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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美伊州法院討論法輪功控告江澤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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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月16日】 中央社紐約十五日專電 - 法輪功控告江澤民案,美國伊利諾州北區聯邦法院日前與控方律師完成第一次庭上會談,除研討下一步日程外,法官並准許控方以六十天時間準備相關資料。下一次會議時間定在三月十三日。

江澤民去年十月二十二日訪問美國芝加哥的第一天,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親屬以集體屠殺罪,將江澤民告上美國聯邦地區法庭,律師當天並親自到江澤民在芝加哥下榻的麗池卡爾敦酒店,將訴訟透過中國保安轉交。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轉述控方律師泰瑞馬許的話指出,本案目的在制止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鎮壓,透過美國司法系統提醒世人,一樁集體屠殺的罪行正在中國發生,同時鼓勵更多人也透過非司法途徑幫助制止這場迫害。

他說明,全案是一個團體訴訟案,被告是江澤民及「六一○辦公室」,原告是所有住在中國大陸、曾經住在中國大陸或曾經去過中國大陸、因信仰法輪功而在江澤民及「六一○辦公室」手中受過非人折磨的人,及因修煉法輪功被列入黑名單的人。

「六一○辦公室」是北京當局針對鎮壓法輪功而特設的一個組織。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說,這個組織形同法西斯特務。信息中心並指出,除了江澤民被告上法庭外,中共還有其他八位官員也被法輪功學員在國際其他法庭起訴,包括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嵐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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