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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談:信息封鎖和壟斷是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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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28日】([注]本網站所轉載的參考資料皆為非修煉界人士所撰寫,不一定和法輪功學員的認識相同。)

在現在的信息時代裏,信息在人們的工作、學習、生活和社會交往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信息已經成了最重要的社會資源之一,即信息資源。人們生活在社會之中,需要在社會中獲得各種真實可靠的信息,基於這些信息資源,人們對社會和自然環境有全面的了解,從而對自己和相關的人在生活、工作、學習和生活等等各方面做出相應的反應和安排。

因此,人在追求幸福生活和創業奮鬥的生命旅途中,要想真正成為自己人生的主宰,或者說是真正地當家作主,那麼每一個人都需要全面了解各方面真實可靠的信息。為了維護每一個公民的切身利益,政府和社會也應該最大限度地提供各方面真實、可靠和客觀的信息。政府有義務在法律上保護公民有知情權和說話權。

知情權是公民有了解事實真相和獲得全面、真實與客觀信息的權利,即分享信息資源的權利。這要求信息資源的本身不能被壟斷,信息資源流通的渠道不能受到任何阻礙或封鎖。如果政府或特權階層壟斷信息或阻礙、封鎖信息的自由暢通, 那麼實際上已經構成了違法行為。

說話權是公民有表達自己觀念和思想的權利,即創造信息資源的權利。特別是在受到不公正的對待情況下,人們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有爭取自身權益的權利、有把事實真相說出來的權利。任何剝奪公民說真話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信息封鎖和壟斷直接侵害了民眾的知情權和說話權,由於人們不能全面了解事實真相,自然不能作出最合理的判斷和決定,因此信息封鎖和壟斷使民眾的生活及生活品質在不知不覺中受到負面的影響,從而直接地損害了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剝奪了民眾分享和創造信息資源的權利。

信息封鎖和壟斷還直接危害社會。尤其是在許多突發事件中,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受到了嚴重的威脅,人們需要及時地知道全面、客觀和真實的消息,從而做出相應的措施來保護生命和財產,因此信息封鎖和壟斷是草菅人命的行為,是嚴重的犯罪行為。由於人們缺乏信息,人們會恐慌,從而進一步造成社會混亂。即使在商業活動中,對信息資源的封鎖和壟斷也使得商業機會不平等,產生不公平的競爭。

信息封鎖和壟斷本身也是嚴重的腐敗行為,也助長和保護社會的各種腐敗行為,這也正是中國貪污腐敗蔓延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信息封鎖和壟斷的情況下,一個國家和社會不可能是透明和開放的,也不可能真正地走向繁榮和富強。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信息自由正是西方國家發達和強大的一個基本保障,也是文明和進步的一個重要標誌。

現在世界的總趨勢是向自由、民主和法治的方向發展。實行自由、民主和法治的一個基本要求,就是人們有言論和獲得信息的自由,因此信息資源封鎖和壟斷是逆歷史潮流的行為。現在在世界政治、經濟和軍事日益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中,信息封鎖和壟斷只能給自己國家和人民處於井底之蛙的狀態,對國家的發展和人民的利益都十分不利。

不過世界上的所有獨裁統治,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都壟斷一切權力和資源,都不遺餘力地封鎖和壟斷信息資源。在中國,對信息資源的封鎖和壟斷在歷史上是空前絕後的。就像對石油的封鎖和禁運會對一個國家經濟帶來嚴重危害一樣,信息資源的封鎖和壟斷已經給中華民族造成了難以估量的損失。中國目前最迫切的需要就是打破信息封鎖和壟斷,把人民的思想從愚民政策的謊言和毒害中解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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