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塞浦路斯希臘文的「政治報」2003年10月28日報導,
然而由於塞浦路斯警方阻止職員執行任務,中共官員吳逃過本項控告案。雖然塞國政府公開表示對本案毫不知情,但本案律師萊瑞斯-拉依米斯(Laris Vrahimis)告訴本報,本案的「不判決」結果是塞國警方的一項政治決定。
本案案情經過
塞浦路斯「政治報」記者約翰-西林諾波羅斯(John Selinopoulos)在這篇報導中說,訴吳案是中國人民為營救中國法輪功學員付出眾多努力的一部份,這些人包括在中國有親屬或本身遭到中共(江氏政權)殘酷對待以及監禁的中國人。本案繫有關支持遭到中共江氏政權明文禁止的修煉功法(法輪功),法輪功包括的修煉生活準則及其為中國文化的一部份,未獲掌有實權的共產黨的認同。
「政治報」說,尚待查證的網路信息指出,過去四年內有805名中國法輪功學員由於不願被迫放棄修煉法輪功而遭到酷刑並因此而死亡。
「政治報」說,其中一名被虐殺的中國法輪功學員的妻子這次為協助本控告案也來到塞浦路斯,並且引起塞國人民對中共迫害法輪功事件的高度關注。透過小型調查,本報獲知其他國 家也有類似的控告案,指控中共其它高級官員犯下侵害人權罪或殘害人群罪,這些國家包括西班牙(2003年12月15日)、摩爾多瓦(2003年9月18 日)、亞美尼亞(2003年9月16日)、芬蘭、比利時、法國、美國等國家。
指控訪問塞國的中共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張崑崙先生指出,他在這名共產黨高級官員任職黨書記的省份工作時,曾遭到三次逮捕以及毆打酷刑。
透過本案,他要求吳就他所承受的身心折磨以及永久傷害給予賠償,同時聲明中共對所有法輪功修煉者施加迫害的政治手段的非法性,指認吳官正先生在此等迫害犯行所扮演的指揮角色,並且確認他們的惡行已構成反人類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