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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曉華副教授自述被合肥市精神病院摧殘一年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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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27日】

健康人被劫持進精神病院

我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安徽省女教所,一天,警察突然進入禁閉室說:「送你去一個地方。」當時每天24小時監控我的包夾勞教人員也不知道我將被送往何處,她們的臉上都呈現出驚恐之色。我被強行押上車,秘密送往精神病院,即安徽省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五病區。一進入病區,警察立即離開,再也不露面。以後的一年住院期間,她們再也沒有來過 。我入院時沒有被通知簽署任何文件,我一再要求見家人,均被拒絕。住院十天以後,醫生說:「女教所找到你丈夫,叫他簽了入院通知書,別指望你丈夫會來接你,你得在這住下去,如果不和法輪功決裂,你將在這裏一直住滿刑期,若不聽話,甚至叫你住到老死,反正你們單位願意給錢。」後來,我見到家人,他們告訴我,女教所要求他們簽字,迫於壓力,他們不得不在入院通知書上簽字。

剛入院時,沒有任何人接見、問診,更沒有任何人診斷,直接拉進病房,護士長指揮護士們,護士一擁而上,企圖扒我的衣服,我趕緊向護士大聲說:「你們是醫生,要講醫德,我很正常,也很清醒,不需要你們。」她說:「不是我們弄你來的,是警察送你來的。」我說:「你們就算是被迫,也該先問診,確診是不是精神病,是的,你們才能留人,不是精神病,你們有理由拒收啊。怎麼能連問診的程序都沒有,就強要我住院?我很正常,不住院。」她們趁我不備,一齊撲上來,李琬一臉兇狠,繼而大罵,罵師父,罵大法,一邊說:「拿剪刀來,我親自動手。」她拿過剪刀剪開我的內衣,我被強行穿上精神病人的衣服,一穿就是整整一年。入院後幾個月中,院方和醫生從不讓我查看診斷書。

強行注射或服用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

住院一年,所謂的醫生和護士強制給我注射、服用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近10個月,前期,每日三次,每次一小把,拒絕告訴藥名,有進口藥。中期,每日三次,每次四顆左右,有進口藥。後期:每次三次,每次1-2顆強制注射、輸液。多次要求停藥,醫院不予理睬。致使我動作緩慢,睡眠沉迷難醒,主意識模糊,月經停止(入院時正常),反應遲鈍,坐立不安(後煉功恢復)。

強行打電針、電麻

迫害期間我被強行打電針、電麻,當時我被5-6個護士、護工按倒,用五根布繩大字型的綁在床上,連續數天。每天通電時,將電針刺入太陽穴,全身神經收縮,疼痛、毛孔倒立,頭髮像剝離頭皮一樣難受。電麻時被大字型綁在床上,主治醫生李琬說:「你不配合,就給你加大電量。」她不聽別的醫生如黃豹等人的勸阻,親自動手,電麻比電針的電流大很多,造成神經收縮,致使全身自動卷縮成一團,腦中出現藍、綠色恐怖圖形,出現很怪異的像風聲的嘶叫,電麻使用的是類似麥克風形狀的黑色錘子,李琬將它抵住我兩側的太陽穴,動作時緊時鬆,令人感覺恐怖。李琬說:「你不吃飯,我們有的是辦法,用制瘋子的辦法制你,你要不配合就會一直住在這裏,長期住著,不讓回家。」

強行灌食灌藥

我被大字形的捆在床上,被護士強行餵飯,護士被江澤民的謊言毒害,一邊罵大法,一邊威脅我,餵飯時,不等上一口吃完就塞下一口,飯、湯滴到眼睛、臉上、脖子衣服上全是。插鼻飼時,用橡皮管從鼻孔插進胃裏,在抵制中會遭到捆綁、揪頭髮、打臉(打臉的是周護士,罵大法最多的也是周護士,最會威脅、欺哄的是王護士長)。

還有坐在椅子上灌的,是按住臉往椅子靠背上摁。捏住鼻子,揪住頭髮,趁人不備,猛地拖住下巴,快速地往鼻孔裏插管,有時插不進去,她們會憤恨,罵人,當很順利的時候,她們會很得意,說一些刺激人的話(主要就是王護士長,周護士)。她們把大法弟子當成政治犯,另一個護士長直接說了不止一次,你不是精神病,你是我們這裏的特殊病人,其實就是政治犯。開始鼻飼時,醫生想把橡皮管一直插在我的胃裏,那樣,胃和鼻腔很難受,橡皮管的一頭包著紗布和前額的頭髮拴在一起,管子拖在臉上,形像惡劣,不是瘋子也給迫害成瘋子的樣子。這些醫務人員因為相信了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污衊宣傳,把我迫害成了這個形像。我拒絕了連續插管。鼻飼了近20天,每天兩次,鼻腔早就被插破,流血、腫痛、插時更痛苦,醫生李琬說:「你要不吃飯,我要給你長期插管,橡皮管插鼻腔時間長了,會使人中毒,導致癌症,看你怎麼辦!不會放你回家的。」鼻腔越來越難插,改成輸液,但血管變癟,每打一針,要找5-6次,甚至7-8次,手臂上、手背上處處青紫淤血。當我拒絕服藥時,我經常遭到辱罵恐嚇,有一次,主任王莉指揮5-6個護士包圍我一個人, 又拖又拉又拽,我說:「你們明知我不是精神病,把我留在醫院是非法的,公民有自己的醫療選擇權,你們這樣逼我,我出去要告你們。」王莉說:「你只管告,我們不怕。」不止主任醫生這樣說,護士也這樣說了不止一次。關於聲明我不是精神病,留我住院是非法的,強烈要求出院這個話,我也多次向前來查房的院長、院長助理提出,他們迴避這個問題,我被一直關押在醫院裏。經常被捆綁,住院一年中,大約捆綁了30-40次之多,每次捆綁時間長短不一,有時20分鐘左右,有時是連續2天以上。手因為長時間捆綁而發腫,兩、三天才消腫。

半年以後的一天,李琬親口告訴我:「我觀察你很長時間了,你確實沒有精神病。」大約住了9個多月後,李琬又說:「我去找政法委、610、告訴他們你沒有精神病,還告訴他們,你們自己可以去和她談話,不出半年,你們就能清楚她不是精神病。」我說:「你為甚麼總給我精神病的藥。」她說:「是上面直接管你。命令我給藥。藥量也是他們定,命令你必須吃。」

住院期間,我一直要求見單位領導,沒有領導來,李琬和我家人都告訴我,我必須要寫「不煉功」的保證,馬上就可以回家,回校繼續教課,否則就得繼續關下去,這是單位領導和上面叫他們轉告我的。

出院後,沒有任何隨訪,被繼續押回女教所關押,而且是24小時小房監控關押。對精神上的損害,由於長時間在精神病院關押,對精神病院的環境、場景、物品、名稱都有恐怖的記憶。家人也不願提出關於精神病院的人和事。他們的身心都受到傷害,並且作惡夢,對我本人擔心社會歧視和被人懷疑,在精神上存在恐怖和壓抑。我在身體上遭受的迫害,由於回家後 ,自己堅定信仰,堅持學法煉功,現已恢復正常。

參與迫害的精神病院

安徽省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五病區)
地址:合肥市黃山路
電話:0551-3636082 五病區分機:2065 院長分機:2011

參與迫害者的姓名、職稱(院長、主任、醫生、護士及有關人員相關電話號碼:
院長:李澤愛
院長助理(院610辦公室負責人):李曉駟
主治醫生:李琬

強行送精神病院的單位:
安徽省女教所(所長:桑蓮花 潘磊)
610辦公室
安徽省建築工業學院
『當時,院長書記吳家桂剛剛離任,由副院長夏鷺平主持工作,王士明是紀檢委負責人,保衛處長呂長為、科長洪厚來(後來的紀檢委書記是胡傳健)』
建工學院總機號碼:洪厚來 0551-3513102(辦)0551-3510203(宅)
夏鷺平 0551-3510061
王士明 0551-3510190
胡傳健 0551-5107760(宅) 0551-3522903(辦)

受害者姓名:吳曉華 50歲 女
迫害時間:2001年10月23日入院 2002年10月8日出院
居住:安徽省合肥市
文化程度:大專
職業及職稱:大學教師 副教授
有無過去的精神病史:無
有無家族的精神病史:無
迫害天數:350天
入院理由:因為修煉法輪功,無辜被抓進女教所 為抗議迫害絕食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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