1和巴伐利亞的廣播電台及全德國的許多無線電台分別報導了關於法輪功學員被禁止進入冰島一事,以下是電台報導:

    法輪功成員打算在江澤民訪問冰島期間舉行抗議。為了阻止法輪功成員,冰島司法部給巴黎、哥本哈根、紐約和法蘭克福等國際機場提供了一份名單。

    歐盟議員抗議道:冰島成了協助中國的長手。

    C.R已經在德國生活了十四年。為了在江澤民進行國事訪問期間讓世人了解四百二十九位法輪功成員在中國被迫害致死的情況,他打算於六月十二日與另外九人從法蘭克福飛往冰島。

    「從十二點鐘起中國人就不能登上飛往冰島的飛機」,這個決定來自冰島的司法部。持有德國和其它國家護照的法輪功成員同樣遭到拒絕,因為中國政府交給了冰島政府一長串潛在對手的名單。

    冰島航空公司的U.S在接受HR1採訪時說:我們接到冰島政府的命令,不能讓某些人進入冰島,如果不遵從這個命令,我們肯定會有麻煩。

    C.D說,冰島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態度很友好,但堅持執行命令,所以他們只有返回。

    P.R是法蘭克福的漢學系學生,在冰島首部雷克雅未克,他剛一入境就被拘留:「我被審問了一小時,在證實我沒有威脅後才讓我入境,但當我取回了行李,等車時,又來了一幫警察把我帶了回去,進行第二次審問。然後我被告知,我被扣押了,必須交出我的錢,票,手機,護照等物品,而且不能與使館或媒體取得聯繫,只能等待。我被關在一個房間裏達六小時。一個德國人被拒絕進入冰島──德國駐雷克雅未克領館對這一消息表示震驚。他承諾將就此事與冰島方面交涉。」

    P.R也上了黑名單,因為他在法蘭克福一個公園裏煉法輪功,P.R說:「在我們煉功的地方,經常有一些中國人經過,他們對我們既攝像又拍照。」

    在到達雷克雅未克後,有一百多的台灣人被帶到拘留地,對此冰島的民眾表示反對,他們自發地舉行了抗議活動。和平呼籲的人們被禁止進入一個民主國家,怎麼能有這種事呢?這是不行的。冰島的民眾舉著法輪功的橫幅一直遊行到中國大使館,並大聲地表示他們的憤慨,然而這在法輪功學員身上是見不到的。

    冰島駐德國大使館代理人在給HR1的一封信中說:冰島政府根據國際協定,有義務保證一個國家元首的安全。冰島政府聯絡了國外的保安力量,決定根據申根條約,減少法輪功學員入境冰島的人數。

    對此歐盟議會成員說:「申根協定不禁止遵照民主原則為人權說話的人們入境,也沒有規定要對他們進行關押。」

    最後P.R說:「我希望這次事件真的可以喚醒一些人們了解中國的宣傳和施加的壓力達到了何種程度。」


    英國伯明翰大法弟子在地區節日上洪法(圖)

    文/英國伯明翰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

    7月13日星期六上午,英國伯明翰市的大法弟子來到市府前的維多利亞廣場參加在此舉辦的一個地區節日。大家在事先申請的站台上掛起了大法橫幅,各類中英文大法資料整齊的擺放在展台上。

    學員們互相配合,既有學員煉功展示動作也有學員負責分發大法資料。大法的悠遠綿長的音樂和學員神態安詳的打坐令遊人駐足。一位剛剛從大陸出來探親的老人領著孫子在展台前詳細地翻看著正法之路圖片集,臨走時,真誠地向我們道謝。一位巴基斯坦小伙子向我們描述著他感受到的強烈的能量場,並表示要參加我們集體煉功。他也說到他知道中國迫害法輪功的事情,因為經常看到我們在市中心洪法。一個西班牙人在去年的同一個節日上見過我們,今年又不期而遇。他說他一直想更多地了解法輪功,因為他能感受到我們煉功時所攜帶的很正的能量場。他很高興得知有西班牙文的大法書籍的出版,表示會來我們煉功點學功。很多人來到展台詢問了解和索取傳單。

    天公作美,一整天都是天空澄碧,陽光明媚。下午五時活動結束時,近2千張真相傳單分發出去。感受最深的是我們還要多走出去,除了分發傳單,我們煉功的優美動作和音樂都會給路過的有人留下美好的印象。這會使更多的人包括沒有領到傳單的世人對大法產生正念。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7/24189.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7/24189.html>


    愛荷華州弟子盛夏節遊行獲讚嘆(圖)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七月十三日,來自愛荷華州的大法弟子參加了在安克尼市(CITY OF ANKENY)的盛夏節遊行。在大法音樂中,美麗的花車、飄逸的「蓮花仙女」裝扮引來觀眾的陣陣掌聲和讚美。觀眾中有的向我們微笑地做「合十」,有的讚嘆道「真美啊!」「中國!」一位小姑娘送上一枝白玫瑰。一對老夫妻在遊行結束遇到我們時說,法輪大法的遊行隊伍是最美麗的,他們非常喜歡大法的音樂。活動中我們散發了很多大法傳單,使得更多的人了解目睹了大法的美好。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7/24199.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7/24199.html>


    越南學生阿安的故事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今年6月初的一天,我剛剛進入聊天室,就有人打招呼:ni hao(你好)。之後我和他使用漢語拼音聊了起來,這個小伙子是一個來自越南的學生,叫阿安,會中文。聊了十多分鐘後,他開始稱我為GeGe(哥哥)。我問他知道法輪大法嗎,他說不知道,問是甚麼。我在明慧網上找到法輪大法越南網站的地址,推薦給他。

    這以後,通過聊天和Email往來,知道了阿安的父親是廣東人,母親是越南人,5、6歲時父親就教他認中國字,所以他會說廣東話,長大了又學會了普通話,認識了簡體字。

    阿安瀏覽了大法網站,看了感覺很好,我又向他推薦《轉法輪》,建議他在當地書店找找。阿安在自己所在城市的各個書店沒有找到,表示過一段時間要到胡志明市(西貢)去找。阿安說我是一個真正的好人,我向他原文引用《轉法輪》中「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一節中關於真善忍是宇宙最高特性、是衡量好人的唯一標準的敘述,「不管人類的道德標準怎麼變化,可是這個宇宙的特性卻不會變,它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作為一個人,能夠順應宇宙真、善、忍這個特性,那才是個好人;背離這個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壞人。」

    這期間,我經常用中文寫信,然後轉換成圖片文件作為附件發給阿安,而阿安還是用漢語拼音寫信給我。

    7月1日,我在信後向阿安推薦了師父寫的十多首詩(摘自《洪吟》),不知他能否看懂。幾天後,阿安回信說,在詞典的幫助下,他看懂了,並且自己也寫了一個「詩篇」。雖然阿安的詩篇是用漢語拼音表達出來的,我還是讀出來了他要表達的大部份意思,並且很驚訝他的中文詩詞的創作能力,以及他對大法的認識和理解程度。在後來的一封信中,阿安寄來了他的「詩篇」的手寫漢字掃描圖片,並說道「……看著師父的詩,當時我想‘也許我跟他有了緣’」。

    阿安的詩:無題

    法輪住世永長存
    大法功修轉乾坤
    救世度人弘正法
    眾生樂享福平真

    阿安在信中說:「我一定要為著我、您、法輪大法,會多探索、參考法輪大法,……為法行善,廣播法輪大法。」他還說,他在胡志明市的朋友幫他找到了大法書,並將很快帶給他。

    我為阿安高興,也明白世界上還有許多有緣人等待著得法,需要我們做得更好。


    世界日報:旅日法輪功女學員 判處勞教18月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世界日報綜合報導,一名三年前移居日本並獲得永久居留權的中國大陸女子,今年5月與另外兩名日本籍法輪功信徒在北京散發「弘法」傳單和影碟時被公安逮捕,並於上月被判處勞教18個月。

    法新社13日報導,37歲的葉子(本名羅榮)是1999年移居日本的法輪功學員,與一名志同道合的日本男子結婚,獲日本永久居留權(綠卡)。

    今年5月,她與另外兩名日籍女性法輪功信徒以遊客身分到北京活動,並打算在天安門廣場展示「法輪大法好」橫額,抗議北京政府迫害。她們前往天安門廣場向行人散發宣傳單張和影碟時被公安逮捕,同行的兩名女子是日本公民,被驅逐出境,仍是中國公民的葉子則被扣留。6月24日她被判處勞教一年半。


    歷史回顧:江氏集團干擾世界法輪大法電台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自世界法輪大法電台於2000年7月1日首播以來,賀信如雪片一樣從世界各地飛來,其中許多來自中國的法輪大法學員,他們表達了對真相之聲將再度傳遍中國的激動心情。世界各地到處傳播著這一消息,許多國家的學員誠摯地希望電台廣播能擴展到他們本國。與此同時,該新聞也引起了全世界的廣泛注意,許多媒體都及時報導了電台的首播式。

    由於心胸寬大與真誠是法輪大法學員的特點,在開播前,我們就已在一份公開聲明中宣布了時間表和發射頻率。非常可悲的是,江氏集團冒天下之大不韙,置善良人們的願望於不顧,用噪聲和中國中央廣播電台的廣播干擾本台播音,在世界媒體的眼皮底下,用干擾剝奪了我們聽眾了解法輪大法的權利。這是該集團的一貫伎倆,它們以「洩露國家機密」為藉口迫害講真話的法輪大法學員,破壞和屏蔽互聯網,並騷擾報導法輪大法真相的外國記者。江氏政府還對媒體實行絕對壟斷,喪心病狂地妄圖控制思想和信息,所有這些行徑實際上是在自取其辱,受到了全世界所有珍視真理和自由的人們的譴責。

    鑑於江氏集團侵犯中國民眾言論、新聞、信仰自由的無恥暴行,我們在此直率地提醒現政府的外交和特工人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此乃天理。請記住,真理之聲永遠不會被淹沒,她很快就會在中國和全世界迴盪不息。

    世界法輪大法電台全體工作人員
    2000年7月3日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20/24300.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20/24300.html>


    ■ 真相與人心


    新澤西州參眾兩院聯合簽發決議祝賀「法輪大法週」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近日,新澤西州參議院共同議長約翰-班耐特先生和裏查德-考迪先生及眾議院議長阿爾比奧-賽若思先生聯合簽發了慶祝新澤西州曼茂斯郡「法輪大法週」的決議。

    在該決議中,州參眾兩院讚揚了在創始人李洪志大師的指導下,法輪大法幫助世界各國的人們改善了身體健康,淨化了思想,加深了對其修煉者的理解,並對曼茂斯郡的法輪大法學員對於法輪大法這一高層次修煉系統的忠實和奉獻精神予以嘉獎。同時州參眾兩院認為現在是該立法機關的恰當時機來認同2002年7月8日至14日的曼茂斯郡「法輪大法週」的深遠意義。

    該決議由參議院議長班耐特先生,眾議員法雷格女士和眾議員阿爾農先生聯合提議,並在曼茂斯郡「法輪大法週」的慶祝儀式上正式宣讀。



    新澤西州參眾兩院的決議全文如下:

    新澤西州參議院和眾議院
    立法機構聯合決議

    提議人:參議員班耐特  女眾議員法雷格   眾議員阿爾農

    鑑於,新澤西州參議院和眾議院高興地注意到2002年7月8日至14日為曼茂斯郡的「法輪大法週」,並將於2002年7月13日在莫納拉潘市曼茂斯郡公立圖書館舉行特別的慶祝儀式;並且

    鑑於,在曼茂斯郡「法輪大法週」期間,學員們將舉辦眾多的活動,包括免費教功班、功法演示、介紹會、及邀請知名人士演講等;並且

    鑑於,在創始人李洪志大師的指導下,法輪大法幫助世界各國人們改善了身體健康,淨化了思想,提升了精神境界,加深了對其修煉者的理解;並且

    鑑於,法輪大法自從1996年傳入新澤西州以來,觸及了新澤西州的無數居民,在全州眾多的圖書館、學校、公司、社區中心、老年中心、書店、大學、公園和YMCA等處都設有固定的煉功點;並且

    鑑於,現在是本立法機關的恰當時機來認同2002年7月8日至14日曼茂斯郡「法輪大法週」的重要意義;因此,

    新澤西州參議院和眾議院決定:

    本立法機關認同「法輪大法週」,並讚揚曼茂斯郡的法輪大法學員對這一高層次修煉系統的忠實和奉獻精神;並且

    還決定,本決議真本由參議院議長和眾議院議長簽發,參議院秘書和眾議院秘書證明。

    參議院議長: ( 簽名)
    參議院議長: ( 簽名)
    眾議院議長: ( 簽名)

    證明:參議院秘書:( 姓名略)
    證明:眾議院秘書:( 姓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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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6/24178.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6/24178.html>


    新澤西州參議員頒發「法輪大法週」嘉獎令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2002年7月13日,新澤西州參議員帕萊亞先生簽發了州參議院嘉獎令,祝賀首屆曼茂斯縣「法輪大法週」,並讚揚在創始人李洪志大師的指導下,世界各國人民因修煉法輪大法而受益。

    嘉獎令的全文如下:

    新澤西州參議院

    嘉獎令

    對曼茂斯縣「法輪大法週」予以嘉獎和讚揚

    新澤西州第11選區的全體人民通過他們的當選代表,參議員喬-帕萊亞,對曼茂斯縣「法輪大法週」予以嘉獎和讚揚,認同法輪大法在提升精神境界和改善健康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並承認在創始人李洪志大師的指導下,世界各國人民因修煉法輪大法而受益。

    參議員喬-帕萊亞(簽名)
    日期:200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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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6/24179.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6/24179.html>


    新澤西州眾議員頒發「法輪大法週」嘉獎令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2002年7月13日,新澤西州的兩位眾議員聯合簽發了州眾議院嘉獎令,祝賀首屆曼茂斯縣「法輪大法週」。一位眾議員在他的辦公室親自頒發了嘉獎令,學員代表向該眾議員贈送了法輪大法錄像帶和書籍。

    嘉獎令的全文如下:

    新澤西州眾議院

    嘉獎令

    對法輪大法予以嘉獎與讚揚

    在慶祝首屆曼茂斯郡「法輪大法週」(2002年7月8日至14日)之際,新澤西州第13選區的全體人民通過他們的當選代表,眾議員約瑟夫-阿舟萊納和眾議員眾議員薩謬爾-湯姆森, 對法輪大法予以嘉獎和讚揚。

    州眾議員約瑟夫-阿舟萊納(簽名)
    州眾議員眾議員薩謬爾-湯姆森 (簽名)
    日期:200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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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6/24180.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6/24180.html>


    ■ 大陸綜合


    記被邪惡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賈永發二三事

    文/大法弟子 大海

    【明慧網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五日】當幾個月前看到明慧登出的鶴北林業局大法弟子賈永發被江澤民集團迫害致死的消息時,使我對這位曾經在佳木斯勞教所一起被無辜迫害、關押的同修的含冤而死深感震驚和悲痛。

    在勞教所被劫持期間,永發給我感受最深的是沉靜少言、祥和穩重。在勞教所蓋綜合樓時,我們時常在一起接觸。他為人謙和,時時事事用真、善、忍大法來對照要求自己,幹活時總是站在最髒最累的崗位上。看他不知苦、不知累,生龍活虎的樣子,誰又能想到他在未得法修煉前是一個小兒麻痺後遺症患者呢?

    永發經常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向所接觸到的幹警及犯人講真相、弘法。在他勞教期將滿時,他分別同勞教所的所長、政法委及洗腦隊隊長談及到期釋放的問題時,得到的是不「轉化」,不放人,無限期關押的口頭回應,卻拿不出任何合法的手續,更有一惡警叫囂:「就是不放你,愛哪兒告,哪兒告去,你們可以絕食、自殺、逃跑。」至此很多同修產生了衝出勞教所,揭露邪惡的想法,並在2000年11月3日晚發生震懾邪惡的11人勝利衝出佳木斯勞教所壯舉。而永發卻被惡警伙同一監視大法弟子的刑事犯抓回,受到勞教所四惡警殘酷毆打,公安的酷刑折磨,最邪惡殘忍的是將手槍子彈放在他的指縫內然後使勁收攏五指產生劇痛。他又被非法加期12個月。

    在加期期間他並未被邪惡嚇倒,堅持學法煉功,講真相、弘法。當然也受到了幹警和犯人的干擾,但都在他堅定的正念面前退縮了。當和他掉換中隊時,我住到了他曾經呆過的寢室的床上,在牆壁上看到了他留下的幾首小詩,詩中體現了永發對大法及師尊堅如磐石的堅定與堅信,但遺憾的是我沒有將其記錄下來。他的正念正行贏得了很多刑事犯的尊敬。

    2001年9月下旬永發在多次非法加期申訴而相關部門又不予理睬的情況下絕食抗議,10月2日勞教所對其強行灌食導致生命危險,勞教所找兩名犯人將他拖架出大院並送入市內醫院搶救。後來得知他在第二天也就是2001年的10月3日和我同一天,他在醫院被釋放。後來我和同修曾多次談到要去鶴北林業局和他聯繫。終因時間緊而未能成行。卻得到了他不幸離去的消息。

    以上寫出來紀念他-我們可敬的同修賈永發,同時查找自身的不足,精進起來,加強正念,在學好法的同時,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27/24556.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27/24556.html>


    大法弟子孫世忠被吉林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惡警指使叛徒虐殺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2002年4月19日,大法弟子孫世忠在吉林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被劉文利、劉賢忠、陸春海及叛徒薛權、惠守一折磨致死,這一切都是惡警高克指使的。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7/24198.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7/24198.html>


    2002年7月15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

  • 湖北咸寧市中級法院擬非法重判大法弟子蔡惠蘭

  • 遼寧省葫蘆島市物資局綜合廠廠長馬玉成被非法判刑六年

  • 湖北某市大法弟子召開法會,並在市委大院等處掛出真相條幅

  • 邢台縣某村大隊幹部: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

  • 中央電視台「焦點謊談」關於鑫諾衛星電視轉播事件的報導中的兩個疑點

  • 北京猶大恥辱柱

  • 廊坊市月城賓館洗腦班不法之徒利用胡編亂造的小冊子招搖撞騙

  • 勞教所對前來探視的家屬辦洗腦班

  • 武漢數名大法弟子被綁架;請大法弟子當心安全

  • 牡丹江市當局秘密非法審判22位被興隆看守所劫持的大法弟子

  • 被葫蘆島市教養院劫持的兩位大法弟子正念闖出牢房

  • 吉林省委610恐怖組織圖謀非法舉辦新一輪洗腦班

  • 吉林省榆樹市大法弟子崔佔雲和柴秀華被綁架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大法弟子李洪奎已被非法關押兩年半

  •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政保科科長韓東義的犯罪記錄

  • 遼寧省葫蘆島市鋼屯鎮派出所綁架大法弟子進洗腦班

  • 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一資料點被不法警察破壞

  • 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胡寶純被惡警劫持到勞教所後正念闖出牢房

  • 湖北省洗腦班犯罪人員名單

  • 湖北咸寧市中級法院擬非法重判大法弟子蔡惠蘭

    湖北咸寧市當局圖謀非法判大法弟子蔡惠蘭七年徒刑。大法學員聽到消息後,分別於7月8日、9日到市中級人民法院,整個法院坐滿了大法弟子,令不法之徒心驚膽戰,取消了兩次開庭。同時大法弟子們加大發正念的力度,清除本地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一切另外空間的邪惡,清除邪惡的審判,無條件釋放蔡惠蘭。


    遼寧省葫蘆島市物資局綜合廠廠長馬玉成被非法判刑六年

    2001年4月5日,葫蘆島市大法弟子馬玉成(男,50歲,葫蘆島市物資局綜合廠廠長)被惡警騙到群英飯店,後遭綁架,當天家被抄,皮箱被撬,暖氣罩被砸壞,惡徒們穿著鞋進屋踩地板,把床翻得亂七八糟,把被褥扔在地板上用腳踩,整個房間一片狼籍。馬玉成從2001年4月5日至2002年5月29日被非法關押長達十四個月之久。2002年5月29日,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馬玉成有期徒刑六年,馬玉成提出上訴,二十天後被中級法院駁回。在被非法關押的過程中,不法警察不講法律,不重證據,整個公訴過程全是違法進行的:秘密開庭,不通知家屬,不允許旁聽,移花接木,幹著見不得人的勾當。


    湖北某市大法弟子召開法會,並在市委大院等處掛出真相條幅

    湖北省某市今年6月28日成功地舉辦了一次80多人的法會。整個法會在莊嚴、神聖的氣氛中進行。十幾名學員分別談了他們在正法修煉中的體會,一些從未走出來的學員紛紛表示,他們也要積極投入正法洪流中來,真正從人中走出來,揭露邪惡、講清真相,助師世間行。散會十分鐘後,惡警開著警車來抓人,撲了個空。

    為迎接7.20到來, 該市大法學員於7月6日晚分別在市委大院等處掛出了20多條「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條幅,張貼了大量不乾膠傳單。


    中央電視台「焦點謊談」關於鑫諾衛星電視轉播事件的報導中的兩個疑點

    1.記者採訪安裝有「村村通」衛星接受器的一個青年時,他說,當時他在看中央五頻道的世界杯足球賽,而國內的老百姓都知道中央的5,6,8等頻道是加密的頻道,必須繳納加密費並通過解碼器才能收看,一般的接收器根本就收不到。

    2.某位大爺說:他6.23日晚7點後在看「水滸少年」這一節目,可是中央8頻道的此節目的播出時段是「少兒劇場」,時間是晚上的6:15---6:55左右。

    所以由此看出這些所謂的引起老百姓的憤怒之言是中央台編造出來的,謊言終究是會被揭穿的。


    北京猶大恥辱柱

    據可靠消息,北京朝陽區香河園610辦公室租了2間房,想辦一個所謂的「同心屋」,以達到繼續對大法弟子進行洗腦的目的。610恐怖頭目張德才、薛有信等妄想把香河園變成朝陽區洗腦的「示範點」。那些叛徒助紂為虐,不斷地幹著壞事。叛徒包括鄭希蘭,叛變後四處活動配合邪惡,迫害大法弟子,攻擊大法,壞事幹絕。極其險惡。

    叛徒於震濤,經他做洗腦的有近百人,而且該叛徒非常狠毒地毆打大法弟子。叛徒徐秋霞與610相互勾結,帶領邪惡之徒抓捕大法弟子,而且糾集叛徒配合610一起欺騙大法弟子,為惡警和610迫害大法弟子出謀劃策,而且這個叛徒還叫惡警、其他叛徒及610的惡人折磨曾在一個煉功點煉功的學員,叫他們靠牆飛著,軍蹲(一種折磨大法弟子的方式),不叫睡覺等。叛徒蘇金華一年多來不停地在朝陽區和當地辦班欺騙大法弟子,欺騙的謬論十分邪惡,語言非常惡毒。為610賣命的還有唐萬生、靳建英,雷穎等。希望見到此消息的大法弟子共同發正念清除操縱610恐怖分子和可恥叛徒的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

    以下是犯罪惡人榜:

    610頭目張德才電話:13021917349
    薛有信:64671059(單位)
    叛徒:鄭希蘭:65756316(家)
    於震濤:82046396、13910601264
    徐秋霞:64634507
    唐萬生:64571807
    靳建英:84516706
    雷穎:64730590


    廊坊市月城賓館洗腦班不法之徒利用胡編亂造的小冊子招搖撞騙

    2001年明慧網曾報導廊坊市月城賓館洗腦班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洗腦班不法之徒奉行江氏政治流氓集團提出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從肉體和精神上摧殘大法弟子,並以每月一萬元的高額費用詐取錢財。近期這些不法人員迫害大法弟子又添毒招,即向叛徒發放胡編亂造的小冊子,試圖欺騙大法弟子。

    不法之徒們把《轉法輪》裏的內容斷章取義,任意歪曲,摻上佛教裏的東西,以問答的形式編成小冊子,發給叛徒,招搖撞騙。

    石家莊市三十中的數學教師劉衛紅,是第一個被騙至此洗腦班的人,叛變後充當迫害大法弟子的主力,協助管教人員散布、宣傳小冊子裏的內容,並傳遞此類小冊子,現仍在石家莊市新華區洗腦班做「幫教」。

    師父在法中多次給我們強調「不二法門」的嚴肅性,這是修煉中最根本的原則性問題,如果不能嚴肅對待,那將會面臨多麼可怕又可悲的結局。邪惡的舊勢力也正是看到這一點,想在此下手,妄圖徹底毀滅大法弟子。

    希望看到此消息的同修,能發正念,共同清除這一迫害。


    勞教所對前來探視的家屬辦洗腦班

    一些勞教所規定,凡是探視大法弟子的家屬須到當地派出所開所謂的不煉功證明,並到610辦公室蓋章,經過層層把關,方可接見。但對於有些也修煉的家屬(可能是它們認為比較活躍的重點人物)卻處處開綠燈,不用開以上證明,只帶上身份證就允許接見,對有些長時間沒去探視過親人的修煉家屬,它們還親自往其家中打電話,謊稱其親人在勞教所裏身體不好等,將家屬騙去勞教所,就地洗腦。

    在接見時,隊長們利用叛徒對修煉家屬做洗腦工作,如果在幾個小時的探視時間內,還不屈服,它們就偽善地說:「好不容易大老遠來了就在這多住幾天吧,體驗一下這裏的生活。」或說「多難得的一家團聚的機會呀,多住幾天吧。」有的家屬在親情的帶動下,未能識破其險惡的陰謀,就住下了,接下來就是叛徒連續幾天的「狂轟亂炸」。

    所以在此提醒同修:在去勞教所探視親人時注意識破勞教所惡警的陰謀和偽善的謊言,以正念對待,不要被邪惡勢力利用我們的親情鑽空子。


    武漢數名大法弟子被綁架;請大法弟子當心安全

    5月12日武漢漢陽一大法弟子去漢口中山公園,不知有公安暗中跟蹤,到了中山公園有幾位大法弟子正準備會面時,被很多公安當時抓捕,共4人被帶到公安分局,警察並抄了他們4人的家,收走很多真相資料,除一名大法弟子被放回(因在她身上和家中沒搜到真相資料),其他三人情況不明。

    5月21日,武漢一大法弟子因傳播光碟真相資料,被外地一人供出(此人傳播光碟時被當地公安抓捕,供出了武漢大法弟子)。由於事發突然,武漢大法弟子當即被抓,警察並抄了他的家,沒收電腦、刻錄機、打字機、真相母碟一盤和一些真相資料,人被劫持在看守所。


    牡丹江市當局秘密非法審判22位被興隆看守所劫持的大法弟子

    據悉被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興隆看守所劫持的大法弟子中有22人於7月7日(星期日)上午8點被秘密審判。法院對外嚴格封鎖消息,不許家屬和其他人員參加。沒有律師,大法弟子為自己辯護。在法庭上他們齊聲高喊:「法輪大法好!」最後他們拒絕在審判書上簽字。

    牡丹江市有關電話(0453):
    市中級法院:
    王少波--辦6926716宅6925654
    張宏祖--辦6937093宅6955777
    吳永吉--辦6910785宅6930946
    陳志建--辦6921557宅6920295
    王國棟--辦6933570宅6912008
    欒國文--辦6929559宅6442333
    王海友--辦6936714
    市檢察院:
    徐貴琛--辦6271101宅6250011
    李啟凡--辦6271102宅6931666
    史文富--辦6271103宅6271898
    高尚喜--辦6271104宅6415556
    鄭志清--辦6271105宅6920833
    姜 廉--辦6271106宅6223467
    市公安局:
    韓 建--辦6924236宅6282015
    李福成--辦6930185宅6259618
    李東泉--辦6282216宅6939163
    孫慶豐--辦6923158宅6273868
    景太仁--辦6927339宅6925297
    楊饒林--辦6918155宅6939286
    張成彬--辦6282413宅6282315
    李懷宏--辦6282360宅6282800
    610辦公室:
    李長清--辦6548610宅6522091
    秘書科--6549610


    被葫蘆島市教養院劫持的兩位大法弟子正念闖出牢房

    大法弟子李福元,2001年12月被劫持到葫蘆島市教養院。李絕食絕水抵制迫害,十八、九天後闖出牢獄。大法弟子李樹忠,2001年11月被異地到葫蘆島市,2001年12月李絕食絕水抵制迫害,18天後闖出牢房。在絕食期間,李福元、李樹忠均遭教養院王大柱(獄醫)迫害。他們的兩手兩腳均被銬綁在床上,不能動,王大柱唆使勞教犯將他們躺的床鋪板撤掉,只留三塊(頭肩一塊,臀部、腳各一塊),大小便在床上接,還唆使勞教犯灌精鹽水。


    吉林省委610恐怖組織圖謀非法舉辦新一輪洗腦班

    吉林省委610恐怖組織圖謀新一輪的迫害計劃,準備繼續舉辦洗腦班。610恐怖分子打算強迫各企事業單位、大中院校、街道、各市、縣、鄉、鎮綁架所屬的仍堅持修煉的大法弟子進洗腦班迫害,而且還要強迫這些參與迫害的單位向洗腦班交迫害好人的費用。610恐怖分子規定:「對患有疾病需及時治療和哺乳、懷孕的法輪功人員,要在適宜進班的時候安排進班。」

    中國的人權何在?法制何在?610的匪徒制定的甚麼規定就可以代替中國的法律嗎?就可以凌駕於憲法之上嗎?

    邪惡勢力妄圖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那就讓我們大法弟子共同發出強大的正念,徹底清除餘惡,進一步向身邊的世人講清真相,使無辜的世人免遭迫害,以免無知地對大法犯罪,使更多被謊言欺騙的中國人民醒悟過來,能得救度!

    在此,正告吉林省委610恐怖分子,停止你們的罪惡是唯一的退路,你們也有一家老小、骨肉同胞,由於你們充當江氏犯罪集團的陪葬,對上天犯罪而遭來惡報也會累及你們的父母兄弟妻兒老小,你能逃得了天譴嗎?不要抱著僥倖心理了,現在的天象你們也看到了,可不是殭屍能救得了你的,它只能害你入地獄!


    吉林省榆樹市大法弟子崔佔雲和柴秀華被綁架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56歲的女大法弟子崔佔雲,2002年6月10日左右,準備去親屬家,在汽車站被惡警綁架,關押在榆樹市拘留所。期間一直絕食抗議,現在被綁架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關押迫害。

    榆樹市女大法弟子柴秀華,大約50多歲,2002年6月10日左右被綁架,也被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迫害。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大法弟子李洪奎已被非法關押兩年半

    大法弟子李洪奎是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出木加工廠的電工。修煉大法以後,處處與人為善,從不與人爭吵,工作認真負責,還戒掉煙酒。他自己也逢人就講:大法太神奇了,是大法使我明白了應該怎樣做人。

    可是,1999年7.20後,大法遭陷害。李洪奎於2000年2月份進京上訪,剛走到天安門前就被警察抓回,關進了當地看守所,公安局強制他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他堅決不寫。因此,在監獄裏他挨打、挨罵、被體罰。有一次警察罰他大彎腰四個多小時,一直到口吐鮮血,受盡了折磨。這樣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多後,又被非法判勞動教養一年。勞教期滿,他仍堅決不寫保證書,為此,他至今仍被關在看守所裏。

    李洪奎被非法關押兩年多了,家中70多歲的老父親無人照顧,家庭被拆散,兩個年幼的孩子得不到父愛,失去了歡樂。善良的世人啊,請你們看一看,這就是在中國大地上發生的殘酷現實:在這裏沒有個人信仰的自由,只要煉法輪功就被關進監獄;沒有言論自由,面對宣傳媒體對大法的造謠、誣陷,卻不許大法弟子講真相。監獄裏關押著心地善良、道德高尚、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修煉人!在中國,像李洪奎這樣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又何止千千萬萬!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政保科科長韓東義的犯罪記錄

    自1999年7.22後,韓東義主抓迫害法輪功。法輪功學員只要說「煉」,就要被非法拘留、關押。被韓東義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達五十多人,韓東義並把進京上訪和發真相資料的大法學員非法送到勞教所勞教。該犯多次帶人到法輪功學員家中搜大法書籍和資料,如家中鎖門,就跳牆、把門繩拽斷,如強盜一般。2000年夏,馬春成、陳吉平二人到陳海峰家串門,韓東義在沒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三人銬上手銬,帶到公安局,從馬春成身上搜出400元錢,從陳吉平身上搜出50元錢,把錢拿走,沒給任何票據。光天化日之下,國法何在?公理何在?該犯並以「押金」的名義,從陳海峰手裏索要3000元錢,也不給收據。並向別人索要珍貴物品,甚至用威脅和恐嚇的方式,讓王淑平的丈夫給政保科送錦旗。

    該犯給多人造成經濟和身心傷害。2002年5月份,韓犯又一次逼迫法輪功學員寫不煉功的「保證書」,被堅決拒絕,韓犯就把這四人關進看守所。法輪功學員的住宅被24小時嚴密監控,不許外出,該犯非法剝奪了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嚴重侵犯了人權。

    韓犯和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參與者們:你們身為警察,本應呵護善良,匡扶正義,可你們卻利用手中的權力踐踏法律,侵犯人權,迫害善良的大法修煉者,已經惡貫滿盈。在當前「權大於法」的今天,雖然能逞兇一時,但邪不壓正,如不醒悟,必將受到法律和天理的懲罰。

    在此,我們呼籲所有善良的人們來制止韓東義的犯罪行為。


    遼寧省葫蘆島市鋼屯鎮派出所綁架大法弟子進洗腦班

    遼寧省葫蘆島市鋼屯鎮派出所自7.20以來,先後非法勞教、判刑法輪大法弟子數十名,有近百名學員被綁架進洗腦班,並遭酷刑。

    近日(從7月6日開始),派出所、保安隊數個惡徒為劫持大法弟子去洗腦班,半夜裏(晚11點多鐘)包圍大法弟子家,惡警們為防止大法弟子走脫,它們前後門堵截,翻牆入院,它們到處搜尋,就連院子裏的黃瓜架也不放過,它們像土匪一樣瘋狂綁架大法弟子。

    據了解,目前已有五名大法弟子被綁架到興城洗腦班。

    葫蘆島市連山區鋼屯鎮書記電話:0429-4131203 鎮長:0429-4131467 派出所所長室電話:0429-4131307 指導員:0429-4131810


    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一資料點被不法警察破壞

    2002年6月28日,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一資料點被抄,損失約3000本真相小冊子、5個高音喇叭及現金、手機、摩托車等東西。同修董桂霞絕食6天保外候審,靳福軍被瀋陽軍區40集團軍綁架到錦州,另一功友走脫。

    2002年7月10日下午,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曹豔卓(女,40歲)因發真相小冊子被水泥街道歹徒跟蹤,並將其抓至水泥派出所,曹被酷刑折磨後,被劫持在葫蘆島市看守所。


    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胡寶純被惡警劫持到勞教所後正念闖出牢房

    2002年4月13日中午,葫蘆島市楊杖子派出所所長陳久生,警員馬達,肖XX,梁XX四人由街道主任張海臣帶領,來到大法弟子胡寶純家,進屋就亂翻東西,還謊說找胡談話,將胡押上警車。胡拒不配合它們,肖XX、梁XX強行將胡綁架。家中扔下60多歲、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和面臨高考的兒子。胡又被綁架到派出所,警察用銬子將胡銬在沙發上20多小時,4月14日早才將銬子打開,並將胡送去洗腦班(興城西飛招待所),胡絕食、絕水抵制迫害。15日下午由連山區政保科馬文憲通知楊杖子派出所整理陷害材料,並立即非法送往葫蘆島教養院教養三年。在教養院,胡繼續絕食、絕水抵制迫害。第10天,教養院將胡送市中心醫院強行注射藥物,第11天,又轉葫蘆島新區醫院檢查,發現胡手腳冰涼、血壓高低起伏不定,做心電圖也異常。4月23日晚,教養院通知胡家屬接回,胡11天闖出魔窟,被迫流離失所。


    湖北省洗腦班犯罪人員名單

    湖北省勞教局副局長:那裏的總負責人。

    張幸福(原沙洋勞改農場),是中心的直接負責人,和每個大法學員的單位的負責人直接掛鉤,簽定責任狀,準備長期迫害學員。

    湖北省工委金書記:電話:87234314或87233774,直接決定大法學員的放與留。是省610辦公室的負責人,和張幸福一樣和單位負責簽定責任狀,並到違心表態者的單位及家中強行要繼續表態,交法輪功書籍及資料等,長期迫害。

    畢隊長(女,30多歲)又叫畢科長:主要負責洗腦,並被派到北京專門學習犯罪手段,她指示並親自動手抱著大法學員的手寫甚麼「XX書」。強迫寫「三不」。

    田隊長(沙洋農場的指導員),負責誹謗法輪功的所謂法律課,強迫大法學員接受洗腦,直接指著學員的鼻子要學員承認電視的造謠是真的,表現非常邪惡。

    龔健:攝影師,用假鏡頭來造謠,如果有大法學員被迫寫了甚麼書,馬上就把鏡頭對準學員來做它們誹謗的材料等。

    每個男大法學員的陪教都是省610辦公室直接派出的警察。(註﹕對於被迫妥協的人,在洗腦班結束時的最後一頓午餐,洗腦班中心的所有陪教工作人員逼迫其喝高濃度的白雲邊白酒,說是考驗是否真心叛變。)

    整個洗腦班的安排都是直接按照省610辦公室的密令直接執行的。第一批人員的名單是省610辦公室2002年6號文件簽字(黃兆林)

    猶大恥辱柱

    劉海歐(女,老河口市人),此叛徒不僅使用軟硬兼施的手段,還打學員,罵大法師父,而且是非常惡毒的語言。

    紀某華,荊門市人,60多歲,女。經常對邪惡總敗類歌功頌德。

    王昌惠,在何灣勞教所叛變的,第二次被送到洗腦班,她經常罵大法,並直接否認真善忍,還主動要求為610辦公室做事。

    陸柏林(女)省二保,接受過記者採訪,多次謾罵和詆毀法輪功。

    近來,湖北省洗腦班、武漢市洗腦班、何灣勞教所等地採取從內部瓦解大法弟子,邪惡勢力利用意志薄弱的叛徒對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進行洗腦,用它們偽善的面孔軟硬兼施。使用精神摧殘法,打亂大法弟子的正常思維,手段非常惡毒。建議湖北省大法弟子每晚9點、10點同時發出強大的正念,清除省洗腦班、市洗腦班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20/24306.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20/24306.html>


    31人發表聲明──聲明強化洗腦作廢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編者注:“嚴正聲明”是在壓力下曾給邪惡寫過“不煉功保證”的法輪功學員宣布重返修煉的聲明。為保持嚴肅性,聲明必須用真名實姓發表。如發現使用化名的“嚴正聲明”,將予以刪除。在明慧網上發表嚴正聲明,必須寫清(1)自己寫給邪惡的“保證書”作廢;(2)鄭重宣布從新修煉、彌補損失。

    * * * * *

    聲明人:張青美 大法弟子 李秀芹 李毅 曹培琴 楊德鵬 文繼濤 李洪信 崔長春 李長茂 侯萍 劉麗娜 魏亞芳 姜桂清 李文燕 劉英紅 徐景潔 陳秀玲 張立琴 周順蘭 劉文有 陶細愛 孫越 程業元 劉殿成 王惠蘭 王洪亮 歐陽柯生 郭玉真 劉明文 姜美蓮 余建平


    用計算機製作專業VCD影碟(初級篇)(圖)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2002年8月1日最新修正版)

    隨著廣大同修手中的真相影視材料越來越多,大家都迫切地希望能把它們做成影碟散發給世人。我給大家介紹一種利用低檔計算機就可以實現的製作專業影碟的方法。

    一、 計算機硬件的配置:

    ﹒CPU賽揚(Celeron)即可,主頻無所謂,建議採用賽揚四代1.7G以上,這主要為以後編輯視頻考慮,如果完全利用手中現有視頻文件而不做任何修改,則賽揚300Mhz以上即可。
    ﹒硬盤6.4G以上即可,建議採用40G以上,這樣便於保存大量的影視素材和編輯好的映像文件。
    ﹒光驅選擇一款性能比較好的即可,但不要用DVD,因為DVD光驅在兼容性上和普通光驅還是有一定區別的。我們要考慮最大的兼容性。
    ﹒刻錄機選擇16x以上就可以,推薦使用LG 24x10x40那一款,因為它有8MB的緩存,恆定線速度刻錄,它還有個最大的好處,不挑盤,並且16x的CD-R可以在24x的方式下刻錄,效果令人滿意。現在市場價大約540元左右。
    其他設備無特殊要求。

    二、 製作軟件的選擇:

    「繪聲繪影6旗艦版」(Ulead VideoStudio)。這個軟件的用處是:1、製作片頭。給真相光盤加一段前言,聲情並茂。2、編輯修改手中的影視素材,去掉不滿意的地方,添加需要的內容,比如聲音、視頻等。可以精確到幀。3、對不符合VCD2.0標準的影視素材進行渲染,使之符合標準。

    「WinOnCD v3.8及其以上版本」,如果使用上面推薦的刻錄機,則必須選用5.0以上的版本,這主要與驅動程序有關。這個軟件的好處是:它所製作的VCD在計算機和影碟機上都能播出。

    這個軟件主要有三個用處:1、製作播出目錄。2、編輯影碟的播出方式:是順序播出還是以菜單的方式選擇播出。3、編輯播出文件的順序。4、製作光盤映像文件並刻錄或編輯後直接刻錄。

    對於5.0以上的版本,它還可以製作像「繪聲繪影」軟件能製作的交互VCD,而且製作的速度和效果均優於「繪聲繪影」。不足之處是對於影像素材沒有提供像繪聲繪影那樣的專業處理能力。

    「超級解霸2000+及其以上的版本」(herosoft.com)。這個軟件的用處是檢查製作完的影碟播出效果。它還有另一個用處,可以將WinOnCD識別不了的mpg格式的文件轉成WinOnCD可以識別的mpg文件。轉換方法是:將WinOnCD識別不了的mpg格式的文件用超級解霸播放,當開始出現影像時停止播放。使用「錄像指定區域存為mpg或mpv文件」方式並給出新的文件名即可自動完成轉換。

    另外,現在絕大多數軟件為了視覺效果美觀,都採用圖形按鈕的方式,文字按鈕基本被淘汰。這樣對有些同修可能造成困難,解決的辦法是,讓鼠標的箭頭在圖形按鈕上稍停片刻,就會顯示出該按鈕的文字提示。

    三、 VCD的製作過程:

    (一)、片頭的製作:

    選取一張你認為滿意的圖片,將其拖入「繪聲繪影6 」所提供的「故事板」中(具體方法是:運行繪聲繪影軟件,點擊「故事板」中的「插入媒體文件」按鈕,選擇其中的「添加圖象」即可),



    然後點擊「切換到時間軸方式」,拖動圖片右邊緣,放大到你認為合適的時間長度。

    然後點擊下面第三個帶T的「標題軌」,用鼠標點擊「預覽窗口」,這是會出現閃動的光標,在選擇完字體、大小、對齊方式和字體顏色後,即可添入文字。

    比如你可添入下列文字:「朋友:當您得到這張真相光盤的時候,您是幸運的,因為您會因此而了解法輪功的真相。如果您對法輪大法能有一個公正客觀的認識,您的生命將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這張真相光盤來之不易,是法輪大法修煉者省吃儉用,用自己微薄的工資收入自費製作的,希望您能珍惜,看過之後不要丟棄或損壞,請轉給親朋好友傳看,以使更多的人了解法輪功的真相。善惡有報乃宇宙真理……」等等。



    點擊「動畫」按鈕,可選擇文字顯現的方式,非常專業。最後按「添加」按鈕,將文字加入「標題軌」。再依照處理圖片的方式,拖動黃色豎條,使它與上面的圖片長度對齊。

    如果希望有點變化,也可再加入一張圖片,方法同上。圖片和圖片之間還可以加入「效果」特技。

    這一切都完成後,如需添加背景音樂,則按「音頻」按鈕,點擊右上角的「加載音頻」按鈕,選擇一首你認為合適的大法音樂或同修創作的音樂。


    注意:現在大陸同修手中的音樂文件有相當一部份是RM格式的,而繪聲繪影軟件對此並不能識別。解決的方法是,下載Wisecroft Ripper軟件,它可以將RM等Realplayer格式的文件轉換成MP3格式。添加完成後,往往音頻條的長度大於視頻條的長度,這時用鼠標拖動音頻條的右邊界進行縮小,使之與視頻條的右邊界對齊即可。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1、如果音頻條的長度比視頻條的長度要短,那就不能採用,因為音頻條不能像視頻條那樣放大,而只能縮小。2、如果找不到現成的合適的音頻文件,也可以用帶有背景音樂的影像素材來代替。這時「繪聲繪影」會自動忽略影像部份而只保留音頻部份,也同樣可以用上面方法進行拖動編輯。

    這一切都完成後,按「導出」按鈕,這時計算機會自動將編輯好的內容渲染,生成*.mpg文件。這樣一個片頭就做好了。

    (二)、VCD光盤的製作

    這裏需選用WinOnCD刻錄軟件。雖然繪聲繪影也能製作VCD,但由於它製作的VCD並不是所有的影碟機上都可以正常播放,兼容性不好,因此不建議使用。而WinOnCD刻錄性能非常出色,儘管製作出的效果遠不如繪聲繪影專業,但在製作影碟的兼容性上卻是一流的。以下操作均依據v3.8漢化版。
    具體製作過程如下:

    1、運行WinOnCD軟件後,選擇「視頻」,如果想製作一張簡單的VCD,沒有片頭,不要目錄,則選「VCD2.0」,並將前面做好的片頭文件和要選用的影像素材拖入到光軌列表中即可。如果要製作帶有菜單的專業VCD,則需如下操作:選「VCD擴展編輯器」,然後點擊「光軌」,將做好的片頭和選好的影像素材依次拖入到光軌列表中。拖入過程中會讓你選擇是「VCD2.0」還是「SVCD」,同樣出於兼容性的考慮,我們選擇VCD2.0.需要注意的是:拖入的順序就是以後播放的順序位置。因此拖入的次序需要進行選擇。我們以後談到的都是針對製作專業VCD而言的。

    2、點擊「封套」,製作播出菜單。
    這時我們需要選擇一幅圖片作為播出菜單的背景,選擇的種類由同修自己把握,但不建議選擇畫面凌亂的圖片,這樣會使人看後不舒服。另外,有些常人對圖片的主色調與文字顏色的搭配比較在意,在這方面也建議同修考慮。我製作的原則是:美觀大方,體現大法的特色,文字顏色醒目。
    製作過程如下:先點擊「背景」,輸入選擇的圖片。再點擊「光軌列表」後,用鼠標在畫面上拖出一個方框(鼠標指向左上角,按住鼠標左鍵不放,向右下角移動鼠標即可),方框的大小及位置根據畫面的情況具體掌握。這時會出現一個風格對話框,它主要是讓你決定是否顯示「光軌」的序號、「標題」的名稱、「藝術家」的類型、每一光軌播放的「時間」長度以及菜單字體的顏色和大小等等。這一切做完後,再點擊「編輯標題」,刪除標題欄中的「Track …」,依次輸入菜單中每一標題的內容。注意,我們通常把做好的菜單最先播出,其次是前言(即片頭),然後才是其他的各種影像素材。因此菜單的第一項名稱就是「目錄」,第二項名稱就是「前言」,以此類推。如果想把「前言」放在第一項,「目錄」放在第二項也可以,但在以後製作時需作相應調整。最後按「導出」,給出文件名後存盤。

    3、點擊「編輯器」按鈕進行播放編輯。
    點擊「嚮導」鈕,它會問你要如何安排這些節點(即光軌),是「樹狀」還是「列表」。「樹狀」即為可選擇播出的專業VCD碟,而「列表」則為普通順序播出方式。為了消除有些VCD機播出的串位現象,我建議大家使用「列表」方式。由於我們前面已製作好了播放菜單,因此選用「列表」方式雖然不能選擇播出順序,但也可以在看到具體內容前,先看到目錄,實現準專業效果。
    具體做法是:選擇「列表」後,點「下一步」,輸入節點的數目(實際素材數+1),按「完成」。這時在空白處會出現一個隨鼠標浮動的虛框,隨便點一下,使之變實固定即可。用鼠標左鍵雙擊該實框,會出現一長串黑框,這就是我們要播出的影視素材的具體對應位置。這時我們只要把素材具體的文件名和屬性賦予它即可。方法是:用鼠標右鍵點擊第一個黑框,會彈出一個菜單,點「播放項目」,這時如果該框對應「目錄」(即圖片),則直接點「屬性」,輸入文件名;如果對應影像素材,則先點「視頻軌跡」,再點「屬性」,輸入文件名。後面的黑框做法以此類推。
    注意:有時點擊「編輯器」並不能出現「嚮導」按鈕,這是由於在「光軌」項中,光標沒有停留在最開始的「WinOnCD 3.8 VCD 編輯器」項上,而是停留在某項影視素材項上。這時只要在「WinOnCD 3.8 VCD 編輯器」項上點擊一下再返回「編輯器」項目中即可。

    4、點擊「光盤」按鈕進行刻錄。
    這是最後一步,在這裏我建議大家先做「光盤映像」,再從光盤映像文件進行大量刻錄。這樣做可以節省大量時間。

    四、 注意事項:

    視頻節目色彩不正常(不是不清晰)的問題

    問:製作出來的視頻節目,整體感覺顏色不正常,灰濛濛的看不清!(不是不清晰)
    答:這種問題一般都是由於沒有對原始的照片進行調色處理的緣故。最好不使用自動調整。另外,掃描儀的色彩設置也是很重要的,對於掃描儀如果使用過其它的軟件進行過校色處理或者沒有校色的話,最好重新進行校色處理。

    問:在時間線上編輯清晰的圖象,轉mpg後變得模糊,畫面似有細沙子流動,並在人臉上出現細小「馬賽克」。
    答: 如果您是使用的「超級解霸」在電腦上進行觀看,一定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超級解霸」的mpeg解碼器和我們軟件生成的MPG文件有不兼容的情況。
      如果您是使用VCD機在電視上觀看還是出現這種情況的話,原因如下: 首先,MPEG是一種複雜的標準化的視頻壓縮文件格式,軟件壓縮和硬件壓縮都是遵守的相同的標準;其次,生成的MPEG文件使用不同的解碼方式播放出來,效果會有很大的差別。
      比如,使用C-Cube芯片的VCD機效果比使用ESS芯片的VCD機效果好。所以,這種情況要結合您的播放設備來考慮。

    製作的VCD光盤在DVD機上播放的問題

    問:為甚麼用CD-R刻成的VCD片在DVD影碟機上不能播放?請問如何解決。
    答: 軟件刻錄的vcd片在VCD機能播放,這表明VCD本身沒有問題。DVD機是完全可以播放VCD 2.0格式的VCD的,您的這種問題可能是您使用的CD-R盤片的問題,DVD機不能正常讀取,所以您最好使用高級的CD-R盤片!
    除了盤片的問題以外,你還應該注意:目前市場上會有一些兼容性較差的DVD機,即單光頭的機器(只有一個DVD光頭),通常價位也會較低,而正常DVD應為雙光頭。如果您的DVD如果不是雙光頭的DVD話,就會出問題!

    視頻節目在電腦上全屏播放時圖象較模糊的問題

    問:發現製作出來的視頻文件,在電腦上全屏播放時圖象較模糊,有辦法解決嗎?
    答:符合VCD標準格式的視頻文件的解析度是必須是352X288,所以在電腦的800X600以上的分辨率下全屏播放時圖象較模糊,但是在VCD機上通過電視觀看清晰度一定很好的,請您放心!

    操作時執行指令相當慢

    問:操作時執行指令相當慢甚至於不執行指令,根本無法使用
    答:這個問題的出現主要可能是因為您的硬盤上的空間不夠的問題或者是您是計算機的CPU太慢的原因!「卡麗來3 」一類的多媒體軟件對系統的性能要求較高,特別是硬盤空間、CPU的速度和內存的大小。 您應該耐心的等待系統完成操作,在執行命令的過程中不要做另外的操作。

    字幕的製作技巧

    問:我做出來的字幕在電視上播放,總是顯示不全,字都跑到屏幕邊了,很多看不到。
    答:這種情況這種情況主要是由於VCD機和電視兼容的問題,解決的方法是──當您在製作的時候,對字幕選項進行設置,將字幕距離畫面最下端的距離調大,正好能完整的露出字幕就行了!

    (以上問答摘自「卡麗來3 」的說明書。)

    另外需要補充的是:如果是用菜單選擇方式製作的VCD光盤,在有些早期VCD機上可能串位,不能正常播放。解決的方法有兩種,一是採用順序製作方式,可以顯示VCD中內容的菜單,但不能進行選擇播出。二是採用菜單方式製作,但製作過程中要進行一些刪改,製作後的光盤在早期VCD機上問題雖然得以糾正,但在新出的VCD機上卻會串位。為了考慮最大的兼容性,如果用WinOnCD v3.8最好不採用菜單製作方式。而WinOnCD v5.0版本菜單方式的製作將在中級篇裏論述。

    如果有論述不清的地方,請來信交流;如果還有其他應注意的問題,希望同修能給與補充完善,讓我們在正法過程中做得更好。


    ■ 參考資料


    大法報章:大法洪傳時代(第十五期)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


    大法報章:大法洪傳時代(第十五期)


    明慧新聞簡報(2002年7月14日)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

  • 要點文章

  • 海外綜合

  • 弟子切磋

  • 大陸綜合

  • 天災人禍警世人

  • 要點文章

    海峽兩岸:江澤民集團最近又下令警察向貼法輪功傳單者開槍。而同是中國人、同是警察、同是面對法輪功,在台灣卻是一番完全不同的景象。今年7月,台灣部份警察回警專受訓期間學煉法輪功。此次受訓的警察來自全台各處,由於學生反應熱烈,主辦者決定之後幾週繼續推廣法輪功。預計這個暑假中可讓300多位警員接觸大法。


    海外綜合

    法新社7月13日報導,已移居日本的華裔法輪功學員金子容子被中國判處18個月的勞教,她是五月間在北京發送有關法輪功資料時被捕的;應日本法輪功學員的要求,日本外務省已答應會竭盡全力讓中國當局儘快釋放金子容子。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7月12日報導,5月份在北京街頭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的日本法輪功學員金子容子,6月24日被北京公安強行送勞教一年半,勞教當局沒有透露金子現在何處。日本法輪功學員目前正在進行營救金子容子的活動。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7月12日報導,香港警方檢控在中聯辦外和平靜坐的法輪功學員的案件於7月9日再度開庭,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對現場錄像和照片等證據進行分析後指出,香港警方的所謂阻街、襲警等指控缺乏基礎,並且警方所提供的證人之證詞前後矛盾,律師對警方拘捕行動的合法性也提出強烈質疑。

    歐洲法輪功之友協會日前致函香港行政區官員,呼籲香港當局不要屈服於北京的壓力,應憑藉人權和司法,立即結束對這16名法輪功學員的無理控訴。據悉,多個國際人權組織也已致函香港特區政府,促請撤銷對法輪功學員的無理審判。

    法輪功學員在歐盟「民主,自由與互聯網」會議上發言,指出中國政府依靠封殺和控制資訊來維護其獨裁統治,利用最新的網絡技術從事國家恐怖主義;法輪功和其支持者已成功地利用最新的數字技術,突破封鎖,向中國國內發送大量的信息,而講真相和表達自由的呼聲在野蠻鎮壓下也付出了沉重代價。

    美國堪薩斯州國會眾議員6月24日寫信支持法輪功學員:我非常讚賞你們為引起人們深切關注中國宗教弱勢群體的處境而做的努力,今年二月我推薦法輪功創始人李先生為2002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我們必須加倍努力,確保人們不要忘記目前在中國監獄和勞教所中遭受痛苦的成千上萬法輪功學員。

    台灣台南地區暑假教師法輪大法研習營於6月29─30日在新興國小、永仁國中、玉井國小、麻豆、培文國小和關廟國小同時展開。在新興國小,研習營結束後,有不少老師報名參加了精進班,有興趣加入修煉法輪大法的行列。

    六月底,四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在香港入境管理處被無理拒絕入境並被強制遣返,新加坡法輪佛學會致信呼籲香港特區政府對此事件做出檢討,並撤銷最近對十六名法輪功學員的無理控告,公正對待法輪功,造福香港人民。

    明慧新聞簡報(2002年7月13日)


    弟子切磋

    談談我對甚麼是大法弟子的悟的認識。認識到了並能做到了,才是真正的正悟,才是真正同化了大法。而要使「認識上的悟」不斷昇華到「真正的悟」,必須「從根本上改變常人的觀念」,放下自己的一切自以為是的人心與觀念,踏踏實實地學法,明明白白地按照法理嚴格要求自己。這才能產生大法弟子證悟法理與聰明常人學知識的本質區別。

    面對面講真相的經歷。我曾因為不喜歡喝酒的人,不喜歡看足球,而錯失講真相的機會。對於修煉的人來說,心裏想著的應該是如何去救度眾生,而不是自己的「喜歡」甚麼,這是人的情,不是慈悲。無論在任何環境下,只要我們把自己當作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有不錯過任何有緣人的心,講真相的事也就不覺得難了。

    時時處處講真相:

    ◇一次,胡爹爹坐在出租車看報紙,司機感到驚訝:「八十歲您還能這樣看報紙啊?!連眼鏡都不戴?」並開始請教養生之道。胡爹爹隨即講起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的神奇故事,講起了大法的一些內容,臨下車時,司機感激地說:「我還以為真的是像媒體上說的那樣,原來那些都是拿我們當猴耍呀!謝謝您老人家!」

    ◇一次,我在攤子上吃早點,向一不浪費糧食的中年人介紹大法,他眼中流出驚異。我說:「媒體上宣傳的那些都是假的,千萬不要相信,誰信誰吃虧!真正的法輪大法是怎麼回事,等你以後看了書就知道了。」他深深地點了點頭,非常客氣、非常禮貌地向我道了別。

    ◇一晚上9點多,大雪,送一剛下火車的陌生外地人到其目的地,他很感激,上公汽後給我買了票,我給他錢,他硬是不收,只是不斷地對我表示感謝。我把他送到後,塞給他一塊錢,說:「我是煉法輪功的,絕不能佔別人的便宜,謝謝你的一番好意。」他再沒說甚麼,站在那兒直發愣,目送著我頂著風雪回家去。

    ◇去供電局交電費,碰一位50多歲的老漢因供電局多收了電費在那兒不停地高聲叫罵,我過去解圍,並向他洪法,老漢的臉上竟然立刻陰天轉晴,笑著說:「我知道!造謠造得太離譜,漏洞百出,誰信哪?!」分手時對他說:「碰到您的親朋好友時……」沒等我說完,他竟搶先作答:「你放心吧,我知道怎麼去說!」

    ◇70歲的丙婆婆,被公安非法抓進看守所關了十幾天,和一些賣淫女被關在一起。其中一個女孩,知道丙婆婆是大法弟子後,一有機會就聽丙婆婆講大法的道理,臨分手時,她說:「我這次出去後,就回家老老實實種地,再也不幹那種事了!」

    ◇我碰到一個50多歲的乞丐,對他說:「記住法輪大法好!」他告訴我,他是從河南開封來北京要飯的,天安門自焚的事,他們那裏的人都知道,是他們開封人幹的,也都知道那幾個自焚的人根本就不是煉法輪功的。「根本不是!」他把「根本不是」重複了兩遍,乾脆俐落,剛勁渾厚,至今仍在我耳邊回旋。

    對目前堅持在使領館門前發正念的個人認識。中國使領館在另外空間是直接和邪惡的心臟相連的,在另外空間裏,我們站在使館門前,離邪惡就是最近的。我們要幫助所在國家擺脫邪惡的干擾與控制,讓所在國的政府和人民了解真相、認識大法的美好,就需要重視截斷使館對邪惡的補充。

    給海外打電話講真相的同修們的建議:講真相的電話撥通後應有自我介紹,有「你好」等這種簡單的問候,拿起電話就直接往下講,給人的第一印象就不是很禮貌。打電話的時應以禮義圓明的舉止使常人看到大法的美好。

    遇到干擾更需清醒對待發正念。發正念不僅能清除另外空間的邪惡,同時也是去執著心的過程。比如快到整點了,一個甚麼事要做,或者跟別人談興正濃,或瞌睡來了,看你能不能放下,能不能捨。發正念時心靜不靜得下來,這也是一個提高過程。能夠下決心堅持下來,不知不覺中從一種被動克服困難變成很輕鬆自然的事了。

    刻錄機的保養方法。第一,時刻保持刻錄機的清潔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第二,儘量的不要讓刻錄機做一些讀盤方面的工作;第三,最重要的一點,對刻錄機來說,盤片的質量對其使用壽命的長短起著很關鍵的作用,劣質盤片會造成刻錄機的過度「疲勞」;第四,盡可能的不要讓刻錄機連續工作,要時不時地讓刻錄機「休息」一下。


    大陸綜合

    鬼影憧憧的網吧大火(續四):(八)網吧大火燎上天,賈慶林頭上的「黨中央領導」是幕後大佬,(九)關鍵照片全是匿名發表,(十)「天安門焚人」、「傅怡彬殺人」、「石家莊爆炸案」的老班底組成「特混艦隊」聯袂出手。

    明白了真相的人們:

    ◇我的同事說,「你看看自焚的真相,現在的政府,為了政治嘛,甚麼事都做得出來!」一個學生對老師說:「我相信法輪功是好的,不管新聞裏怎麼宣傳。就是因為我這幾年來,看到老師你從哪看都是一個好人。而且,我們同學們一直來都是這麼認為的。」

    ◇遼寧某地村民,股骨頭壞死拄雙拐,一個偶然的機會,他了解大法真相,對大法產生了正念,第二天,他就奇蹟般地扔掉了雙拐。親朋好友都說:「別看電視上怎麼說,法輪大法是真神啊!」

    ◇一大法弟子從勞教所出來後,多次向單位領導講真相,領導明白真相後,給他恢復工作。在不法之徒試圖綁架大法弟子辦洗腦班時,領導說:「如果他們來了,我就說你出差了,如果再來找,我就安排你出差,絕不許他們迫害你!」

    大慶弟子尚廣申2002年初被肇源縣公安局惡警綁架投入洗腦班瘋狂迫害,導致身體惡化,口吐白沫以至後期吐血,生命垂危,回家三天後含冤而逝。

    貴州省畢節市大法弟子葉逢林2001年10月被送往貴州中八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內,葉受到殘酷的毒打,於2002年6月27日被迫害致死。

    湖北沙洋勞教所以「軍訓」和「學習教育」為名,迫使法輪功學員整天處於高度勞累緊張狀態,從肉體和精神上迫害大法弟子,一惡警居然叫囂道「我們這裏就是死人的地方,我們不怕死人。」

    福建龍岩閩西監獄對弟子實行「三全」酷刑:全封閉、全天候、全方位。惡徒把弟子關在房間裏,與外界隔絕即「全封閉」;一天24小時把弟子吊起來,即「全天候」;隨意拳打腳踢或電擊弟子身體的任何部位即「全方位」。連續折磨七天七夜。弟子常被折磨得昏死過去。

    「焦點訪談」在採訪王博時竭力對勞教所塗脂抹粉。我在湖北沙洋勞教所的親身經歷是:當「上面」來檢查或採訪前,強迫學員打掃衛生,鋤草整理花木,採訪時,就讓學員穿戴整齊或集中躲在某個地方。勞教人員十分兇惡,類似王博上電視的現象都是殘酷洗腦的結果。

    2002年7月14日大陸綜合消息:

    ◇北方某些地區的大法弟子利用電視向當地老百姓講真相,每次播放一定的時間,已經陸續播放了許多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月22日,吉林九台飲馬河勞教所對弟子劉慶華進行8個小時慘不忍睹的迫害,直至劉口吐白沫與鮮血,3月23日劉從醫院出來後,又被毒打、上大掛。弟子王恩絕食抗議至今已近90天。弟子董鳳山自3月18日開始在嚴管室被迫害至今。

    ◇福建留日學生念孝鵬曾經兩次進京上訪,2000年9月,念孝鵬被送進福州儒江勞教所專管隊,被惡警施以火燒、電擊、剝奪睡眠等酷刑。

    ◇最近哈爾濱市公安局從各刑警隊抽調了一批警力組成了一個叫「國保隊」的機密特務組織,專門針對大法弟子進行犯罪,該犯罪組織行動全部保密,不著警服,分布在各公共場合,並以模仿弟子洪法方式誘捕弟子。

    ◇610犯罪組織對東三省大法洪傳的形勢深感恐懼,借臨近7.20敏感日之際,省公安廳及610揚言對幾進幾出及保外釋放的大法弟子進行拘捕;目前長林子勞教所對大法弟子強行洗腦,多人被送進小號吊打。

    ◇幾個月來,國外大法弟子們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已遇到了有關「黑名單」引發的系列事件。據悉,國內的機場、邊防、大酒店等也有國內大法弟子的「黑名單」,請同修們注意安全。

    ◇7月8日,雙城和阿城同步綁架大法弟子,陳豔波、臧殿文、嚴淑芬及女兒和妹妹被抓走,還有一些鄉鎮的大法弟子被抓。同日,被通緝的大法弟子臧殿龍、許永秦夫婦倆及兩個孩子在阿城被抓,同時被抓的還有阿城一些弟子。

    ◇2001年12月份,福建漳州市公安人員來到學員黃美玲家中,將其女兒學習用的電腦、打印機、掃描儀全部搬走,並拿走金額約12萬元的存摺兩本,所做這一切只對兩本書籍開了收據。

    ◇福建漳州法輪功學員林麗蘋,家裏經常無故受騷擾。因房子要拆遷,林租了一套民房,新橋派出所的警察找到房東不讓租給林,林全家人只好擠在一店面小閣樓上。9月8日,林麗蘋被騙到巷口辦事處,官員要送她去洗腦班。林不去,突然有人從林麗蘋的懷中搶走小孩,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叫聲,使辦事處的幾位女同志感到不忍而落淚。

    ◇2月13日,遼寧錦州凌海市板石溝鄉派出所惡警將孫常鎖(音)綁架,並搶走4000 元現金,孫的三伯父向派出所要錢,派出所不但不給錢,反而將老人拘留7天。

    ◇浙江大法弟子祝西班牙法輪大法學會成立!

    ◇福州市犯罪惡人榜:福州市政法委副書記兼610辦主任劉喜貴。

    詩歌:易與難

    今日74人嚴正聲明,在邪惡的強化洗腦及高壓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損失,向世人講清真相,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7月13日凌晨4點多,北京東北上空朝霞滿天,層層疊疊,近5時許,北京西南上空突現一道七色彩虹,橫跨西南大半個天空,上方還若隱若現著另一道暗一點的彩虹。5點零3分,彩虹迅速隱去,朝霞也隨之漸漸褪去。


    天災人禍警世人

    迫害武漢大法弟子彭敏的兇手已遭惡報。35歲的武昌青菱看守所管教幹部李勇於2001年某夏日乘車外出時,車門突開,李勇摔到馬路上,當即不省人事,送往武漢市第七人民醫院,一個月後不見好轉,送湖北省人民醫院,約三天後死亡。

    邢台廣宗610辦公室副主任李躍國,現年36歲,積極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瘋狂迫害大法弟子。2002年5月,36歲的李躍國遭惡報突得腦血栓,去邢台市住醫院花了1萬多元錢,現在已成了植物人。

    遼寧省惡報幾則:

    ◇遼寧葫蘆島市南票區三家子礦二佛廟子工宅楊懷效,男,60多歲,長期監視法輪功學員,撕毀法輪大法真相資料。2002年4月又舉報大法學員,一個月後,其老伴突得腦血栓,大小便不能自理。迫害大法終遭惡報,累及家人,悔不當初。

    ◇原遼寧省葫蘆島市南票區三家子派出所內勤高強,男,30多歲,經常誹謗大法,2001年冬季,因賭博被罰款3萬元,後被調離派出所。

    ◇遼寧錦州凌海市板石溝鄉派出所警察,99年9月4日用兩輛轎車圍追堵截進京上訪的大法弟子,在北京路段連闖三個紅燈,北京交警鳴槍示警截攔,沒收警員證,扣押幾個小時。返途中,它們開車直闖路障,四個輪胎一下子都爆了,遭了報應。

    馬三家子喪天良,風雨雷電襲瀋陽。7月12日晚一場暴雨大風襲擊遼寧省大部份地區,瀋陽地區約10萬畝莊稼倒伏。大風災害還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傷。當晚瀋陽地區交通和通訊設施受損,市電業局共接到停電報告150餘起。

    大慶市6.10恐怖組織發生特大車禍給人的警示。2002年5月初,大慶6.10辦公室組織各單位迫害法輪功的骨幹分子近30人到四川成都學習犯罪經驗。途中,在沒有車輛擁擠的情況下,該車突然自行立起,翻到幾十米深的山澗中。帶隊主要負責人、林甸縣政法委副書記隋某當場死亡,其餘者多人受重傷,被送當地醫院救治。

    江氏貪殘害天理,京城今晨現飛蝗。從7月12日晚開始,在北京的城南、城西相繼發現有成片蝗蟲出現。肯德基外面的空地上躺著大批蝗蟲的屍首,每隻足有五六釐米長,黑壓壓一大片,飛來時把在場的人嚇了一大跳。

    湖南瀏陽市的大圍山地區出現了大面積竹蝗蟲害,受災地區蟲口密度已達到了每平方米15隻左右。竹蝗為瀏陽市四大森林害蟲之一。一旦成災,竹葉將被吃光。受災竹林三年不能發筍,十年不能恢復,最後導致竹林毀滅。

    中國逾五百萬人肺癆,位居全球第二。中國估計現有肺結核病人500餘萬,位居全球第二位,每年因患結核病死亡的人數達15萬。 在廣東,約有活動性肺結核病人25萬,每年至少有7.5萬新發病例,每年約有5000人死於結核病,該病成為傳染病中單一病種死亡人數最多的疾病。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7/24200.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7/24200.html>


    明慧週刊(第二十六期)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


    明慧週刊(第二十六期)


    ■ 文藝園地


    樂曲:歌頌正法

    作曲:修樂(美國) 配器演奏:同頌(澳大利亞)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下載方法:按鼠標器右鍵,在彈出菜單中選擇「目標文件保存為…」(Save Target As...)。

    Real格式在線收聽
    (5分1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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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5MB)


    詩歌:證實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

    升起的晨曦,落下的陰雲
    那必要一生深入透徹,和理解的一切
    還是沉靜
    仿佛水的瞬息萬變
    仿佛天空,澄明,純淨的眼睛

    儘管世事還會凶險
    人間還有悲壯,苦難的磨煉
    還在舉起萬古的壯志,凌雲
    那江南江北,不斷湧現的悲歌啊
    高高飛臨
    長城之巔,紫禁之巔

    萬世的因緣
    造就了此世,梅花盛放無邊
    千古的奇冤
    只是暫時,光芒無限裏的一絲陰影

    堅忍的正信啊,撼動上天
    不斷地精進和證實,奔摯雷電



    美術設計:荷花

    【明慧網200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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