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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國際法庭審判江澤民殘害無辜百姓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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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12日】中國大陸法輪大法弟子向國際法庭起訴中國獨裁者江澤民在迫害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幾年中所犯下的罪行。

一九九二年五月,創始人李洪志先生開始在中國傳播法輪大法。法輪大法教人修煉真、善、忍,使億萬人民人心向善,身心健康。思想境界昇華,凡真修者均按大法對修煉人的要求去做,都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高境界的好人。我們這些修煉人都是早上到公園煉半個小時或一個小時法輪功,然後回家吃飯、上班,個個精力充沛,工作中兢兢業業、任勞任怨,而且在家庭裏,也能做到家庭和睦與人友善。大法使修煉者均都達到身心健康,無病一身輕;在社會上奉公守法,對國家的安定團結、精神文明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這麼好的功法很快傳遍全國各地,人們都嚮往著美好,在中國就有上億人在學、煉法輪功。

然而當權小人江XX之流不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竟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開始迫害法輪功,並冠之以莫須有的罪名,在全國範圍內掀起史無前例的大迫害,江大打出手,凡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不放棄者均遭到打壓、抓捕。

這三年來眾多修煉法輪功受益者為伸張正義,多次進京上訪。上訪的人中有老人、小孩、孕婦、哺乳期婦女、社會各階層的男女老少,大量的無辜修煉群眾在天安門廣場和公安局遭到江XX教唆的邪惡警察的電棍、膠皮電棍、皮鞭的毒打。在天安門廣場,人們幾乎每天都可以看到一幕幕慘烈的景象:邪惡之徒把上訪者不論老、小、男、女按倒在地,再踏上腳,踩著頭,一頓暴打之後,再抓著頭髮拖上開過來的警車。對抱小孩的婦女,邪惡的警察甚至不管孩子死活,搶去孩子扔在一邊,毒打其母。被抓的學員被惡警抓著頭髮拖上警車後,帶到公安局各看守所,再輪番暴打、上刑。它們甚至把警犬放出來咬大法修煉者,惡警用心之狠毒,令人髮指。被抓學員被當地公安局帶回後又遭警棍、木棍暴打,還把學員戴上手銬吊到高處鐵管上,腳不落地,一吊就是一天一夜,甚至幾天幾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也不讓大、小便。然後關押、勞教、判刑,弄得家破人亡。邪惡江XX之流和它教唆的邪惡警察根本不顧國家還有法律,它們執法犯法、肆意地虐殺法輪大法學員,它們還厚顏無恥地聲稱:「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據中共內部消息,在中國被江氏之流虐殺的法輪大法學員有一千六百多人。被打死、關押、勞教判刑的就有數十萬人。這只是說出我所經歷、所見所聞的一點點而已。受害者的眾多悲慘經歷,不勝枚舉。大陸獨裁者為了它個人利益暴虐的殺害人民,簡直是天理難容啊!

中國國家的法律明確規定:上訪自由、信仰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這些修煉法輪大法的學員就是遵照國家法律上訪的,沒有擾亂社會,是合法的行為。江氏集團如此滅絕人性地迫害,視國家法律而不顧。中國法律明文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麼像江氏之流在國內暴虐的打殺法輪功學員,根據中國憲法和法律規定它也是在犯罪。但是,因為它手中擁有權力,所以中國的法律沒有能力對它進行制裁。但是,即使是當權者,也要為它所犯的罪行付出代價,承擔法律責任。正如前南斯拉夫的統治者米勒捨維奇,前羅馬尼亞獨裁者奇奧塞斯庫一樣,最終接受國際法庭的審判。江氏之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的暴力行徑在世界歷史上都是絕無僅有的,對於這樣邪惡的當權小人,我們希望國際法庭的官員們,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和渠道對我們所掌握的江及其所轄的610辦公室的犯罪證據,進行核實,並及時提起公訴。決不能允許它繼續在中國肆無忌憚地殘害無辜百姓了。如果二戰期間,希特勒殘殺猶太人的罪行被有效的曝光,並被國際法庭及時審理,數百萬猶太人的生命可能就會被挽救。

決不能讓大屠殺的悲劇再度重演,決不能讓兇手逍遙法外了。我們強烈要求國際社會幫助中國人民懲治兇手,保護人權和正義,還中國法輪功學員自由和公道。

強烈聲討江氏之流從一九九九年七.二O以來在中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所犯下的血腥罪行。並希望世界各國家政府給予中國法輪功學員以支持和聲援。
        

中國大陸法輪大法學員
200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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