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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營救法輪功學員委員會給緬甸外交部長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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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月28日】

尊敬的部長先生:

就香港法輪功學員陳榮源先生被緬甸當局非法審判和判刑一事,我們寫信給你緊急呼籲緬甸當局重新考慮,我們認為這是一起嚴重違反人權和人類尊嚴的事件。

70歲的陳榮源先生是香港居民,2001年12月到達緬甸,因聽說中國主席江澤民將訪問仰光,陳先生於2001年12月12日,在通往機場的路上打開了一個書寫著「真、善、忍」字樣的小型橫幅,隨即遭到緬甸警方逮捕。在中國駐當地大使館的施壓下,並在沒有律師及家人陪同的情況下,於2002年1月31日將其秘密重判7年徒刑。

據悉,陳先生被捕後,在中國駐緬甸大使館的授意下,緬甸警方曾要求陳先生寫書面保證放棄修煉法輪功,以作為釋放他的條件,但被陳先生拒絕。

陳先生的行為並未對公共秩序造成任何不便,橫幅上的真、善、忍三個字不可能影響到他人,我們對緬甸當局重判一個70歲的無辜老人深感震驚。

1999年7月,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和惡毒誹謗運動,到目前為止,得到證實的有560名法輪功學員被江氏集團迫害致死,而據中國政府內部統計,已有超過160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僅在過去兩個月,我們就收到43例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案例,此外,有數十萬法輪功學員被拘留,超過10萬名學員未經審判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這些是真正的犯罪。我們認為緬甸當局絕非獨立處理陳先生老人的個案,中國當局曾多次把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延伸到海外,而一些國家屈服於中方的壓力,不惜違反本國法律迫害當地的法輪功學員以維持與中國的關係。

中國對法輪功的非法鎮壓遭到世界上多數國家領袖,聯合國有關機構以及大赦國際,人權觀察等人權組織的譴責和反對。

法輪功是基於宇宙特性真、善、忍的修煉活動。法輪功在世界60多個國家廣受歡迎,在亞洲,歐洲和北美獲得900多項嘉獎。

我們呼籲緬甸政府立即釋放陳榮源先生,保證陳先生安全回到香港,全世界都在關注這件事。

謝謝你對此事的理解和幫助。

加拿大營救法輪功學員委員會
2003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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