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清華大學修煉法輪功的師生中,已有1人被迫害致死,至少18人被非法判刑,至少18人被非法勞教,更多學生和教職工被強制休學、退學、停職、非法拘禁和洗腦,流離失所。
負責王為宇案子的檢察官:張東清(音),女 ,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電話:010-65061291
王為宇簡介:男,30歲,清華大學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96級博士生。曾獲優良畢業生、優秀學生獎學金和飛利浦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曾擔任班長、團支書、科協副主席、精儀系團委副書記、97級本科生輔導員等職務。清華大學本科畢業後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99年9月和10月兩次因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清華派出所非法扣押,被體罰罰蹲4~5個小時,並被威逼訊問至深夜。後被迫休學長達四個多月,2000年6月再次被休學。2000年7月22日在天安門與他人交談被警察無理拘留一週,2000年下半年,被迫離開學校流離失所,2002年8月在其打工的公司上班期間被國安特務秘密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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