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向法輪大法頒發證書
鑑於,法輪大法,又稱法輪功,是一種基於氣功的身心修煉系統;
鑑於,法輪大法自1992年公開傳出以來,已非常普及,吸引了來自亞、非、澳、歐、北美和南美洲的60多個國家的千百萬人;
鑑於,法輪大法和類似功法的不同之處在於,她不僅強調身體修煉,也強調遵循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傳授的真、善、忍法理而在日常生活中提升道德品質;
鑑於,法輪大法的修煉包括通過學習和煉習五套輕柔功法而達到自我提高,獲得身心健康,更高尚的道德水準,以及與親人之間的更和諧的關係;
鑑於,法輪大法於1996年傳入夏威夷,並於1999年成立第一個煉功點;
鑑於,法輪大法在本州的大學、書店、公園、集市以及其它場合和機構舉辦了免費的功法演示、講座和教功班;
在此,夏威夷州第22屆眾議院,2003年度例會,特此嘉獎法輪大法修煉者對夏威夷社區所做的貢獻並祝賀他們於2月17日至23日期間慶祝首屆「夏威夷法輪大法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