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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三水婦教所非法斂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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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29日訊】我因煉法輪功,2001年被非法判勞教,關押在廣東三水婦教所。現在就我所了解到的情況,揭露婦教所是怎樣在被關押者身上榨取錢財的。

三水婦教所把被勞教人員編成四個大隊,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編在第二大隊,當時每個大隊都有500多人。該所建有合為一棟的四個大工房,強迫關押者做各種出口美國等國家的手工產品,當時由姓孫的大隊長主抓。對於法輪功學員,因為惡警要完成上面分配的所謂轉化率,所以對不放棄信仰的大法弟子主要是晝夜不停地施行精神迫害,強制洗腦;對其他被逼妥協寫了所謂「三書」的人,也被經常強制去參加「學習」(聽惡警「講課」,多數內容都是污衊法輪功的)等等,勞動任務相對來講少一點。二大隊每月勞動收入約7-8萬元。其他三個大隊的關押者每人一天勞動16小時以上,每人每月要完成500元以上的生產任務(完不成則要被體罰,然後再交錢抵任務),估計這三個大隊每月收入至少80萬元(這是她們內部提供的數字)。照此計算,婦教所一年榨取被關押者的勞動收入上1000萬元,而成本只需付一點照明用的電費和勞動者飲用的、沖廁所的水費。

勞教人員用餐的飯堂內有一小賣部,這裏的物品價格比市場要高出好幾倍,比批發價格就更高。如:一卷手紙賣3元(批發價約7-8角);一條小號牙膏賣5元(市場價不到2元);四個蘋果或四個梨(個頭一般大)賣10元(裝在一塑料袋內,至少買一袋);四個雞爪(就剩爪子)賣5元;一個雞(約2斤)賣25元;一杯(一次性用杯,不大)紫菜湯或其它湯賣5元;5張面額8角的郵票加5個小信封(郵局售價每個1角)為一套賣6元;一本信紙(30頁材料紙)賣3元;一袋衛生巾賣10元(市場價約3元)……這裏伙食極差,多半是一點涼薯或蓊菜蓋在飯上,菜中幾乎沒有油。所以勞教人員就不得不買他的高價菜。而日用品也不能少。有錢的有時一月花到幾百上千元。按平均每人每月花150元算,減去成本(只算售價的三分之一),估計小賣部一年賺錢約250萬元。

還有婦教所規定必須買的東西,如勞教服(夏、秋、冬裝),一個簡易塑料質地的箱子,塑料涼鞋、拖鞋,塑料桶,塑料凳,席子,被子,枕頭,枕巾等,買這些物品每人被扣去1000多元,甚至有的扣了錢不發物品,或將解教人員留下的東西再發給新來的(婦教所規定有些物品出所時不能帶走,如箱子、席子、被子等)。不斷有勞教人員出所或解教。估計此項(除去成本)一年約剝削學員150萬元。

婦教所允許學員節日給家裏打電話,當然有幹警在旁監聽,只能用普通話講。一次通話最多5分鐘,收費5元。此項收入一年也可達幾萬元。

解教時每個人交50元解教費、5元通知家屬的電話費。這項不容易計算她們的年收入。僅2001年初,婦教所關押著2000多人,只這些人的解教費就達10多萬元。

其它的情況,不一而足,估計一個小小的三水婦教所一年斂財不下2000萬元。

對於婦教所獄警如此斂財,有多位在押人員多次向其提出質問,但她們對問題避而不談,反將提出異議者警告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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