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發前,石家莊市公安局就出動便衣秘密跟蹤李秀敏,之後通知指使裕華公安分局局長李軍、裕華路派出所所長及轄區片警等七、八個人,於2003年11月14日上午以「修暖氣」為名,強行闖入李秀敏父母的家中。警察各屋亂竄,搶走七、八份洪法資料,非法審問二位老人。大法弟子李秀敏當時盤腿坐在床上,有一個警察竄過去企圖搶走她手裏正看著的經文。李軍要挾說:「把你的事說清楚。」李秀敏的父親已是七十多歲的老人了,當時剛剛洗完澡,慌得衣服都沒來得及穿好,含淚懇求他們說:「這孩子從勞教所回來沒幾個月,家也沒了,工作也開除了,你們不能再把她抓走了……」
大法弟子李秀敏質問惡警們:「我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有甚麼錯?你們警察為甚麼不堂堂正正、連警服也不敢穿,你們今天的行為跟土匪有甚麼區別?我做的是最正的事、最好的事,你們沒有資格審問我。」李軍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已上了「惡人榜」,仍不思悔改,指使派出所所長:「說不清楚,把她帶回派出所。」派出所所長說:「不去就把你抬去。」
李秀敏被綁架到了派出所後,所長拿出紙筆:「說說你的事吧。」李秀敏說:「按我說的記: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江澤民已被告上海外法庭,請你記住善惡必報。」派出所所長無奈地說:「煉煉法輪功是沒甚麼不好的,可我們得聽政府的。現在的政府是江XX說了算。」
中午警察們出去吃飯了,把李秀敏關在二樓的會議室,由兩個人監視。1小時後,大法弟子李秀敏正念闖出派出所,被迫流離失所。
石家莊電話區號:0311
石家莊裕華路派出所,地址:青園街,電話:6046975。
石家莊市公安局主謀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辦:7026911-3828;石家莊市公安局局長辦:7026911-3001、副局長辦:7026911-3352、7026911-3731、7026911-3006、7026911-3859、7026911-3735、7026911-3895、7026911-3820、7026911-3893、7026911-3890。
石家莊市公安局政保支隊(因經常被曝光,電話不固定):隊長肖叔香,電話:0311-7725449、6033875,副隊長馬文生、鄧方,電話:0311-7726574,中隊長鄧方、科長李瑞海、王曉峰(主管宗教事務)、張秋立,辦公電話:0311-7026911轉3763、7026911轉386、7026911轉318、7022021;
石家莊市裕華公安分局,副局長李軍(該局主謀迫害法輪功者):(辦)0311-6122610,(宅)0311-3659948,BP:0311-96777-2678。
裕華公安分局局長李新樂:(辦)0311-6129181,(宅)0311-7058268;
康雲良:(辦)0311-6129182,(宅)0311-6068866;
盧金川:(辦)0311-6123910,(宅)0311-3630016;
張建芬:(辦)0311-6122612,(宅)0311-3605528;
郭志丹:(辦)0311-6123911,(宅)0311-5816788;
徐余慶:(辦)0311-6122680,(宅)0311-7888777;
齊正國:(辦)0311-6123903,(宅)0311-3613390;
裕華公安分局值班室:0311-6122691、6122692;辦公室:0311-6122506;督查室:0311-6118642;政工科:0311-6123919;政保大隊(主謀迫害法輪功,現畏罪更名為「國保大隊」):0311-6028649、6127814,政保大隊長張建生:0311-6122691;治安大隊:0311-6018746、6124264;法制科:0311-6123915;消防科:0311-612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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