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公審江澤民,大陸弟子更該審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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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12日】師父講:「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主體在中國。」(《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正法進程推進到人間法庭、道義法庭、全球公審江澤民的今天,海外大法弟子做了大量的努力。在被迫害的四年中,我們深感大法弟子是一體的威力。師尊講過:「不同的做法就是法在運轉中有機的分工圓容方式,而法力是整體的展現。」(《不分正法工作項目大道無形有整體◎師父評語》)全球公審江澤民,我認為我們大陸大法弟子更應該審它、也更有權審它。因為每一個大法弟子的經歷都可以成為起訴江澤民違背憲法、迫害民眾,帶給家庭、工作、社會等諸多恐怖的材料,及對人類道義、良知、信仰的摧毀和踐踏的證據。而今天大法弟子做著應該做的三件事都是在證實法、救度眾生。我們已經知道了師尊現在所賦予我們的狀態,那麼每個大法弟子的正念之場共同形成公審氣勢的時候,一切敗物在我們強大的正念場中只有解體,邪惡之首還有甚麼豁免權?根本就不應存在了。

我們前一段時間以二人或多人(視條件而定)對江澤民進行了人間、道義法庭公審。其做法是:

模擬法庭──一位大法弟子做法官提問,另一位大法弟子做原告起訴、揭露邪惡。如:①以甚麼罪名起訴江澤民?另一弟子起訴:「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②有案例嗎?另一大法弟子就提供自己親身受害的案例或身邊案例;③江澤民是如何對待你們上訪、講真象的?大法弟子就給予再揭露;④為甚麼說這場鎮壓是反人類的?大法弟子再從深層揭露:江澤民操縱各類媒體工具的造謠宣傳灌輸,劫持了人的靈魂,而當人放棄了自己的獨立思考的分別能力的時候,沒有道義、良知、信仰的生命是可悲的。再舉對世人毒害的例子,重申:大法弟子講真象前赴後繼光耀蒼宇,助被劫之眾生一片靈光,是在做應該做的事,是大善之舉,因為人類應該有自己的信仰自由;⑤江澤民為甚麼不能享有元首豁免權?大法弟子陳述因其妒嫉所為,邪惡心態的暴露,如:4.25對朱總理處理上訪問題的妒嫉;7.20對「6.19」向全世界做出的聲明出爾反爾的鎮壓;「10.28」到法國以個人意志越權宣布「××」等等,給以清晰的概括、結論;⑥還有甚麼要求或補充?大法弟子回答:「610」難逃法網;大法弟子堅定地要求:「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還大法弟子信仰自由。」

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可就大眾關心的要害問題去提問,最後一定別忘了審判結果。

當上述大致過程掌握熟練了之後,便可從一兩個大法弟子自己做,變成與覺醒的家人、朋友、鄰居配合一起做。把你要想講的真象、告訴他們的事,列成問題,交給他們按條提問,大法弟子來揭露邪惡,把江澤民送上人心、道義的審判台。因世人參與其中,縮短了溝通距離,也就能起到很好的講真象效果。

也可讓家人、朋友做旁聽,這樣他們不由自主就在接受正的東西了。

與旁人配合審江,要注意選擇合適的時間、場合、話題,可以多題目或針對他們關心的專題審。總之,全球只要有大法弟子的地方,就會有公審之場。大法磨礪出的正義之劍之光之威,遍閃乾坤,疏而不漏!人間公審之時還會遠嗎?

我們做著我們應該做的,我們在法中成熟著。生命沐浴著大法之光是何等的重要、聖潔、輕鬆而快樂。再艱難的路師尊都領我們走過來了,無以為報,謹以此文表示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對師尊對大法對同修的敬意;我們還將找回失散的弟子共同歸正,在師尊的法船中返航!在此以師尊《洪吟》中的一首與同修共勉:

容法

佛光普照,
禮義圓明。
共同精進,
前程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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