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華今年1月2日至上海出差,沒有攜帶危險物品,也不是通緝犯,但是才剛抵達浦東機場,即遭便衣公安強行帶至上海國安局。
在拘留的28天期間,王秀華每天被訊問18小時以上,甚至超過30小時不給睡覺,並被命令罰站。
此外,公安還辱罵、威嚇王秀華,說對她的判刑輕則3年,重則7年,使其身心嚴重受創。
後經王秀華的公司及家人四處奔走,花費大量金錢和尋找關係後,終於在1月29日當天下午2時被釋放,搭乘澳航返台。
另有一名家庭主婦程曦,年約40歲,是夫家在台北市的大陸新娘,來台至少4年以上。她在去年1月9日返回家鄉,18日即遭公安逮捕,而夫家因心有畏懼,始終不敢聲張,僅低調營救,但目前據悉她已遭判決刑期4年,並關押在深圳南山區第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