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認非法勞教 正念正行三次走出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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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4日】我是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幾年的修煉使自己的身心和家庭情況得到很大改善。可是99年7.20,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於是我和眾同修一起進京上訪,想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還師父清白。信訪辦無人接待,我就到天安門廣場煉功,喊了一句「法輪大法好!」警察連抓帶打的把我硬塞上車,拉到天安門公安分局不分青紅皂白就把我戴上手銬子,並把我身上的錢、身份證、錄音機都拿走了一直沒還。逼迫我說出姓名和地址後,就被送回黑龍江看守所。看守所進行罰款,本鄉政府逼我家拿五千元錢才肯放人,並讓簽字。我堅修大法不配合一直不簽,就在拘留所被關押四個月。後來我絕食抗議,身體出現危險狀態才把我放了回來。

2000年,我為了揭露謊言、講真象發放資料,被雙城610非法抓捕送進雙城第二看守所,給我戴上腳鐐子、坐老虎凳、「開飛機」等上好幾種刑罰。惡警問我還煉不煉了,還說這回就讓我煉死。四五個身體強壯的犯人拿我練拳擊,一打幾十拳,打得胸部喘不過氣來。他們還給我吃「榨菜」,吃榨菜就是攥拳頭往腮幫上使勁打,打得不能吃東西,甚至喝水都嚥不下去。打罵是每天必有的事,罰洗衣服、擦鋪、倒尿桶。如此地獄般的非人折磨,也沒動搖我堅修大法的心,大法弟子金剛不動。不論怎麼艱難困苦我都要證實大法是正確的、師父是清白的。我們修煉沒有犯罪,不能再在這裏被非法關押,我採取絕食抗議。八九天以後他們害怕了,管教和醫生給我灌食、灌鹽水、灌瀉肚藥,導致我大小便都便出血水,口吐鹽水。這時我的嘴、喉嚨都被鹽水殺破了,一百三十多斤的人被折磨成八九十斤。他們見人不行了怕擔責任,才通知家屬拿出兩千五百元錢保釋金,讓鄉政府把我送回家。

2003年,我們本鄉派出所開始抓捕大法弟子送往雙城看守所進行迫害。我便走出來講真象,被派出所劫持到雙城看守所拘留。在看守所我每喊一聲「法輪大法好」,指導員、管教就打嘴巴子,一連打了四十多次,並且每天都要坐一個多小時的老虎凳。無論怎樣非人折磨,我都要證實法、講真象。我大聲高喊:「法輪大法好!教人走正道,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我每天都喊,連發正念。幾天以後惡警也不再打我了。我開始絕食抗議,一連三十多天,他們勸我吃飯,所長親自來勸,我說:「我沒犯罪,我是當好人,修真善忍的,我不吃監獄飯,我要回家。」惡警就給我灌食,拽耳朵、擠腮幫子,讓牙把腮幫子都硌破了。我對他們說:「你們不能迫害我,我沒犯罪,快清醒吧!不要當江的陪葬品。」他們給我判三年勞教,判決書給我當即讓我撕掉了,我說:「你們說了不算,我師父說了算。」

往萬家勞教所送我時,我一路上發正念,求師父加持,我不應該被勞教。到了萬家,有專家給我體檢,照相、透視、確診,這一折騰人就不行了,專家說我是「廢人」了。就這樣把我放回來了。

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令一切邪惡膽寒。師父在看護著每一個弟子。我們做正的時候,邪惡就不敢碰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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