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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浠水報》的邏輯:猶大犯了罪 耶穌得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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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7月16日】2002年6月6日湖北省浠水縣的《浠水報》刊登了一則「我縣一……頑固分子奸淫幼女被逮捕」的報導,報導中說,姚宏喜是法輪功「頑固分子」,並說從姚家中搜出了法輪功的書籍、磁帶等等,這純粹是別有用心的陷害,與江氏媒體的不負責任的謊言、誣陷宣傳同出一轍。

事實真相是甚麼樣呢?據浠水縣清泉鎮麻元村的老百姓講:姚本來就是個道德低下的人。以前,在麻橋鄉眾多煉功人的帶動下,姚抱著好奇的心理曾一度參加過煉功活動。人都有善惡兩面,在煉功人修心向善的良好影響下,姚在煉功期間,他善的一面被法輪功的法理啟迪,表現不錯,做了許多好事,那裏的群眾都說:法輪功能把這樣的一個壞人變成一個好人,法輪功了不起。可是99年7.20以後,特別是麻橋鄉政府不法人員,不斷地到煉功人家裏騷擾,不是今天罰款就是明天逼寫保證書,甚至有的學員家裏電視、電扇、冰箱、餵養的家禽、食油都被搶劫一空,姚受不了壓力,非常害怕,馬上就寫了「保證書」,背叛了自己的信仰。姚被江澤民集團威逼放棄信仰後,沒有了心法約束,又變成了吃、喝、嫖、賭的惡人。

李洪志老師在《轉法輪》中講的很明確:「咱們也不搞磕頭作揖的那種形式了。那種形式沒有甚麼用,搞起來像宗教一樣,我們不搞這個。因為你就是磕頭了,拜師了,你出了門還是我行我素,在常人中你該幹甚麼還幹甚麼,為了你的名利,你去爭,你去鬥,那有甚麼用?你可能還會打著我的旗號,敗壞大法名譽呢!」「天天光煉這幾套動作,就算是法輪大法的弟子了嗎?那可不一定。因為真正修煉得按照我們所說的那個心性標準去要求的,得真正地去提高自己的心性,那才是真正的修煉。你光去煉那些動作,心性提高不上來,沒有強大的能量加持一切,談不上修煉,我們也不能把你當作法輪大法的弟子。」

前一階段,一清華大學學生到北京動物園用硫酸餵黑熊,造成黑熊受重傷。按照江澤民集團的邏輯,是不是清華大學應該被取締了?十年前,北大畢業的留美學生在美國製造殺人血案,難道北京大學應該被取締了?同樣,按照江澤民集團的邏輯,假如猶大犯了罪,是不是耶穌應該承擔責任?

姚宏喜的犯罪行為與法輪大法的法理要求是背道而馳的,與法輪功毫無關係。同時,姚宏喜事件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深思:法輪功能讓那樣一個壞人變成一個好人,而江氏集團為了私慾,不惜一切打壓、迫害法輪功,卻又將一個正在變好的人毀滅成一個罪犯,反而把這責任栽贓到法輪功頭上。到底是誰在禍國殃民?是誰又在演文革之風?誰是誰非,不是一目了然嗎?

在此我們也正告那些不講職業道德、趨風附勢的卑劣記者汪新文、何榮超等人:寫新聞報導要實事求是,不要信口雌黃,不要助紂為虐。如果是為了個人的名利而不顧天地良心,那不僅毒害了世人,也害了自己,因為當今的世人對法輪大法的一念就決定了生命的未來。

願那些心中還有善心的人們,在是非顛倒的日子裏,擦亮你的眼睛,動動你的腦筋想一想,千萬要明辨善惡,不要被謠言所矇蔽,請記住:真善忍,法輪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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