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網上傳播所謂的「有害」信息而制定的這些條例,以及包括美國雅虎公司在內的超過300家公司和組織簽署的自願保證書,表明在中國的言論自由出現了明顯倒退。
根據新華社的一份報告,國家新聞出版管理局和信息產業部聯合頒布了「網際網絡發行管理暫行規定」,自8月1日起生效。
該條例列出了在新聞網站上禁止出現的話題,其中包括「有損國家團結、主權、領土完整」,「洩露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或損害國家尊嚴、國家利益」,「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安定」等。該條例同時聲稱「倡導狂熱崇拜、迷信」的新聞也在違法之列,包括所有報導被禁法輪功精神團體的消息都將被視為非法。
中國政府一貫以「洩露國家機密」和「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迫害發表獨立新聞消息和見解的人。目前中國有13位人士因為在互聯網上發布或傳播信息而被投入了監獄。
在過去的幾年中,中國政府已經頒布了一系列條例來限制網上的消息內容,要求網絡公司和網站負責審查自己網站上的內容。這項最新條例提出了具體的處罰方式,包括對在網上發表不合法的信息進行罰款, 網站必須任命一位編輯負責審查新聞內容,在消息上網前確定該新聞是否違反了新條例。而且,網站首頁必須顯示該網站已經獲得了有關部門的批准。遇到任何觸犯條例的內容,網站必須立即向位於北京的國家新聞出版管理局或地方機構報告。
不依照新條例實行的網站操作人員將被高額罰款,沒收設備以及關閉網站。
作為保護記者協會執行會長的安庫柏表示:「我們譴責(中國江氏)政府迫使私營互聯網公司進行自我審查的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