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省遼河油田實驗中學不法校長邸愛國陷害本校教師的事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9月30日】邸愛國是遼寧省遼河油田實驗中學校長兼黨支部書記。7-20以後賣力迫害本校內的法輪功學員。

首先,他強迫法輪功學員寫「保證書」、交書,之後,有六名學員進京上訪,除一人被勞教外,其餘五人分別受到2─10個月的停薪、停職的迫害。他還多次在大會、小會上攻擊誹謗大法,並組織全體師生搞誹謗大法的簽名,對法輪功學員還制定了六不准,只要違反一條就要待崗。2002年1月,邸準備給李國軍、龔振舉、張秀玉辦洗腦班。他們抵制,在沒人代課的情況下,邸將他們停職待崗,只開生活費,並不允許他們參加員工大會。張秀玉參加員工大會,只說了一句:「是對我的迫害」就被推了出去(後來,邸在法庭上作偽證時又捏造了許多「事實」)。於是邸湊材料向公安局彙報,兩天後,公安局來校向學生取證(邸向公安機關彙報說張在2001年12月在課堂向學生宣傳法輪功,其實張是向學生講雨的形成)。幾天後,校保衛處帶著四、五名警察到張秀玉家抓人,張堅決抵制,他們沒有得逞。之後,他們又追至張的蓋縣老家抓人,未果,從此,張被迫流離失所。張的丈夫長期在外工作,家中剩下一個讀初中的孩子無人照顧,使一家人妻離子散。

2002年5月,學校停發張秀玉的生活費。家屬去找,學校告知張必須親自去。當張去學校時,邸暗地裏通知了公安局,張被跟蹤,6月4日晚7時左右,張被幾名便衣在街上綁架。張被非法關押幾個月,惡警並準備給張判刑。2002年8月末,第一次開庭,校方提供四名學生證人,因年齡不滿18週歲被駁回。2002年9月16日,第二次開庭,這次邸親自出馬,以學生的監護人身份出了監護證明(偽證),致使張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張被判刑後,邸樂得不得了(他向公安局給張湊了很多材料),因為張不再歸他管了。他還不斷地向公安機關給其他幾名學員湊材料,也希望他們都被判刑,但對校內員工則封鎖一切消息,人前一套,人後一套,愚弄了許多不明白真相的員工。

邸愛國電話:0427─7820280(辦) 0427─7823744(宅)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