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警王明哲心虛地說他們是在「依法辦事」,除非法律錯了。
這場迫害完全是江澤民個人發起的運動,中國至今沒有一條法律說法輪功是XX,江氏集團宣傳的所謂六條邪教標準,和法輪大法的真、善、忍無任何關係;相反,真正在搞個人崇拜、精神控制,危害社會、殘害生命、聚斂錢財的人就是江澤民,這是全國人民有目共睹的事實。從另外一個角度說,××黨搞的以整人害人為目的的政治運動,哪次能經得起歷史的考驗,哪次又會經得起歷史的考驗呢?連稍微有點頭腦的老百姓都知道:迫害法輪功是江××一個人決定的,長不了!
那些通過迫害法輪功來升官發財、雙手沾滿大法弟子鮮血的惡警們,唯一的出路就是停止迫害、棄惡從善、將功補過,任何開脫辯護的藉口都是徒勞的。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附:青島市公安局反XX處惡人名單。
處長:齊大壯
副處長:張勇
科長:王明哲、孫曉東,程智謀、陳東、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