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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警察修煉法輪功 遭晝夜監控高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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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2日訊】我是大陸北方一名大法弟子,曾是某監獄警察。1995年我患病住院治療,在市省等多家大醫院診治,均收效甚微。到1996年11月一年半的時間,身體始終不見好轉,精神也垮了,這一年半在極度痛苦中度過。就在這樣的危急時刻,本單位一名幹警(現被迫害流離失所)向我介紹了法輪功,並給我送來了李老師的講法錄像帶。我靜心看完了師父的九天講法,知道了從來也沒聽說過的法理,這九天中師父給我淨化了身體,我沒病了,精神起來了,從新投身於停止了一年半的工作中來。

自修煉了法輪大法以後,我工作之餘靜心學法,嚴格按師父大法要求做,時時處處修心性,不斷提高自己的道德水準,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在社會上處處與人為善,當遇到矛盾和誤會時,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在單位,保質保量及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技術業務工作,充份利用各種材料,為單位節省了開支。在經濟業務中,嚴格要求自己,不貪不拿不是自己應該所得的一點東西,又多次把別人給的「好處費」如數上交財務。本著極大的善心管理好犯人的生活、學習、工作,他們看到我真心為他們好,沒有抵觸情緒。由於我真修真煉,收穫也很大,幾年來身體很健康,沒花國家一分錢醫藥費。

99年4.25以來,江氏集團操縱公安與單位一些人,給我及家人製造了痛苦,使我們身心受到了傷害。開始他們找我談話,威脅我退出所謂的「法輪功組織」,我告訴他們說,我們沒有甚麼地方登記報名,大法修煉沒有組織形式。他們見硬的不行就來軟的,找了一些我的同學、朋友誘導我說讓我不煉,在家偷著煉,都讓我一一給以回絕。為了怕我上北京上訪,他們把我非法拘禁在家中,在門口站上崗,24小時看守。後每到節假日等敏感日子都是如此。經常派人跟著我。他們把看守我的這些人的工資、加班費、夜班費全從我的收入中支付。有時我外出購物、買菜、辦事等,他們就打出租車追我,追我的人轉一圈,找地方吃頓飯,回來後他們把車費、飯費都從我工資中扣除。幾年來精神上的壓力就更大了。這一系列迫害他們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和依據。問他們為甚麼這麼幹,一句話,「上面讓幹的」。2000年7月我掙脫了他們的看管,到北京去上訪,在信訪局門口就讓把守在那的公安給扣住。派出所和單位去人接我,先向我家人索取2000元錢,買了礦泉水、高檔香煙、西瓜等,給北京扣我的地方1000元錢,連白條都沒有。晚上他們打出租車去夜總會玩。回來後他們把出租車、吃飯、加油、過路過橋、住宿等等所有的費用都從我收入中扣取,共四千元左右。

2000年10月某日我騎自行車出去轉一轉,他們說我意圖上北京,又把我看起來。我看這樣下去也沒完沒了,就在家中呆著以抗議這種迫害。他們怕我出去轉,將我的自行車偷走了。他們向上面彙報說我不想幹了,監獄找我談話,讓我作出決定,一是說不煉功,繼續幹國家公務員,二是煉功就不能幹國家公務員。我說你們誰也阻擋不了我煉功。就這樣他們讓我離開單位,沒給一分錢,從1999年4.25至此共罰了我10000多元錢。

由於他們的迫害,使我們生活也很困難,家人也吃了很多苦。嚇的不知哭了多少次。本來和睦的家人整天向我吵鬧。

迫害我的這些人也知道我們修大法做好人,他們多次向我說:「我們也不願意這麼辦,但不辦就不能當這個官了。上邊有文件有指示,非辦不行。」這樣在江××的指使脅迫下,搞起了人整人。這些人其實不知道他們為貪近利在害著自己呀,對大法和大法弟子進行迫害的人是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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