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加國會議員要求在聯合國人權會議上發起決議譴責中國政府剝奪人民的基本人權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1月26日】

2003年1月22日

加拿大外交部長比爾﹒格蘭姆

親愛的比爾,

最近,一些關注中國[江氏]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加拿大人與我聯繫。

如你所知,法輪功是一個和平的功法,法輪功學員因為他們的信仰而遭到中國[江氏]政府的鎮壓、折磨和殺害。中國拒絕維護保障言論和信仰自由的國際人權法造成了無計其數的苦難。事實上,僅自2002年11月以來,就有46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被[江氏]當局殺害。

我對您和其他加拿大政府代表在過去定期地就此問題與中國方面對話,並在聯合國大會和人權委員會公開譴責中國的人權侵犯表示感激。加拿大政府有必要繼續對中國當局表達加拿大人民的憤怒,這樣他們會意識到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無法免受懲罰的。

因此,我迫切請求您在今年春季第59屆日內瓦聯合國人權會議上發起一個決議,譴責中國政府系統地剝奪其人民的基本人權 (包括在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我盼望著您就此重要問題盡可能早地作出回覆。

真誠地,

史萬得﹒羅濱遜議員
Svend J Robinson, MP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