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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克福眺望報:法輪功人士在香港被判 判決引起前英殖民地對自由權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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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18日】由於一次針對北京的抗議活動,16名法輪功成員週四在香港被判罰款。法庭指控他們「妨礙公共秩序」和阻礙警察。宣判後,法輪功學員提醒說,這將使前英殖民地的自由權名存實亡。

北京:8月15日,16名法輪功成員,其中4位來自瑞士,1位來自新西蘭,今年3月在香港中聯辦前舉行活動,抗議中國(江澤民)對該運動的迫害時,被警察拘捕。官方曾要求法輪功在中聯辦後門舉行抗議活動。為了阻止他們在正門前進行抗議活動,城市管理局特意在此種植花壇。

根據法官Symon Wong的判斷,抗議者違反了公共秩序。被告被判罰款約合170至480歐元。

法輪功成員表示要上訴。法輪功發言人肖女士對本報說「香港屈從於北京的壓力」。據人權組織報導,香港對那些批評中國政府的人士不斷施加壓力。1997年前英殖民地回歸中國。顯然由於北京的口頭命令,香港報紙解聘了對中國持批評態度的記者。國外學者,人權活動分子被拒絕進入香港。

到目前為至法輪功在香港並沒有被禁,但由北京任命的政府首腦董建華解釋說,香港政府在對法輪功成員進行觀察。(摘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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