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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日報:反顛覆法仍然是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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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20日】華爾街日報2002年2月14日報導,修改後的立法草案仍然對公眾的自由構成嚴重的威脅。全文如下:去年9月當香港政府推出其新的國家安全立法草案時,它預期僅僅會有相對來說較溫和的反對聲浪。雖然該提案對1997年回歸中國的這塊前英國殖民地的民權自由構成了最大的威脅,董建華管理班子精心選擇了推出它的時機。一個經過修改的提案版本星期四被作為草案出版。

在過去幾年北京基本上沒有插手香港事務後,移交時的警惕感漸漸淡化,國際注意力也轉移到了別處。受到自1997年以來香港的第二次經濟衰退和創記錄的失業打擊,普通民眾沒有心情去操心一個複雜得只有律師才能了解其所有細節的立法。這些新措施被技巧地向公眾刻畫成只是在實行基本法--香港的小憲法--23條所要求的,並且比一些從1997年以前繼承下來的法律還要寬鬆。基本法23條規定香港應立法反對叛國、顛覆、煽動叛亂和分裂。

或者當局是如此認為的。但董建華管理班子一名資深成員最近告訴我們,「我們的敵人比我們預計的要多。」他所說的敵人意思是那些對人民自由關心、能夠看穿那些法律術語去發現激活過時的、在有生記憶內從未被用過的叛國和煽動叛亂法,與提出的立法的其它部份對基本自由的嚴重威脅無法相比。

如果香港政府能夠充份實施9月的草案,它可以取締像法輪功那些在大陸被禁的團體的本地分支。最後決定權基本上在於北京,並且被禁團體沒有就有關事實向任何法院申訴的權利。支持台灣保護自己反對北京侵略的權利可能被定為顛覆行動,判刑可達終生監禁;而新聞工作者,學者甚至圖書管理員有可能被以擁有煽動性出版物的新罪名起訴。

但近幾個月香港人民顯示即使在經濟低迷,許多人為工作機會而奔忙的當下,他們仍然珍惜北京在基本法中許諾的人民自由。去年12月2萬5千人走上街頭舉行了移交以來最大的抗議,使特區政府窘迫不安。大約40%的地方新聞工作者簽署了請願書,表達關於這些提案對新聞自由的影響的關注,而民意調查顯示公眾也高度關注這些提案。

批評人士中還包括生意人、銀行家甚至外國政府。香港的保安部長葉劉淑儀無意中激化了這個情形,例如她指責批評人士在說謊,並說出租車司機和餐館侍者們不會關心提案的細節。她甚至在談及民主時提到希特勒,她後來就此道了歉。

但昨天她再度開始。緊緊跟隨北京試圖利用反恐戰爭來達到自己的目的的嘗試,葉女士援引奧薩瑪-賓拉登的最新訊息來為她包含有最新版本政府提案的草案稿辯護。

雖然當局不會使用「讓步」一詞,不可否認的是,公眾壓力使他們不得不在9月草案一些最壞的部份上退讓。提出的擁有煽動性出版物的新罪名被刪去。顛覆範圍的變窄使迫害支持民主台灣保護自己的權利的人士更為困難。

連提出的取締在大陸被禁團體的本地分支的權力現在也將被更嚴格的受到限定並可以由法院檢查。即使如此,雖然形式有所改動,該權力依然存在的事實顯示公眾壓力是有限的,而這個草案儘管沒有原始提案那樣糟,仍然對人民自由形成嚴重威脅。

新法案模糊於大陸和香港兩種法律體制的界線,允許當局使用北京在大陸禁止某一團體的決定,來禁止該團體附屬機構在香港的活動,而毋須給出任何理由,這些團體包括人權組織,以及其他一些民主運動團體。

急於安撫對這個提案普遍的反對聲浪,特區政府指出在一項禁令能被實行之前,它必須通過各種各樣的測試,如是否對國家安全有必要等等,並且指出此類決定現在可以在法院受到質詢的事實。但難以想像鐵了心的政府官員們會有任何困難滿意地通過這樣的測試。並且所有的司法官員都不願對政府在國家安全事務上作事後批評。

儘管香港政府願意放棄其它不受歡迎的建議,但董氏特區政府已經拒絕放棄取締從屬組織的部份,而它已經超出基本法,顯示政府所謂嚴格遵守基本法的說法值得懷疑。這充份顯示北京堅持擁有一個第一次使它能夠對哪些團體在這片區域受到取締有所影響的力量。北京顯然對法輪功儘管在大陸被迫害至幾乎絕跡[1]卻仍能繼續在香港活動感到不悅,它想設立一個機制,阻止任何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在過去的幾個月中,公眾要求港府停止制定該項破壞公眾自由的立法草案的強大壓力已經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但是,港府拒絕放棄該項最具爭議性的立法草案標誌著,非選舉產生的董氏特區政府寧願為了迎合北京方面的要求,也不願滿足香港公眾的願望。

[1]據明慧網2003年2月初的資料顯示,目前在中國大陸能夠走出來講清真相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5千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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