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裏,醫生強行給我灌藥,我全吐了出來。惡警胡光華口裏罵著我的師父,我心裏難受極了。之後他們把我送到縣二看守所。
8月17日610惡警再次非法提審我,將我帶到縣公安局,不夜城賓館303房間裏,一進房惡警陶勁松就問:「你敢造我的謠,說我把你打得吐了飯,有沒有這回事?!」我說:「不是吐飯,而是吐粥。」我看著他的目光,陶勁松迴避了我的目光,低下頭。
這時惡警楊健怒吼道:「這傢伙,今天要打你吐血,吐粥好了你!」說著惡警胡光華、郭劍利、甘世濤、陶勁松一窩蜂地向我撲來。對我銬的銬,打的打,抓頭髮的抓頭髮,他們踢我的雙腿要我下跪,我堅決不屈服,不知僵持多久,我突然感到雙膝一陣劇痛,雙膝在地上被擦去兩塊皮,頭上的包,口裏的血,遍體是傷,這時手已被他們銬住,陶勁松將床頭櫃的底部壓在我的喉部和肩部,來回拉,我的喉部和肩部都被磨去幾塊皮。
我要喝水,甘世濤就用他們喝的礦泉水瓶從衛生間灌滿水給我喝,但要我張口喝時,他卻用瓶口塞進我口中,來回用勁塞,塞得我滿口是血。當天下午甘世濤審我時問我多大歲,連問我三次我也沒回答他,他一怒之下將我打翻在地,將茶几壓在我身上,又狠狠地在茶几上跺了幾腳,然後抓住我頭髮,叫我站起來,他們沒等我站穩,就舉起茶几向我砸來。出獄一個多月,我的右手大拇指還是麻木的。
2001年8月18日,在縣二看守所,我和功友交談了幾句,被獄警杜學軍看見,他發狂得給我戴上腳鐐手銬,並關我禁閉,就這樣好像還不解他的狠,他又把我從號裏叫出來打我,從走廊一直打到辦公室,到了辦公室他用兩個扁擔將我打癱在地,並說:「犯法我犯法,坐牢我坐牢。」其實他當時明白他已經犯法了。
以上是浠水公安局對我迫害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