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星期前,我給一位國會議員的當地辦公室送去了一套法輪功真相材料。當時,我有機會和他的一位工作人員進行了頗有深度的講清真相的談話。我們的談話隨意但信息很全,我向他介紹了法輪功是甚麼,[中國江氏集團的]鎮壓是怎麼開始的及其程度,以及我修煉和受迫害的親身經歷。
今天早些時候,我給這位工作人員打電話,鼓勵國會議員共同簽署一份為營救李祥春的致同事信。他馬上說我這個電話打得及時,因為他有一些疑問。原來,上次我離開他的辦公室後,他看了我留下的材料。隨後他想知道中國政府是怎麼說的,於是他看了中國大使館的網站。一進去他就找到了有關法輪功的銜接點,進入後他讀到了[中國江氏集團]編導的「自焚」事件。他想知道是真的還是只是一個宣傳的謊言。
此人過去的觀念和我上次給他講清真相的程度使得他懷疑中國江氏集團所說的,但還不足以使他清醒地認識到這是一個謊言。
我告訴他:「你是對的。這是一場騙局。那些人是被害死的,可是是誰害死了他們呢?」我說:「我來給你解釋。我不用告訴你更多的有關法輪功及被迫害的事,就單單這一件事,你從中就會看出這場迫害有多麼的惡毒。」
我接著說:「法輪功的教導是嚴禁殺生和自殺的。我們怎麼可能去幹那樣的事情呢?就我個人來說,修煉以後更知道珍惜自己的生命。」
他說:「我明白了,自焚是違反法輪功的基本原則的。」
我繼續告訴他所謂的「自焚」事件是在江氏集團不顧一切地挑起公眾反對法輪功時發生的,因為大家都知道法輪功好,不理解為甚麼遭鎮壓。我告訴他中國江氏集團對這一事件的「報導」中存在的諸多疑點和互相矛盾的地方,CNN的記者如何當場被抓以及攝影器材被沒收,聯合國有文件說明這一事件是中國[江氏]政府一手導演的,如果鏡頭慢放就會發現那位婦女是被重物擊倒而死,而不是被燒死的。
他說:「有道理。我原先不知道該相信誰,因為雙方的描述差別太大。這樣說來[中方所說的]只是一項宣傳。我一開始就覺得奇怪他們會如此把它放在首頁上。」
我說:「我們西方國家的人對於他們掩蓋侵犯人權的事已經習以為常了。中國[江氏]政府卻是在編造謊言來掩蓋他們犯下的反人類罪。」
他又問了一些別的問題,當時我的車正堵在路上,我就在電話裏作了深入解答。我詳細告訴他在中國為抓學員行賄受賄的事兒。
我解釋到:「各地區,鄉鎮和城市的官員就其管轄範圍內的法輪功學員到天安門廣場上訪數目都有一項指標。如果超標,官員就會被降職或受到其他更嚴厲的處分。於是,官員們就向天安門警察行賄,希望不上報抓到本地區的學員而是遣返。這樣就造成了警察瘋狂地毆打學員,讓他們說出住處以便好受賄。地方政府因此花費了大量資金。」
我接著告訴他中國[江氏]政府如何動用四分之一的國民產值用來迫害法輪功,遣返法輪功學員,建集中營,造電棍,和購買外國媒體。我告訴他英國廣播公司的節目幾個月前如何因報導有關法輪功的消息而在中國被取消的,以此來向他闡述江氏集團封鎖新聞和利用經濟市場來要挾的程度。我告訴他,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我對同中國的貿易往來沒有看法,我也不反對同中國建立一個開放的關係。但是我無法不告訴他投資的錢是被用來迫害法輪功的。
我也告訴他了關於黑名單一事以及它給冰島整個國家帶來恥辱的事兒。我還告訴他為何江XX是對民主的威脅。這樣,我得以向他進一步講清真相。
最後,我告訴他關於查爾斯-李的事。中國江氏政府如何以此來試探美國,看美國在為其他問題忙碌的時候,他們能得到多少便宜。他們如何打「人質牌」來同美國作有損美國價值和法律的交易。他們如何沒有證據而只是偽造指控,實行與美國「假設無辜直到被證明有罪」完全相反的「假設有罪直到被證明無辜」。我告訴他國會議員共同簽署致同事信,保障一名美國公民在中國因信仰而被無理拘留後應享有的權利是一件簡單明瞭的事。
他非常感謝我給他作了這些解釋,向我要了更多的一些資料好轉給國會議員,並希望我以後跟他再聯絡。
掛斷電話後,我意識到舊勢力這一安排的邪惡。舊勢力給眾生製造了如此惡毒的考驗。對舊勢力來說,一位學員去跟這位工作人員當面講清真相還不夠,因為它們還讓他去中國政府的網站受毒害。我上次開車去他辦公室當面談來回一個小時。有多少人有那麼幸運能有一位大法弟子從百忙中抽時間去給他當面詳細地講清真相?這個機會不是很難得嗎?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有那麼幸運,這場迫害不早就結束了嗎?可它們還再一次毒害他。要沒有機會再給他講清真相,他頭腦裏就還會有那些謊言,而這個生命的未來就很危險。
這也提醒了我,下次給人講清真相的時候,我得讓他們有能力自己辨別是非。許多受過教育的人,如像政府職員,記者,和教授有好奇心,還有一個「了解事物的雙方面」的觀念,哪怕有一方的說辭是完全造謠。我得預先警告他們江XX造的謠,並舉例說明。
過去,我認為與別人再次聯繫是為了讓他們做某事,比如讓他們簽字。現在我認識到這是對生命的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