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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若薇:23條立法後法輪功將成高危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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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16日】香港二十三條關注組成員、立法會議員和資深大律師的余若薇對於政府今日(2月14日)就《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刊登憲報,她表示極遺憾、失望,「甚至可以說是憤怒的。」她認為,草案中23條的核心-禁制機制比以前的諮詢文件更加嚴謹。從政府急切立法和法輪功在國內已被定性等跡象看來,余若薇相信,法輪功將成為一個(被取締)高危的組織。

修訂後比原文更厲害

據新唐人電視台余若薇專訪的報導,余指立法建議內容中,雖然在某些方面(範圍) 收緊了,但是有的地方比諮詢文件更加厲害,特別是她自己一直關注的禁制組織。

一紙證書成最終證明

她表示條文增加了很多新增內容,其中令人擔憂的是只要中央政府出一張證明書,證明內地組織基於國家安全理由被取締,即可成為禁止香港從屬組織的確證,「而且是不能(被)挑戰的。甚至你不能挑戰他(北京當局)是根據哪一章、哪一節法律程式(制定的),因為這在今次的藍紙草案裏面沒有講清楚。」

秘密聆訊成致命傷

她指出,即使市民提出上訴,政府新增閉門聆訊的條文也是極其危險的。「即使你上訴,都可以有部份甚至是全部的程式閉門進行的,這對於普通法的法律工作者是一件很大的事。國內對付一些異見份子也採用閉門聆訊的方式。如最近王炳章半日聆訊就完結了。外界根本就不知道究竟是甚麼證據,究竟他做了甚麼事促使他犯罪。閉門聆訊是一個很大的致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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