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點與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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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0月30日】今年年初到上海出差,被中共非法關押二十八天,期間遭蠻橫審問、洗腦,這是一個客觀存在的迫害事實。我悟到:如今它對我意義,就如同它對其他同修的意義一樣:就是如何利用這個迫害事實,向世人揭露邪惡、講清真象,走好自己的證實大法之路。

就一個修煉者而言,其實這28天的遭遇算得了甚麼?威脅、恐嚇、嘲諷、謾罵、體罰,在修煉者面前,他們就像一群小丑。但這些迫害暴行是事實,只因為我是法輪功學員,他們就認為自己有權力這樣迫害我。我在這28天中的經歷也於二月底在明慧網發表過(「台灣大法弟子自述因公出差期間被上海國安非法拘禁的經歷」

林曉凱獲釋前,他的妻子淑雅在交流會上對我講了一句話,明顯點出我的不足,讓我認識到:在常人社會中,在我經歷的受迫害事件中,我是受害者,我因為煉法輪功而受到了迫害,我應該讓人們知道這個迫害真象,從而對這場針對法輪功的迫害有個正確的態度。當然,我們是修真善忍的,所以在揭露邪惡的過程中,對事實的陳述一定會客觀、真實。

回想我於事情發生後,由於沒修掉好強的個性,也就沒拿捏好角色的扮演,致使回到公司,公司同事看到我一如往常,像沒發生過事情一樣,就認為:「其實他們對你也還好嘛!我們還擔心你回來之後,身心受到的創傷可能好一陣子都無法平復。」那時我只想到:在公司裏要做好、走正,不要被鑽空子,不要為大法抹黑。但顯然地,這比較空洞,很不夠,沒能很好地起到救度世人的作用。許多常人也認為自己做得好、走得正。若大法弟子不能幫助常人破迷,他們是很難認識到迫害的真象。

原本在同修間,也老認為這經歷對我而言算不了甚麼大磨難,沒啥好說的。偶而提起,也是輕輕帶過。曾有電視小組同修來採訪我,看我一點不像受害者,敘述時都面無表情,用台語評了一句:「親像甘願受!」

直到前一陣子有位同修點醒我,她說:現在是正法時期,不是個人修煉時期。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就是要揭露迫害真象、要救度眾生。我猛然一醒:是啊!我們要從救度眾生的角度去看待這件事情,怎麼樣能夠講清真象、揭露邪惡,我們就應該怎麼智慧地做,救眾生才是重點。試想:一個在民主自由環境生長的善良百姓,到了大陸遭國安綁架走,完全被置於一個孤立無援、還得遭受肉體精神折磨的情況下,會是一個甚麼樣的感受?

師父在2000年《理性》這篇經文中講:「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所以現在我更明確地悟到,作為一個大法弟子,自己的基點應該落在智慧地為眾生著想,用他們能理解的方式去破他們的迷,而不是要超常地表現出修煉後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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