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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寧醫學院惡徒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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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5日】一、 1999年8月份,以原黨辦主任黃旭亮為首,非法舉辦本單位法輪功學員「轉化班」,非法強行剝奪本單位教師員工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實施精神摧殘與迫害。

公民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本單位法輪功學員大多是業務骨幹、優秀教師,黃旭亮等人所為已經觸犯了《憲法》、《刑法》,構成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等。

直接責任人:
黨辦主任:黃旭亮 0715-8260628(宅)
責任人:
黨委書記:廖學明 0715-8251369(宅)
院長:羅五金 0715-8268210(宅)
黨委副書記李立中:0715-8260708(宅)

二、 1999年8月份,以原保衛處處長熊宗勝為首,配合惡警到北京抓捕本單位上訪的法輪功學員。

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本單位職工依據憲法賦予的權利上訪,是正當合法的行為,是具有正義感的公民的正義行為。熊宗勝及有關惡警所為已經觸犯了憲法及有關法律。

以後的四年中,熊宗勝一直跟隨江集團,夥同一號橋派出所所長張培(已遭報,車禍受重傷)、副所長金新民迫害本單位優秀教師員工──法輪功學員,部份惡行如下:

1、 先後三人被勞教,分別送到省沙洋勞教所、武漢獅子山戒毒勞教所等地,受盡各種酷刑、苦役的折磨與凌辱,精神與肉體均遭受極大摧殘;
2、 一人被迫流離失所,有家難歸,幸福家庭被拆散;
3、 四人被抓進非法的「131賓館強化洗腦轉化班」,強迫洗腦;一人被抓進臭名昭著的法西斯中心──「省洗腦班」,(關於湖北省洗腦班的惡行,已經在國際上曝光,證據確鑿,是惡名昭著的當代法西斯機構)
4、 四人被關進過看守所。

以上惡行,證據確鑿,已經嚴重觸犯了《憲法》、《刑法》,情節極其惡劣。更不為正義與道德法庭所容。

直接責任人:
保衛處處長:熊宗勝 0715-8260606(宅),
一號橋派出所副所長:金新民 0715-8256059(單位)
責任人:
紀檢:董長治 0715-8260565(宅),
職員:張君溪 0715-8260691(宅 )。

三、2001年7月份,以原影像系主任樂庸生為首,以「文革」式的手法做材料將單位一名優秀教師──法輪功學員強制送勞教。在長達一年的迫害中,這名教師遭受多種酷刑、毆打,精神上蒙受巨大摧殘,家庭上原本沒有經濟來源的妻子和二歲多幼子陷入巨大災難中,使其一家身心遭受嚴重傷害。樂庸生此行為已經構成誣陷他人罪、誹謗罪。

直接責任人:
系主任:樂庸生 0715-8260599(宅)

作為一個高等學府,崇尚文明、理性、思想自由的地方,竟然對本單位優秀、善良、工作踏實肯幹的知識分子進行「文革」式的精神與肉體的摧殘與迫害,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怎麼不令人震驚,令有良知的人們齒寒呢?

以上所有惡行、相關責任人姓名已經登載上國際著名正義網站──《法網恢恢》。該網站已經收錄包括首惡江澤民在內的惡人惡行2萬多條,為今後中國乃至全世界追究迫害法輪功者的刑事責任提供證據。

衷心勸告以上曾經參與過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庭的人,千萬不要再幹這些傷天害理的事情了,你們追隨江澤民幹的這些事情已經構成了犯罪。也許你們會以「執行上面的命令」為由推卸責任,可是,你們好好想想,歷史上所有的罪惡,主犯受到嚴懲後,從犯和直接兇手哪有逃得掉的?二戰後,希特勒的那些幫兇們有誰逃過了審判的?

現在,江澤民及迫害法輪功的九名高官已經在世界多個國家被起訴,國際上公審江澤民的浪潮風起雲湧,他本人及家族、610辦公室及相關不法人員對上億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中犯下的滔天罪惡,已經在面臨清算,法輪功的真象不久將大白於天下。作為信仰「真、善、忍」的大法修煉者,我們衷心希望你們能停止迫害,明白自己過去的所為是犯罪。善惡有報是天理。

也希望以上參與迫害的人的家人與親朋好友,規勸曾經做惡的人們,萬萬不可再繼續為惡下去,善惡報應是遲早的事情,從文革到現在的歷史,不就說明了一切嗎?我們曾經遭受殘酷迫害,我們曾經遭受過難以想像的凌辱與折磨,可是我們不恨你們,我們只希望人們能明白法輪功被迫害、蒙受巨大冤屈的真相,我們只希望曾經作惡的人趕快彌補過失,給自己留條後路,給自己的家人與孩子留下一個好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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