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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上訪 反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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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18日】我今年60歲,是1998年12月份得法的,得法前,我性格暴躁,脾氣生硬,動不動就和別人吵架,家裏也搞得是是非非不得安寧,在爭爭鬥鬥中,活得很累,得了多種疾病,自己精神上壓力很大,甚至曾想過自殺。修煉法輪大法後,我一遍又一遍通讀《轉法輪》,李洪志師父教我們做人首先要為別人著想,做事要先考慮對別人有沒有傷害,要用慈悲善念去對人對事,我就嚴格按師父講的去做,嚴格要求自己,每天堅持學法煉功,不知不覺中我的疾病全好了,家庭、鄰里之間關係也融洽了,我的心情非常舒暢。

可是從1999年7.20開始,廣播、電視、報紙,鋪天蓋地,24小時滾動式的宣傳,造謠污衊法輪功,警察、政法委等全面出動阻止我們煉功,我真的是想不通,這麼好的功法怎麼能被這樣誣陷呢?惡毒的造謠誣陷欺騙不了我們,我決心要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為了躲避警察的干擾,我和一部份同修找到了一個偏僻的地方煉功,可是警察跟蹤了我們,警車也跟上來,我們正在打坐,一群惡警就上來對我們拳打腳踢,他們不但用穿大皮鞋的腳踢我們,還把一個同修拖上警車帶走,大家質問惡警:我們煉法輪功做好人有甚麼錯?我們追求一個健康的身體觸犯了哪條法律?這些惡警既不講法律也不講道理,同修硬被他們拉走拘留了一星期。

而對這種不公正的待遇,我決心到北京信訪辦去為法輪功講清真相討回公道,我們眾多的同修修煉法輪大法之後都實實在在的做好人,改掉了過去的種種惡習,得到了健康的身體,法輪功利國、利民、利家。2000年3月,我去了北京,到了天安門廣場,我想問一問信訪辦在甚麼地方,怎樣上訪,可是警察知道了我是煉法輪功的,不容分說就把我揪上了警車,我看到警車上已有兩名同修,因她們拿有寫著「真、善、忍」的橫幅,惡警正對她們拳打腳踢,抓著她們的頭髮往下磕,腳上穿著大皮鞋往她們肚子上踹,看到警察邪惡的對待修「真、善、忍」的老百姓,我心裏真難受,真是人妖顛倒、是非顛倒。

我被送到天安門派出所,半天後,駐京辦把我帶走。在駐京辦,我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在那裏,沒有任何法律手續被關了7天,回到本地後,又受到非法拘留,公安局及「610」還指使我丈夫的單位扣發了我丈夫2個月共1000元的退休生活費。我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人身權利卻遭到嚴重侵害。公安局和「610」還逼我寫保證,我不寫,他們就逼迫我丈夫看著我,不然就找我丈夫的麻煩,就這樣,我在家裏也沒有人身自由。

我覺得不能這樣下去,還得到北京找信訪辦反映情況,2000年12月,我又一次去了北京,我遇到了一位吉林的同修,我們一起到了天安門廣場,一邊向路人打聽信訪辦在哪,一邊向他們講法輪大法被迫害的真相。警察發現了我們,又把我們抓上了警車,在駐京辦被非法關押了6天之後,我被帶回來送進了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洗、用、喝的全是冷水,吃的飯菜難以下咽,和著泥沙的白菜湯和磣牙的蘿蔔乾,二十多人擠在一間十多平方米的監房裏,床上根本睡不下,一部份人就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警察每天早晨要叫我們背監規,背不好或不背被拉到院子裏罰凍。

40天後,我被送到勞教所,一到勞教所,首先辦所謂的洗腦班,警察派猶大沒日沒夜圍攻我們,欺騙、恐嚇、不讓睡覺,搞車輪戰、精神折磨,目的是讓我們寫保證,還要叫我們罵師父。有個同修因不聽邪惡騙人的鬼話,不寫決裂書,被惡警倒背著手吊起來揪打,頭髮都快被揪光了,還有一位同修,因為堅持正念,不被邪惡騙人的鬼話所迷惑,就被惡警說成是精神病,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去進行迫害。還有兩位同修因不妥協被「嚴管」對待,超長時間幹重活,不准休息,不准隨便和人談話,不准隨便看別人一眼,不准坐,不准買東西。還有一位大法弟子被禁閉在一個小黑屋子裏,不准接觸人,不准她看到外邊的任何東西。有個年輕女孩子,被幾個人每天寸步不離的看著「嚴管」,一舉一動都受到嚴格的限制,最後被逼死了,邪惡說她是跳樓自殺。我們被無故迫害,非法勞教,殘酷折磨,這裏沒有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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