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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勞教所第四大隊對我的精神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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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19日】我是一名石家莊法輪大法修煉者。自1996年我修煉法輪功後,用大法法理來要求自己,在單位工作認真踏實,與同事關係融洽,在家裏與愛人有矛盾了先找自己,家庭和睦。

99年12月,我抱著澄清事實的心情依憲法賦予的權利進京上訪,要求還法輪功一個清白,可是換來的卻是非法行政拘留半個月。被放回後又被單位軟禁在廠招待所監視隔離三個月。2000年3月份,因我不放棄修煉,廠方強行解除了我的勞動合同,自此,我失去了工作,失去了生活來源。

我被廠方辭退一事,很快同事都知道了,但是在那種環境下,很多人感到的是壓力,不敢說公道話,我的家屬還為此覺得丟臉。同廠的小姑子一向同我非常和睦,卻因我被辭退一事,感到在同事面前抬不起頭來,和我也翻了臉。並且這事很快傳到了公婆所在大院,愛人感覺壓力大要與我離婚,後來考慮到孩子,並且他從內心認同法輪功教人向善,最終才沒與我離婚。江××動用國家機器誣陷大法,煽動仇恨。家庭是社會的細胞,試問是誰在搞不穩定因素?難道不是發動迫害的邪惡小人江××嗎?

2001年,由於我想讓人們明白迫害真相、大法真相,卻被派出所惡警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石家莊第四勞教所,我度過了一生中感覺最漫長、最痛苦、最不願回首的一年。

首先,勞教所的惡警指使惡人用她們那一套套顛倒是非、混淆邏輯的說辭來哄騙我,根本目的是讓我背離「真善忍」。我一下子就識破了她們的可笑言論,拒絕接受。這樣過幾天後看我還是堅定修煉,惡警兇相畢露了。惡警周益林把我雙手分別銬在了床上使我不能動,然後和惡警耿行軍一起用電棍電、用膠皮棍打。我身心極度疲憊,承受到了極點,被迫違心地寫了「四書」[注]。惡警自欺欺人地說:「我們也沒辦法,被上面壓的。」並要求我在別人面前要高興,表明轉化是「發自內心的」。這時,我終於嘗到了哀莫大於心死的滋味。在勞教所不僅失去了人應有的權利和尊嚴,而且連自己僅有的一點做人的信念也不能保留。我決心實踐「真善忍」,可是由於自己的軟弱、自私被惡人利用,在酷刑面前,我為了一時的肉體上的安寧,選擇了背信棄義,出賣了我的靈魂,做了一個修煉者最不應該做的事,讓我一生都有負罪感,我的心在滴血。那時我感覺已失去了自我,變成了行屍走肉,一言一行必須按惡警的要求去做,活得比奴隸還不如。

勞教釋放後,我時常想到我在勞教所被惡警打罵、呵斥的情景,好像又置身於石家莊勞教所第四大隊那人間地獄之中。是啊,在那裏,大法弟子就是被剝奪得沒有一點人權與尊嚴。看到我的親朋好友都說我變得好瘦,頭髮也又枯又黃。江氏集團四年來的無理迫害,大法弟子們遭受的肉體上的迫害有些是人能看到的,而心靈上烙下的創傷卻是最不可能癒合的。

人和動物的區別在於:人有人的道德,人應善良地活著。「真善忍」使人道德高尚、堅強、快樂、祥和,世界需要「真善忍」。這也是我要的。強制改變不了人心!我願用我的餘生幫人認識「法輪大法是正法」。

善惡必報,江氏及其幫兇、打手都將得到他們應有的下場。對有良知善念的人們來講,未來一定是光明的、美好的!

犯罪惡人榜:周益林、耿行軍(石家莊勞教所第四大隊)

(編註﹕作者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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