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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終止對香港法輪功學員的無理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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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7月27日】香港警方檢控法輪功學員案件,於7月9日開庭經辯方律師對現場錄像和照片分析後指出,香港警方的指控缺乏證據不能成立,所謂「阻街」、「襲警」荒謬透頂。16名法輪功學員3月14日在香港中聯辦外和平請願,抗議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時被警方強行帶走。從錄影帶證供及客觀數據都很清楚地看到,請願的法輪功學員在中聯辦外寬闊的人行道上,佔用的空間比例很小,不妨礙任何人員或行人的出入往來,法輪功學員拿在手中的標語不可能成為阻街物品,被成伙警察圍住暴力拘捕的法輪功學員更不可能襲警,香港警方在沒有任何拘捕令的情況下強行拘捕的過程,本身即是非法行為。香港司法部門本應依法執法,秉持公道,立即撤銷對無辜法輪功學員的控告及審判。

然而人們看到,這場原來預計十個工作日的審訊已經一再逾期。而在庭上,只要辯方律師一提到案件涉及的人權和警察專業性等方面的問題時,就會遭到檢控官以與案情無關的理由加以反對,並在沒有實質證據的情況下,誘導辯方證人肯定一些對控方有利的提問。此外,裁判官在審訊期間對待辯方律師罕見的不禮貌,庭上判斷明顯的偏袒,及很多時候和檢控官的口徑一致,種種現象表明這其實是一場政治審訊,案件的性質不是一般的阻街,而是觸碰到中共當局所引起的政治起訴。

在江澤民集團將鎮壓法輪功延伸到海外、香港首當其衝的壓力下,香港政府追隨強權、助紂為虐,扮演了一個極不光彩的角色。而秉承其意的香港警方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告,已不僅是對法輪功學員所享有的信仰、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的踐踏,更因其強烈的政治背景而構成了一起政治性迫害事件,顯然充當了迫害和平善良、堅持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政治工具。

在此案件中起著重要作用的香港司法部門,能否秉持公正,正確對待法輪功學員,正在引起海內外的廣泛關注。法治是當今文明社會的標誌,主持正義,維護道德,懲惡揚善,是司法公正的普世準則。三年來,法輪功在世界各地的發展以及國際社會的普遍肯定,已越來越有力地證實著法輪大法利國利民、提升人類道德的實質;法輪功學員面對血腥鎮壓的和平理性和堅持真理的不屈不撓,更向世人展現了道德昇華的風貌以及修煉者的心靈境界。實踐證明,法輪大法真善忍的宇宙特性,是符合億萬民眾心願的值得人類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如果司法及法律制度違背人民的利益和意願,反成為打擊善良、迫害無辜的工具,必將法律不存,邪惡盛行,國敗民危。

眾所周知,如果沒有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鎮壓,就不會有法輪功的和平抗爭。香港法輪功學員在中聯辦前為幫助被迫害致死、酷刑監禁、流離失所、家破人亡的千百萬大陸法輪功修煉者而進行的和平請願活動,是維護真善忍信仰和人類尊嚴的正義舉動,是堅持香港民主自由和繁榮穩定的無私行為。

在此,我們呼籲國際社會、報界媒體及各界人士給予道義聲援,共同終止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無理審判及政治迫害,支持香港法輪功學員的信仰、集會、言論自由等一切合法權利。同時,我們也呼籲香港政府、香港人民及各界:明辨是非善惡,做出正確的抉擇。一切對極權暴力的縱容及妥協都是對文明進步的摧殘。一個喪失了正義良知的社會,一個不再有真理價值的社會,是不會有真正的前途和希望的。制止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將給自己帶來光明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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