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昌邑市石埠鎮派出所劫掠大法弟子錢物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12月8日】山東省昌邑市石埠鎮派出所不法人員除對大法弟子進行非法抓捕、關押外,還任意抄家,明搶暗奪,到了無法無天的程度。

2000年春天,大法弟子李會強拉著一車沙子走在大街上正在加油,被石埠派出所翟建濤看見,惡警翟建濤二話沒說就把三輪車搶走了,價值8000元,開到石埠西金台西南村警務區。李會強去跟他講道理,問為甚麼要搶車,他惡狠狠的說:「因為你老婆到北京上訪,所以扣你的車,今天你拿上2000元錢就把車開回去,你就當作叫人家強姦了,願意上哪去告就上哪裏去告。」沒辦法李會強回家拿了2000元現金,才把車開回來,掠奪錢財連收據都不給開。

2001年秋天,李會強一家被非法關押,派出所惡警官國鋒帶領幾個惡人,逼李會強之母(不修煉)交出李會強家裏的鑰匙,把家中電視機,二個錄音機、三輪車等都搶走了。價值共有10000多元。

2000年冬,一天晚上,於勝河與老伴被非法關押在鎮計生辦。石埠鎮派出所所長姜言民帶領一群惡警開著三輛車把於勝河家中的電冰箱、摩托車、電視機、兩個音箱、幾個存摺、現金搶走,價值在15000元左右。

2001年昌邑市610辦公室、昌邑公安刑警隊,又到於勝河家進行第二次搶奪。於勝河給兒子結婚準備的29寸電視機和兩萬元的存摺都被搶走。昌邑看守所敲詐於的兒子現金10000元。惡警揚言:「於勝河,我讓你兒子現在拿10000元,他馬上就得來。」而後又把於勝河關押在昌邑看守所一個月,其間除了拳打腳踢,還用鑰匙穿兩肋骨,折磨的於勝河死去活來。

林永順家中僅有的一輛三輪車也被搶走了。

石埠鎮政府逼迫法輪功學員寫不修煉的保證書,還逼學員拿上現金作抵押。大法學員於述信被逼交了5000元錢,翟秀華交了10000元,於勝河交了2000元,林永順交了200元,王麗貞交了2000元,李秀芬交了3200元,王洪娥交了3000元,不交錢就進行關押,以上均不開收據。

在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惡令縱容下,惡警搶掠百姓錢物肆無忌憚,以上惡行,只是冰山一角。我們大法弟子要把惡警的這些違法言行揭露出來,告訴給當地群眾。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